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经略荆州(2/2)

土地问题始终是核心,也最敏感。刘长明吸取了益州的教训,在荆州采取更迂回的策略——“劝农策”。刘长明并非直接“限田”,而是通过摸清土地底数,抑制隐匿,鼓励垦荒,保障小农。

刘长明首先发布告示,限期一年内,主动向官府申报所有田产,包括过去隐匿的,经核实后,按“新算符”“格目”登记造册。对此部分田地,承诺三年内维持现有税赋,且不予追究隐匿之责。同步

大力鼓励开垦江汉平原边缘、洞庭湖畔的无主荒地。官府提供种子、农具,垦熟之田,登记后即为垦荒者所有,享受“十五税一”的低税率及五年免税期。此举吸引了大量无地流民和敢于冒险的贫农。刘长明还设立“劝农使”,由他带来的新法吏员担任,深入乡里,宣传政策,协助丈量、登记,调解田土纠纷。他们带着“格目”表格和简易测量工具,工作方式与旧吏截然不同。

然而此举却触动了豪族隐匿田产和通过高租盘剥佃农的利益。暗流涌动,阻挠丈量、恐吓劝农使、散布谣言等事件时有发生。

对于胆敢武力抗拒或伤害官吏者,关羽毫不手软,直接派兵弹压,以“抗命”、“谋乱”论处,杀了几家出头鸟的恶仆豪奴,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他宣称:“凡有益军国、利百姓之事,关某刀下不容宵小作梗!”

除了武力镇压,蒯越等与刘长明达成默契的大族代表,则在私下场合劝说其他豪强:“孔明此法,名为‘劝农’,实为‘清丈’。主动申报,尚能保有田产,税赋如旧。若待官府强查出来,恐不止补税,更有刑罚!且其志在垦荒增税,非在夺我等祖产。何不顺水推舟,落个清净?” 这种基于现实利益的劝导,说服了不少人。

而获得土地的垦荒者和因“自首”政策而实际减负的自耕农,成为新政最坚定的拥护者,自发抵制豪族的破坏。

在多方因素的作用下,土地改革发生的暴乱也很快就平息了,新政得以推行下去。

在解决土地问题的同时,文教工作也不能落下,但在荆州全面推广官学蒙馆阻力太大。于是刘长明采取更低调的方式:

他在江陵设立了“吏员学堂”,主要用来培训郡县小吏,必学“新算符”、“格目法”及公文律例。生源部分来自寒门,部分由各大家族“推荐”,目标是为了改造基层行政机构。

在襄阳设立了“匠作学堂”,附属于织造署等官营工坊,培养技术工匠和管理人才。传授“分段协作”理念和基础技能。不过这一举措被当地大族这被视为“贱业”提升,不甚在意。

在原有的私塾上,黄月英及新法官吏中的饱学之士,受聘于一些与大族关系良好的私塾讲学。在讲授经义之余,巧妙融入算学基础、地理常识、乃至“勤劳兴业”等思想,进行温和的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