第113章 为了女儿(1/2)

a 市的春天总裹着化不开的湿气,细密的春雨像被撕碎的棉絮,从铅灰色的云层里慢悠悠飘下来,把柏油路润得发亮,连墙角的青苔都透着水灵的绿。凌晨五点半,老式居民楼的厨房已经亮起了昏黄的灯,爷叔系着洗得发白的蓝布围裙站在灶台前,右手握着竹勺轻轻搅动砂锅里的南瓜粥,咕嘟咕嘟的声响混着雨声,在寂静的清晨里格外清晰。

砂锅是老伴年轻时托人从景德镇带回来的,边缘磕掉了一小块瓷,露出里面粗糙的陶土,就像他们走过的那些岁月,算不上完美,却透着扎实的暖意。南瓜是前一天在早市挑的本地蜜本瓜,蒸得软烂后碾进米粥里,熬出一层琥珀色的油光,旁边的白瓷碗里盛着刚煮好的燕麦,颗粒饱满地吸足了水分,还有一摞鸡蛋煎饼在竹篮里冒着热气,边缘煎得金黄酥脆,散发出鸡蛋和葱花的香气 —— 这是老伴最爱吃的几样早点,以前他当市领导时,别说早起做饭,就连在家吃顿完整的早饭都成了奢望,常常是秘书把公文包递到手上时,才能囫囵塞两口包子。

“以前总说忙,忙得连看你一眼的功夫都没有。” 爷叔对着空无一人的客厅轻声念叨,指尖摩挲着砂锅的纹路,眼底泛起一层薄雾。服刑那些年,他最惦记的就是老伴的早餐,担心她舍不得买新鲜鸡蛋,担心她煮燕麦时忘了放糖,那些被公务填满的过往,如今想来全是亏欠。他盛好粥,细心地撇去表面的浮沫,又在煎饼里夹了片生菜,才解下围裙走到卧室门口,轻轻掖了掖老伴的被角,看着她熟睡的脸庞,心里踏实了些。

自己的那份早餐吃得匆忙,煎饼几口就咽进了肚里,粥也只喝了半碗,他得赶在早高峰前到女儿家。楼道里的声控灯随着他的脚步一亮一灭,台阶上的青苔滑溜溜的,他扶着墙走得很慢。楼下的车棚里,那辆老式二八大杠自行车还立在原地,车把上缠着的旧布条已经褪成了浅灰色,车座磨得发亮,链条上挂着昨晚刚上的机油,在雨雾里泛着微光。这车子是他年轻时的坐骑,当年骑着它跑遍了 a 市的大街小巷,后来当了领导换了轿车,车子就扔在了车库,服刑出来后翻找出来修修补补,反倒成了最趁手的代步工具。

爷叔把裤脚塞进袜子里,戴上那顶洗得发白的蓝布帽,翻身上了车。春雨打在脸上凉丝丝的,风里带着樟树芽的清香。路过街角的早点摊时,他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摊主老杨正系着围裙给客人摊煎饼,他老婆坐在旁边包馄饨,夫妻俩配合得默契十足。这场景让他想起自己对 a 市男人的偏爱 —— 这些男人在外是扛得起责任的顶梁柱,工地上的钢筋、写字楼的报表、市场里的吆喝,撑起了一个个家;回到家又能系上围裙钻进厨房,煎炒烹炸样样来得,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以前他总觉得自己是例外,身居高位便有了不进厨房的理由,如今才明白,那些烟火气里藏着的,才是最实在的幸福。

自行车碾过积水的路面,溅起细小的水花。七点刚过,街道上已经热闹起来,送孩子的家长、赶早班的年轻人,撑着各色的雨伞汇成流动的河。爷叔弓着腰蹬着车,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混着雨水顺着脸颊往下淌。他年轻时身子骨硬朗,骑几十公里都不费劲,如今刚过六十,又在监狱里熬了几年,才骑了四十分钟就觉得腿肚子发酸。路过女儿家附近的菜市场时,他特意放慢了速度,心里盘算着要是时间来得及,就买些老伴爱吃的春笋回去,可一想到此行的目的,心里又沉了下去,脚下的力道也重了几分。

七点半整,爷叔准时停在了女儿居住的小区门口。小区是高档楼盘,门口的保安亭亮着灯,穿着制服的保安正隔着玻璃打量他。他推着自行车想往里走,被保安拦了下来,报上女儿的名字和房号后,才被放行。小区里的绿化做得极好,湿漉漉的草坪上点缀着不知名的野花,喷泉池里的水泛着涟漪,倒映着岸边的玉兰树。他把自行车停在单元楼门口的车棚里,仔细地用塑料布盖好,才快步走进电梯。电梯里铺着大理石地面,映出他略显佝偻的身影,他抬手理了理皱巴巴的衬衫,又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些。

