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头梦(1/2)

……我在一个很大的建筑工地上走。工地上塔吊林立,长长的吊臂在旋转着。但是,我感觉,这些塔吊像是随时要倒下来似的。我喊,想让塔吊下拥挤着的人快躲开。可是,他们并不理我。有一些人甚至扭过头来,朝我张开大嘴笑着。这些嘴大得令人恐怖,犬牙交错的样子。我慌忙掉头便跑。但是,这个工地太大了。林立的塔吊和模糊的房子简直成了一座迷宫。我在迷宫里左冲右突,却找不到出路。后面的人在哈哈大笑。那一张张嘴越发令人可怖地大张着。我回头看,林立的塔吊已变成一根一根巨大的烟囱,上面喷着黑黑的烟雾。烟雾已将天空漫成一片灰蒙蒙的颜色。烟囱仍是斜斜的,像是要倒下来了。一根烟囱终于倒了下来,朝底下拥挤的人群砸去,我恐惧地闭上了眼睛。像是不愿意看到这一幕的发生。有人在一旁悄悄地拉我……

我毕竟不是正宗的科班出身,从未接触过土木工程管理。下海之后,即着手如此大规模的工程管理,对于我实在是一个严竣的挑战!但是,事到临头,我能退缩吗?哪怕是赴汤蹈火,我也只能是义无反顾了!二百十四亩土地,五十九幢多层楼房,二十多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拆迁安置工程。一方面是委托部门的步步紧逼;另一方面是如此众多待迁户的众目睽睽。分成六个标段、五家施工企业同时进场施工,颇有一些大兵团作战的架式。

工地上那幅热火朝天的景象,是让人感奋的,也是颇让人感到压力的。我设立了工程部驻在工地,由工程部负责日常的管理和协调。邻县的代建工程,总包方被我清退之后,我的工程部也随即被我撤销。我将工程部的所有人员全部投入在了这个二十多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地上。所谓的全部人员,其实也只是三、四个人而已。加上我特意聘请的那位特别助理。我聘请了这么一位特别助理,一方面是考虑这些施工单位是他帮助联系落实的,由他出面协调,应该更容易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是他的存在,对我的工程部人员无疑会形成一种压力。我不希望我的下属与施工单位之间产生七七、八八扯不清的关系。

桩基工程中,虽然产生了一个‘罢工’的小插曲,但在我比较强势的威逼下,终于瓦解了这些桩基单位的软弱同盟。土建单位进场之后,其阵势远不是桩基单位可比的。光是这众多的工人,也足以让人产生压力了。我担心再有桩基工程中的那种小插曲的产生。如果,这么大原本热火朝天的工地上一下子静默了下来,这会成为一种可怕的震慑。哪怕我再强势,恐怕也不是我所能瓦解得了的。我战战兢兢地关注着工程的进展,要求工程部一要敦促各施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地上绝对不可以出现死伤事件;这么大的工程,如果一出现死伤事件,无疑会成为所有矛盾激化的导火索。这是必须首先要避免的。

二要抓好工程的质量与进度。因为土地到手之后,又与委托单位进行了旷日持久的代建谈判,使得拆迁户的回迁心情更加迫切。而质量与进度,又似乎是一对难解难缠的兄弟。既不能因为要赶进度而不顾质量;又不能要保质量而影响到进度。混凝土浇筑之后,必须得有一定的间隔时间,待初步硬化之后,才能恢复施工。圈梁和楼板浇筑前的钢筋结扎检查,施工单位有没有偷工减料,这都是必须要盯牢的。还有砂灰中水泥和河沙的配比,是不是符合要求?质量体现在工程进展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中,我怎么敢掉以轻心?每天总会有一些陌生的面庞在工地上出现,那些拆迁户也很关注着工程的质量呢!我要求施工单位管住自己的工地。不准闲杂人员入内,摆在桌面上的理由是,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但内心倒是希望这些陌生面庞能或多或少形成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工程进展得很顺利。各标段的进度也基本保持着平衡。每天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我必定去工程转一转。在汽车的后备箱里,我放着安全帽。车子停在路边,我戴着安全帽进入工地。并不通知工程部的经理我已到了现场。我这是在告诫他们,我随时会进入工地,他们的工作表现和态度,我会一目了然。

这个工地可真大哦,在里面兜一圈,得花近个把小时。当我在工地上发现问题,打电话叫来工程部经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时,他们脸上的那份尴尬是不言而喻的。但我不会轻易训斥他们。人都有自尊,他们已经看到了工作中的失误,我何必再去践踏他们的这一份自尊呢!他们脸上的那份尴尬已经表明了他们内心的惶恐,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至多也就说上这么一句:

“我可不希望再看到这样的事情了!”

