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正本清源固根基(2/2)
就在这僵持时刻,沈惊鸿自广宁再次上书。他的奏章没有纠缠于对孔胤植个人是杀是留的具体争论,而是高屋建瓴,将重点放在了 “制度长效建设” 的第三步上。他在奏章中深刻指出:
“陛下,孔府之案,其罪在孔胤植,其弊在制度。观其所以能横行地方、积弊如山者,非独一府之胆大妄为,实乃朝廷监管缺失、权责不清、法度于特权面前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所致。今赖陛下圣断,清吏司奋力,其利益链条已初步斩断,山东吏治整饬已开其端,此诚可喜。然,若不能借此契机,速定章程,明立规矩,堵塞漏洞,则今日之孔府虽倒,明日难免有张府、李府依样萌生。故,当务之急,在于固本清源。”
他再次强调:“臣前奏所请,速拟定《宗室行为约束则例》与《地方望族监管章程》一事,于此时而言,其意义远超惩处一孔府。此章程犹如为蒸汽机设定压力阀与巡检规程,将为天下所有宗室、勋贵、圣裔等特权阶层,明确划定行为红线,使其知所趋避;亦将使后续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清吏司及地方有司执法有所秉持,避免凭个人好恶或一时风向行事。望陛下敕令宗人府、礼部、户部与清吏司,摒弃门户之见,广泛评议,博采众议,求其公允切实,尽快颁行天下。如此,则孔府一案之代价,方能转化为我大明革除积弊、奠定长治久安之基石。”
沈惊鸿此举,意在将朝野的注意力从对孔府个人的穷追猛打,引导到更具普遍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制度建设上来。这既符合他一贯的“格物致用”、“系统思维”的执政理念,也巧妙地避免了在孔府具体处置问题上陷入无休止的意气之争和伦理困境,为更深层次的改革争取了更宝贵的时间和最广泛的支持。
朱由校览奏,深以为然。他再次下旨,严厉催促宗人府、礼部、户部与清吏司放下成见,通力合作,加快两大章程的拟定工作,并明确要求,必须将此次孔府一案中暴露出的各类问题,如田产兼并、干预司法、商业特权、依附人口管理等,作为制定细则时重点考量和完善的内容。
皇帝的态度如此明确,朝堂上的争论焦点便开始转移。人们意识到,朝廷此次是下定决心,不仅要处理孔府这个“个案”,更要建立一套能够长久约束特权、澄清吏治的新秩序、新规则了。这使得许多原本担心“风暴”无止境蔓延的官员也稍稍安心,将精力投入到了新规则的讨论和制定中。
衍圣公府案,至此已悄然升华,不再仅仅是一个轰动朝野的贪腐案件,它已然成为大明王朝在困境中寻求自我革新、迈向制度治理的一个重要催化剂和试金石。清吏司在这场前所未有的风暴中,证明了其作为“刮垢利器”的价值,而沈惊鸿所倡导的“依法治国”、“制度防腐”、“系统施治”的理念,也随着案件的步步深入和后续措施的推出,逐渐被更多有识之士所理解和接受。
尽管所有人都明白,未来的道路依然布满荆棘,旧势力的反弹、新制度推行中必然会遇到的阻力和不适应,以及如何平衡“皇权”、“法权”与“道统”之间的复杂关系,都是亟待解决的难题。但无论如何,坚冰已经打破,航向已经指明,一场静悄悄的、却注定影响深远的国家治理模式的重塑,正伴随着辽东隐约传来的战鼓声,在帝国的心脏和肢体中坚定地向前推进。而此刻,在广宁的沈惊鸿,在密切关注关内这场制度变革的同时,已经将更多的精力,投向了山海关外那片风雪弥漫、杀机暗藏的土地。他深知,内部的整顿与革新,是为了让这个古老的帝国能更有力地应对外部致命的威胁。而那个来自白山黑水间的威胁,留给大明自我革新的时间,或许真的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