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怒梦(1/2)

……我站在一幢高楼前,很奇异地看着墙上的颜色在发生着变化。我很奇怪,这墙上的颜色怎么会变的呢?但是,墙上居然出现了许许多多大头娃娃的形象。这些娃娃的面庞也在不断变化着。他们居然都在朝我做着怪脸。有的朝我挤眼睛;有的朝我吐舌头;有的龇牙;有的皱眉;有的缩鼻。缩鼻的居然能将长长的鼻子像大象的鼻子缩圈成一团。简直有些匪夷所思。我正惊异此看着,却看见那个龇着牙的大头娃娃牙齿突然暴涨了许多。尖尖长长的牙齿,从墙上突了出来,直向我刺来。像标枪一样白晃晃的牙齿。我蹲了下去,牙齿的尖居然仍朝着我。它居然会拐弯!那张脸在笑,似乎很得意我已是无路可逃!我很紧张,想拔腿而逃,地上居然升上来一双黑黑的手紧紧地抓住我的脚踝。让我动弹不得。黑黑的手散发着阵阵恶臭,我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我嫌这双黑手太脏了,想用手去扳开它……

房子已经结顶,工程将进入内外粉饰阶段。为了整个小区的风格统一,公司与五个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合同中,都明确了塑钢窗和外墙砖以及门之类的材料,是由发包方统一提供的。在房子没有结顶前,我已与邻县的一家塑钢窗制作企业签订了供货合同。为了签订这份合同,我特意去了一趟这家企业。确定了这家企业有经济实力和技术基础后,我在经过了艰苦的谈判后,才签下了这份合同。合同确定之后,我以为大功告成了!到了需要的时候,他们会按合同供货。不会因为供货不及时而影响了工期。

但是,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内粉饰已经开始了,窗框的供应却一直没有到位。发传真去催促,对方却说,当初签订的合同价格太低了。供应商的型材价格已经上涨,按照原定的合同价格,已经没有办法履行!这不是存心在跟我过不去嘛!型材的价格上涨,为什么不早一些通知我公司?非得等到我们催促了,才告诉我们!这不是存在让我公司没有选择的余地嘛!我让工程部再发传真告诉对方,如果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我公司将取消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对方却回传真说:

“型材已按合同规定的尺寸切割好。如果取消合同,损失要由取消方承担!”

这不是在要挟嘛!未按规定履行合同,又要我们承担违约责任!我不再理会这家单位。通知工程部,以对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为由,对方便是将货送来了,也不必再接收!这样的无赖,简直没有合作的基础!一丁点的诚意也没有。到时,货供了一半,又停止供货了,我这么大的一个小区,被几扇塑钢窗拖住工程的进度呀!到时,他们再以型材价格上涨来要挟,我方岂不是更加被动了!我向公司董事长作了汇报,我的意思是,我们直接去进型材,然后,委托企业加工。这样的费用可能会更低一些。邻省的一家型材供应商我已经进行了初步接触。只要落实好加工企业,委托加工应该不会延误整个工期。

他是赞同我的想法的,但对我直接去接洽供货商似乎又不太放心。在接触了型材生产企业在小城的那个供应商之后,我决定到生产厂实地去看一看,以免再次出现前一家企业的那种状况。董事长派了一个律师随我前去。律师原本是个法官,妻子本是检察官。妻子给他戴了绿帽子后,妻子便成了他的前妻。他也因此辞职下了海。他原本便与我熟识,虽不能算是很铁的朋友,但朋友的那一份交情还是有的。他的前妻我也熟悉,甚至连他前妻的情人我也熟悉。毕竟在一个区的机关呆过,小城的天地又这么小,谁还不知道谁哦!

但是,在他坐进我的车子后,我只字不提他的前妻的情况,甚至不想提他的任何家庭事!我不知道他的内心创伤有没有痊愈,我何必再去揭这一道疮疤呢!他也只字不提过往的事,就好像我与他之间根本就不存在过往!我知道,让一个被戴了绿帽子的男人去回忆不堪回首的往事是残忍的;我更知道,我去揭这一道疮疤是不道德的。但是,这样的沉默,在两个原本很熟悉的男人之间,确实也让人感觉怪怪的!我在开车,应该集中注意力,倒还可以为自己开脱;我却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他的双眼直直地看着前方,一副目不斜视地一本正经。让律师随我同去,说明了董事长对我并不信任。我不知道这种不信任是否源于前段时间对我的传闻?不过,我倒是抱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我对自己说,正好将签订的合同让律师过过目,省得我对合同的条款费尽脑汁。对合同应该有的条款,我还是比较熟悉的。我毕竟在工商部门呆过,合同管理是工商部门的六大管理职能之一。而且,工商部门是合同的仲裁机关。我能对合同的条款和文字不熟悉吗?