他们或者唯唯诺诺,或者信誓旦旦。但是,这一切并不太容易入我耳中。我依旧每天两次的巡视,我觉得,我的巡视所产生的效果,远远超过每月一次的工程例会。

每月一次的工程例会之后,我都会请这些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吃饭。这倒不是要犒劳他们,而是我觉得有一份感情联络的必要。毕竟大家是合作者,在为同一个目标努力。讲得好听一些是为了工程的完成;讲得现实一些,是为了追逐这个工程建设中所能带给各自的那一份利益!桌面上的现实和心底的那一份现实,在餐桌上是统一的。这个统一也带来了餐桌上的其乐融融。

让我最感到意气昂扬的是亲自登临屋面浇筑的现场。屋面浇筑必须一次性完成,不能产生干湿拼接缝。新建的楼房不能出现屋面漏水的情况,这是我一直提醒自己的。也许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听到屋面漏水的抱怨声太多了。浇筑屋面一般都在夜间进行。我要求工程部在白天必须对每一个待浇筑屋面的钢筋结扎情况认真检查。在施工时,管好水泥河沙的配比度。确保质量上不出现差错。

站在屋面浇筑现场,我俯瞰整个工地灯火璀璨,头顶是黑色的苍穹。不远处的城市,但见灯光闪烁,却不闻人声喧嚣。楼下的混凝土搅拌机,发出“隆隆”的搅拌声,将工地上嘈杂的人声淹没了。我似乎成了这座城市的主宰!工人们在紧张地施工,搅拌好的混凝土通过粗粗的塑料管喷洒在钢筋网上。尖尖的震荡头,将混凝土震荡进钢筋网中的任何一个可能出现的空隙。紧张而有序,有条而不紊,规范而让人放心。

这些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颇让人困惑的。后来,我才渐渐明白,对施工单位来说,这些项目经理只是工程的承包人;而对项目经理来说,施工单位只是他们挂靠的一块牌子,他们依靠这块牌子揽接工程。他们对施工单位的义务,只是按协议上交管理费。在资金上,施工单位并没有能给项目经理以有力的支持。工程建设资金要依靠项目经理自己去筹措。这个项目是要施工方垫一部分资金的。这是房地产项目实施中约定俗成的规矩。在与他们签合同时,我肯定也会遵循着这个惯例。何况,我公司的资金只有五百万元,付土地出让金还差五分之四呢!我只能依靠套用委托方的资金来做这个项目。

项目经理们在资金上的窘迫很快便显现了出来。他们常常要求我公司在拨付工程款时,能帮助他们提现。他们的理由是,工程款从公司的账上走,他们挂靠的公司立即会将应付的管理费扣除。如此一来,工人的工资和原材料的采购都会出现问题。原材料的采购这一块,大部分应该是他们自行采购的。除了工程外立面所用的那些建材,因为考虑整个拆迁安置小区的外表整齐统一,由我公司统一组织外。其他用不着我去过问。结算时,反正按信息价下浮几个点,这是在补充合同中已经明文确定了的。我也不必去关心。工人的工资却是我必须去关心的。我跟财务商量,公司在拨付工程款时,能否帮助这些项目经理提一部分现金?但是,公司的资金给付上,必须账目清楚。提现也只能是对方公司在提!财务告诉我,必须跟开户银行事先说好!我们出具现金支票应该问题不会很大。

但是,怎么才能确保提出来的这一部分资金,都用在工人的工资发放上,而没有被这些项目经理移作它用呢?几乎每月帮助他们提现之后,我还是隐隐约约地听到了一些传言,说工人的工资并不能按时到位。我找来那些项目经理责问,他们的理由是,工人的工资,现在只能按月发放一部分,不可能全部发清。如果,项目部不扣留一部分工资,工人消极怠工,便没有办法处理他们了。以经济手段处罚消极怠工,确实是最立竿见影的办法。而且,这种办法屡试不爽!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我应该支持他们行使有效的管理手段。

