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4章 版权平台“区块链存证”获司法认可——成为“维权铁证”(1/2)

一场备受东方文娱行业关注的知识产权官司,在京都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是笔名为“墨羽”的网络作家,她起诉某中型视频平台“乐享视频”未经授权,长期转载其创作的《山河令》《江湖志》等三部小说,并通过付费阅读、广告投放等方式牟利,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法庭内,气氛庄严肃穆。原告席上,墨羽身着简约的正装,神情略显紧张但眼神坚定,身旁的律师手中捧着厚厚的证据材料;被告席上,乐享视频的法务代表表情严肃,不时翻阅手中的文件;审判席上,三位法官身着法袍,神情专注地聆听双方的陈述。法庭后方,坐满了来自各大媒体、文娱机构和创作者群体的旁听者,大家都在关注这场案件的审理结果——这是东方版权平台的区块链存证首次在重大知识产权案件中作为核心证据提交。

庭审进入举证环节,原告律师起身,将一份由东方版权平台出具的《区块链存证报告》提交给法庭,并通过大屏幕向在场人员展示。“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这份报告清晰展示了原告墨羽女士的三部作品在东方版权平台的存证信息。”律师的声音清晰有力,“报告显示,《山河令》的最早上传时间为两年前的6月15日,《江湖志》为两年前的9月23日,另一部作品《清风诀》为一年前的3月10日,均早于被告乐享视频转载时间至少一年以上。”

屏幕上,区块链存证的详细信息逐一呈现:每部作品的哈希值、存证时间戳、国家版权局电子备案号,以及作品内容与被告转载内容的比对结果。比对页面用红色标注出高度重合的部分,重合率高达98%,甚至包括墨羽在作品中独特的口头禅、情节设定等细节。“这些存证信息存储在多个区块链节点上,具有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能够充分证明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完整的着作权,被告的行为构成恶意侵权。”

被告律师立刻提出质疑:“法官大人,我们对这份电子存证的有效性表示怀疑。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无法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能作为直接证据采信。”

原告律师从容回应:“被告的质疑毫无依据。东方版权平台采用的区块链技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存证过程全程自动化,无人工干预,每一步操作都有对应的时间戳和哈希值记录。我们还提交了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证明该存证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此外,报告中还包含了被告平台转载作品的传播路径、点击量、广告收入等数据,这些数据由第三方数据监测机构提供,与区块链存证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法官仔细查阅了证据材料,又向双方律师询问了相关技术细节,随后当庭作出表态:“经本院审查,东方版权平台采用的区块链技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其存证过程规范,数据完整,与第三方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能够充分证明涉案作品的着作权归属及被告的侵权事实,本院对该区块链存证报告的法律效力予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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