主要的生产厂家虽然在邻省,但这家企业在本省有一家分厂。分厂在本省的邻市。我要去实地考察的生产企业,当然是本省的这家分厂。我没有必要直接跑去生产厂家的总部哦。按照型材供应商的说法,签订了供货合同之后,型材肯定也是本省的那家分厂提供的。

这确实是一家大规模的企业,便是分厂,规模也很大。清一色的标准钢结构厂房,也适合长长的型材生产。在与供应商的初步接触中,我已了解了可能让价的空间。但是,到了生产企业之后,对方却一口咬定,只能按出厂价供应。而且说,型材正在上涨,谁也不知道明天会是一个什么价格。价格是归总部控制的,他们分厂并没有擅自降价的权力!这显然有一些要挟的成份了。

他们是知道了,我必须跟他们签这份供货合同的。商务谈判中的老套路哦!我朝律师看看,他显然也是无计可施。我很清楚,在我公司急需这些型材的情况下,跟他们谈这份合同是很被动的!但是,尽管处于被动的地位,我也必须得跟他们谈呀,有什么办法呢?

上午的谈判并没有个结果,对方安排吃午饭。在酒席上我说,我是跟在小城的供应商初步商谈后,今天才来贵公司实地考察的。既然一点回旋余地也没有,我特地赶来干什么?那位供应商坐在那儿涨红了脸不说话。我盯着那位分公司的经理说:

“不管你们有再大的难度,我知道你的手中是有下浮的余地的!就按我上午说的下浮价格签合同吧!不用再强调什么理由了!省得在酒席上也弄得不开心!”

我说这话的时候,可能表现得比较强势。其他人都埋着头不接我的话。我扭头对律师说:“下午签约的事就委托你了!你审查条款后,我会签字的!”

小城的那位供应商,此时苦着脸想说些什么,看看我,又看看分公司的那位经理。我说:

“关于型材价格的事不再作讨论了!讨论来、讨论去有什么意思呢?难道我今天特意大老远地赶了来!公司老总一点儿也不给我面子吗?”

饭后,我跟律师走在一起,他轻声问我,下午合同能不能签下?我思忖了一下说:“应该问题不会太大吧!大不了我们不签这个合同了,另外再觅供应商吧!”

那位生产厂家的分公司经理赶了上来,凑近我说:“就按你要求的价格签合同吧!唉!”

我不知道,他的这一声“唉!”是什么意思?是我将价格压得太低了?应该不是!跟小城的供应商谈及的价格,供应商肯定已跟这位分公司的经理商谈过。也许,今天他们是在唱一出“双簧”给我看呢!是正处于价格的上涨途中,分公司居然对外订出了下浮的销售价,让分公司经理在总公司经理面前没法交代?恐怕也不见得!“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何况是一个分公司的经理?一个有生产能力的分公司,难道这一丁点的自主权也没有吗?我不想再去探究这个问题。只要此行能按照我的意愿签下这份合同就可以了!那位分公司经理又凑过来说:

“某总,你原来应该是在官场上的吧?”

我很奇怪地扭头看他,难道刚才我在无意中露出了官腔了?应该不会吧?自从下海之后,我似乎还是比较注意自己的形象改变的。我知道,商场上自古以来遵循的一条原则便是“和气生财!”我可不想我常常不自觉地流露出来的那份官腔让人讨厌!

“怎么?我刚才说错了什么吗?”我问。

“你比较强势!”他说,“你肯定在官场上一直在当主要领导?所以,你的话常常不容许旁人违逆!”

哦,肯定是在酒席上说的那几句话,让他产生了这样的猜测。“第一次见面,就说话这样直来直去,不礼貌哦!还请你多多谅解!”我说。

那位经理笑道:“我就喜欢这样的脾气,有什么话说出来!藏着掖着干什么!不要签了合同,心里又老大不舒服!”他顿了顿,又说道,“不过,像这样的合同,我倒确实还从来没有跟人家签过!在型材上涨的时候合同的价格要下浮!人家可都是带款提货的!你倒好!还让我们先垫一批货,才肯付款!上门来签霸王合同哦!”