在对施工单位六个标段的工程管理上,我也对这些项目经理实施了经济处罚手段。每月的例会上,各项目经理汇报了工程的进度和存在的困难后,我要求我的工程部人员带这些项目经理逐标段巡视。然后,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对各标段的现场管理、工程外观质量和进度等多项指标进行打分。得分后两名的罚款,得分前两名的奖励。罚款额度与奖励额度相同。也就是说,实施这个奖惩办法,我公司并不需要增添额外的开支。被罚款单位的钱正好用在被奖励的单位。又可以增加他们之间的矛盾,有利于我对他们的控制。做工程最关键的一点还是要管人,这么多的施工单位在一起施工,倘如他们拧成了一股绳,我公司会被他们牵着鼻子走!这是我必须想尽办法避免的。

工人的工资不能足额发放仍让我不安。不管这些项目经理讲的是不是十分在理,我觉得都得对他们的工资发放实施全程监督。我要求财务上参与各项目部的工人工资发放。凡是要求提现的,提现的额度必须与同时提交的工人工资发放累计数相同。在发放工资时,我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到场监督。确保工资到工人手中。如此,总算消停了一段时间。

但是,工人工资的矛盾暂时缓解了,其他的资金矛盾却是接踵而至。先是陆续有项目部的经理来找我,说钢材价格正在大幅度上涨,这个工程再做下去要亏损了。我很清楚,虽然房子大多数已结顶,接下来的工程并不需要太多的钢材。但房子结顶,用建筑业的行话来说,像这种多层建筑,才只算完成了一半工!我说:

“钢材涨价了,跟你们的工程结算又没有什么矛盾。按照工程承建协议的附件(二),我们是按信息价下浮几个点结算的!钢材价格上涨,国家公布的信息价也在上涨!这跟你们会不会亏损,又有什么关系?”

他们说:“钢材上涨的幅度和速度,与国家公布的信息价是不同的。信息价常常滞后于钢材的实际上涨幅度和速度。”

我说:“任何一种协议,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风险。在签订协议之前,我们肯定都已经预见到了这种风险。也就是说,这种风险我们是能够承受的。我们才会签这份协议!如果,现在不是钢材涨价而是跌价呢?你们是不是也会跑来跟我说,钢材跌价了,这个工程再做下去钱赚得太多了?”

他们说:“如果钢材价格跌下去了的话,国家公布的信息价仍然会滞后于市场的实际成交价。算细账的话,按补充协议下浮的几个点,我们还是吃亏了!”

我疑惑地说:“怎么涨价也亏,跌价也亏?谁能保证国家的钢材一直维持在同一的价格上?难道我能撇开原先的协议,再跟你们补签什么新的补充协议呀!就算是补充协议,也不能与正式协议定下的原则相违背!你们一直在做工程,难道这么浅显的道理还不明白呀!再说,房子已经结顶,接下来的工程并不需要钢材。你们现在还着什么急呢?”

显然,钢材的涨价,也导致了施工方与钢材供应商之间的矛盾。那些钢材供应商很快便找到了我们公司。要求我们将钢材款直接拨付给他们。他们的理由是,钢材是用在我们发包的工程上的,发包方应该代为履行支付钢材款的责任!这是哪儿跟哪儿呢?我问这些钢材供应商:

“你们认识我吗?是跟我签订了钢材购买的合同吗?我有什么义务去过问你们跟工程承包商之间的事!更遑论什么为他们支付钢材款的责任!我已经按协议支付了工程进度款。这些进度款难道不包含着工程所需的钢材款?你们来找我干什么?我一点儿忙也帮不上,也不可能帮你们这个忙!帮你们的忙,便意味着我违反了跟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你们都是在生意场上混的人,应该都知道违反合同将意味着什么吧!”

我想,我的这番话,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站得住脚的!那些钢材供应商自也无话可说。他们虽在离去时说,要跟我打官司。我知道,那也只是虚声恫吓而已。我还真不相信,这样的官司他们还能打得赢!他们能起诉一个完全不搭界的第三者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