十八楼到了,电梯门缓缓打开。爷叔走到 1802 号房门口,按下了门铃。门铃的音乐声在寂静的走廊里回荡,却迟迟没人应答。他心里咯噔一下,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了上来。他掏出手机,手指有些颤抖地拨通了女儿的电话,听筒里传来冗长的等待音,每一声都像敲在他的心上。足足响了十几声,电话才被接起,女儿的声音带着浓重的睡意,含糊不清地问了句 “谁啊”。

“是我,你爸。我在你家门口,开门。”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爸?这么早……” 电话那头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接着是拖鞋蹭地的声音。

几分钟后,门被拉开一条缝,陈程趿着粉色的毛绒拖鞋站在门后,头发乱糟糟地堆在头上,眼睛红肿得像核桃,脸上还带着未干的泪痕,显然是一夜没睡。她身上穿着宽松的棉质睡衣,领口皱巴巴的,看到爷叔浑身湿透的样子,愣了一下,睡眼朦胧地问:“爸,一大早的,你怎么就来了?有事?”

爷叔没顾上回答,推开女儿径直走了进去。客厅里拉着厚厚的窗帘,光线昏暗,空气中弥漫着咖啡和烟草混合的味道,茶几上放着几个空咖啡杯,烟灰缸里塞满了烟蒂,旁边还散落着几张揉皱的纸巾。他太了解自己的女儿了,从小就好强,遇到事宁愿自己扛着,也不肯说出来。他没换鞋,带着雨水的脚印在地板上留下一串深色的印记,他转过身,看着还站在门口的女儿,声音低沉地说:“警方已经掌握了证据,你是蝎子帮的幕后老大,还涉嫌绑架何家大小姐。”

陈程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气,后背重重地靠在门框上,眼神空洞地看着地面。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抬起头,声音带着哭腔问:“爸,你是不是找那个老狐狸了?”

“爸也是没有办法。” 爷叔的声音里满是无奈,他走到沙发边坐下,手指紧紧攥着衣角,“现在我能想到的救你的人,只有令狐伯伯。”

“爸爸,这个老狐狸…… 哎。” 陈程欲言又止,嘴角扯出一抹苦涩的笑。她怎么能告诉父亲,当初正是令狐那个老东西逼着她策划了这场绑架。那些深夜的密谋、手下的调度、对何家大小姐的监视,每一个细节都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可事到如今,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

“那他有什么办法?” 陈程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些。

爷叔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女儿:“逃吧。他说他会再拖住一段时间,给你外逃争取一点时间。”

陈程沉默了,她靠在门框上,看着父亲花白的头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逃?她从来没想过要逃,可现在除了逃,还有别的路吗?她咬了咬嘴唇,终于点了点头:“我懂了,那好吧。爸爸你帮我收拾东西,我随便吃点,然后等八点我给他电话。” 说完,她转身走进了卫生间,很快里面就传来了哗哗的水声。

爷叔站起身,开始打量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家。客厅的墙上挂着女儿小时候的照片,那时的陈程扎着羊角辫,笑得一脸灿烂,依偎在他和老伴身边。可如今,那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却成了涉嫌绑架的黑帮老大。他摇了摇头,把那些纷乱的思绪压下去,快步走进女儿的卧室。卧室里同样乱糟糟的,衣服扔得满地都是,化妆品散落在梳妆台上,行李箱敞开着放在床脚,里面只胡乱塞了几件衣服。

他蹲下身,开始整理行李。手指触碰到那些柔软的衣物时,他想起了在监狱里学到的收纳技巧。刚入狱那会儿,他连被子都叠不整齐,被民警批评了好几次。后来监狱组织内务整理培训,他跟着学了 “6s” 管理法,什么清单化、标识化、定置化,记得滚瓜烂熟。监舍里每人配备三个透明收纳箱,分别存放当季衣物、过季衣物和日常用品,所有物品都要编号定位,连牙刷都要朝着同一个方向摆放。他还参加过监狱的内务卫生比赛,三分钟就能把被子叠成棱角分明的 “豆腐块”,衣物摆放得整整齐齐。那些在高墙内磨练出的耐心和细致,此刻全都派上了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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