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2章 安边总为百年计(八)(1/2)
仁蚌巴原本是外戚,本来根据帕木竹巴政权的规定,帕木竹巴政权的首领第悉朗氏血统保持者在婚配时不准娶外部有权势的达官、大德等的女子为妻,这条规定实质上是为了防止外戚夺权,是一种巩固帕竹地方政权统治的措施。但这种规定到王扎巴坚赞的弟弟且萨桑结坚赞时遭到了破坏。且萨桑结坚赞娶了仁蚌家族的一个女子为妻,生下了王扎巴迥乃。后来他又从仁蚌家族娶了一位妻子,生子贡噶勒巴,帕竹地方政权的血统保持者开始与属下大家族通婚。从此以后,仁蚌家族开始慢慢崛起,威胁着帕竹地方政权。
也就是说,仁蚌巴其实就是帕竹政权中的外戚,这点其实在中国历史上是不鲜见的,外戚弄权的事情,两汉很多,不过自宋以来,这种事情就很少了。
所谓的帕木竹巴政权,是一种从政教两方面建立起来的家族式的政教合一制。其政权组织形式实行的是一种三头制,即京俄、第悉、血统保持者是帕竹地方政权的核心力量,这三大巨头构成了帕竹地方政权的特殊的政权组织形式。帕竹地方政权的宗教首领京俄和世俗首领第悉及朗氏血统的保持者三者相辅相成,三位一体,不可分割,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宗教在乌斯藏从来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事情,而帕竹第悉的血统也是极为重要的,仁蚌巴家族从第悉的外戚起家,逐步控制了整个帕竹政权,仁蚌巴家族的权力来源,并不是自己,而是第悉,他们的权力是依附于第悉存在的,但是仁蚌巴家族却想取代第悉,成为乌斯藏之主,这是显然不可能的事情,因为第悉不仅仅是乌斯藏的世俗领袖,更是乌斯藏重要的宗教领袖,仁蚌巴家族想在没有宗教支持下就垄断世俗权力,这在乌斯藏是绝对行不通的。
所以辛厦巴才丹多吉才认为仁蚌巴家族不懂得变通,因为他们从始至终就不明白自己的权力来源在哪里,在乌斯藏这个地方,世俗权力是远远不如宗教权力的,而辛厦巴才丹多吉是很明白这个道理的,所以在扳倒仁蚌巴家族之后,他立即和噶玛派达成了政治同盟。
这样做的好处是极为明显的,借助于噶玛派的宗教影响力,辛厦巴才丹多吉的权力可以实现合法化,也就是由神权授予世俗权力,这点是极为重要的,而另外一方面就是利用噶玛派和格鲁派的斗争,扩大世俗权力,维护自己的地位,使得噶玛派明白,想要维护自己在乌斯藏的宗教领袖地位,就必须全力支持藏巴汗,否则的话,一旦藏巴汗失势,帕木竹巴政权和格鲁派卷土重来的话,倒霉的就是噶玛派了。
正是利用这些,使得辛厦巴才丹多吉逐渐稳固了自己的地位,但是他不安心于始终受制于神权,所以才向大明请求册封,因为辛厦巴才丹多吉很清楚,这些所谓的活法、法王,他们的权力来源是什么?是大明皇帝的册封,大明皇帝的册封不仅仅是政治上的承认,更加重要的就是其背后的经济利益,朝贡和物资的垄断等,这些对于物资匮乏的乌斯藏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
所以辛厦巴才丹多吉认为,和大明对抗,是极为不智的。首先,大明已经从三个方向威胁乌斯藏了,当年叶尔羌汗国强大的时候,曾经远征乌斯藏,叶尔羌的赛义德汗,只率领五千人,就打到了拉萨附近,后来由于高原反应和后勤补给不利,疫病流行等原因,才不得不撤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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