资金问题一直是我最敏感的问题,这么大的工程如果出现了资金短缺,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让对方先垫一批货,也可以促使对方保证合同的履行。否则,货供了一半,对方说要涨价了,我岂不是被人家牵了鼻子走了?答应吧,公司肯定吃亏了!不答应吧,延误了工期。我说:

“第一次合作,我希望我们能合作出诚意来!我是做房地产的,今后合作的机会多了!如果你着眼于将来,你就不会认为我是跟你在签霸王合同了!我们都希望能有一个双赢的结果!你说是吧!”

“是啊!是啊!”他说,“我正是考虑到希望能长期合作,才会答应你这些苛刻的要求的!”

我的要求苛刻吗?一点儿也不苛刻!只是那时的型材供应属于卖方市场,他是奇货可居呢!所以,在他的眼中,我的这些要求成了苛刻了!

不过,还算好!合同还是签下了。我的心为之一松。这份合同如果不签下的话,可真是让人看笑话了!邻县的那家原先签了约又毁约的企业,肯定是在等着看我的笑话呢!工期延误是必然的!难道还让我重新回过头来,去找邻县的那家企业?去接受他们提出的“澶渊之盟”?

在回来的路上,我将车开得飞快,车速拉到了一百八十码。车子的发动机确实很好!只有这样的车速,才能显示出这辆车的优势。发动机的轰鸣声,激烈而柔和。路边的景物飞逝而过的情形,让我体会到了速度带来的那一份激情。还真有一些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感觉。

像这样的高速行驶,我在乡镇工作时,也曾有过体会。不过,那时候是驾驶员在开车。我让他将车速提高再提高,当汽车的轰鸣声让人震撼的时候,我感觉车身明显地低了下去,像是有一种贴地而飞的感觉。那是一辆日产车,并不与我后来开的那辆车产自同一个国家。看来,德产车与日产车相比,飞驰的感觉还是有些不同的!这一份不同的感觉,也许与是不是我自己在开车有关!驾驶员的感觉和乘客的感觉肯定是不同的!

我不知道,在回来的路上,依旧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律师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他依旧双眼漠然地看着前方,脸上并不呈现一丝的激情。他当然体会不到合同签下之后我的那一份愉悦的心情,合同已如我所愿成功签订,让我从前一家毁约的困顿中解脱了出来,我的心情自然如马蹄般轻捷了!

回到小城后,我即通知材料部落实加工企业。在我正在考察那些加工企业有没有加工能力的时候,接到了省高级法院民事审判庭的电话,说是前一家毁约的企业将我公司告了。而且,一告就告上了省高院。大概是原告在省高院有熟人吧!省高院的意思是问我们愿不愿意调解?我不禁哑然失笑:

“真是奇怪了!上板不翘还下板翘了!是他们没有按合同要求供货,延误了供货时间。我们没有起诉他们,让他们赔偿损失,已经很给他们面子了。怎么应该是原告的,今天反倒成了被告了!调解?调什么解?法院按违约责任判嘛!”

我的态度很明朗,法官自然也无话可说。挂了电话之后,我想了想,还是打个电话给董事长吧!毕竟他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成了被告,他还不知情呢!我打电话告诉他,前一家塑钢窗制作公司将我们告了。直接上了省高院,刚才,省高院来了电话,问我们想不想调解?我的回答是:“不调解。请省高院按违约责任判!”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对!不调解。岂有此理!”

我不知道,他的这个“岂有此理”是对方反倒起诉我们岂有此理,还是我越俎代庖地代他答复了省高院岂有此理了?但是,这个电话我似乎确实不应该当即答复,而应该装模作样地请示了之后再答复。这样,似乎才显示出我们对省高院电话的慎重!

对打官司这一类的事情,我似乎心中一直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到底是受了“朱子家训”中的‘忌诉讼’影响?还是早些年伯父家与乡下老亲的那一场诉讼在我心中蒙上了阴影?其实,早些年的那一场诉讼,我并没有去现场。但法庭开庭的地址,偏偏在我家南窗对面的那幢楼的三楼上。开庭的时候,我正在楼上的房间里。对面三楼的窗户上坐满了人。我看见窗户上坐着的那些人,朝我们家指指点点,似乎在议论着什么。这给了我一个很不好的印象,我可以肯定,庭审时提到了我父亲,提到了父亲的不愿出庭作证!

进入商场之后,我遵循的一条原则是“和气生财”。在谈判的时候可以针锋相对;可以尔虞我诈。但一经签字画押,就必须坚决按合同履行。如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矛盾,可以坐下来商量,大不了合同废止。有必要在法庭上刀戟相见吗?其实,法庭上得到的,并不见得一定是公正的。要相信自己对事物的判断力和对是非的辨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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