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集鸿钧赐旨·封神劫终昭三界文(1/2)

旨首·天道昭告

洪荒历,封神劫终之元年,岁在玄枵,日逢上吉。鸿钧道人立于紫霄宫九层莲台之上,周身鸿蒙紫气缭绕,三千大道符文隐现于虚空,左手托太极图定阴阳,右手持造化玉碟镇天道。彼时,三界六道万灵皆有感:三十三重天之上,凌霄宝殿金光贯日;修仙界群山之间,灵雾升腾成篆;幽冥轮回深处,奈何桥畔彼岸花齐齐朝西而绽;地球华夏先民部落,风云骤停,日月同辉——此乃天道示警,三界静待圣人传旨之兆。

道人开声,音不高而遍彻寰宇,语不疾却入万灵心腑:“吾乃鸿钧,承天道之命,掌洪荒教化。自盘古开天辟地,龙汉劫启,巫妖争乱,至夏商更迭,封神劫起,凡数千载。今劫火已熄,劫气散尽,三界六道秩序初立,特颁此旨,传于三界万灵、神、仙、人、妖、鬼、兽,令各守其道,莫敢有违。”

话音落时,紫霄宫上空忽现万丈光幕,其上以蝌蚪文书写的天道篆文缓缓展开,每一字皆含混沌真意,凡见者,无论修为高低,皆能通晓其中奥义——此乃鸿钧以自身道果为引,借天道之力铸就的“三界昭旨”,确保无一人、一灵遗漏。

第一章·劫终之由:细数封神本末

第一节·劫起之因

“封神劫之起,非一日之寒,乃三重因果交织而成。”鸿钧道人声音转沉,光幕之上浮现往昔画面:夏桀无道,商汤伐桀,人族气运初转;后商纣继位,初登大宝时尚有勤政之心,筑鹿台以观星象,修水利以济万民,然女娲宫进香时,题诗辱神,失却敬畏之心,此为人祸之始。

“再观仙途:阐教元始天尊,奉‘顺天应人’之念,认周室为新朝之选;截教通天教主,守‘有教无类’之旨,收披毛戴角、湿生卵化之辈,亦助商纣抗周——两教理念相悖,门下弟子各逞其能,或摆诛仙阵,或设十绝阵,仙力乱用于凡界,搅动人族气运,此为仙争之因。”

光幕中,诛仙阵内四剑横空,血水染红孟津;十绝阵前,阐教弟子身死道消,截教门人亦有折损。鸿钧继续道:“更有天庭空缺:自巫妖劫后,昊天上帝虽掌天界,然星宿部、雷部、瘟部等司职空缺,需借封神劫收录战死仙妖,补天庭之缺,此为天定之因。”

“三重因果叠加,天道示警:若任其乱,洪荒恐再遭碎裂之祸,人族文脉或将断绝。吾遂命三清共议,立封神榜,定‘根行浅薄者封神,根行深厚者修仙’之则——此乃封神劫起之根本,非吾强为,实乃天道使然。”

第二节·劫中之护

“劫数虽为天定,然需有人护其不偏,防其失控。”光幕画面一转,起源殿出现在虚空之中:龙宇道尊以鸿蒙盘镇压劫气扩散,玄冥圣母入凡界清剿作乱怨灵;帝俊率御兽殿异兽,于星域拦截域外邪魔,防其借劫入侵;太一持东皇钟,补三界通道裂痕,阻界力外泄。

“鸿蒙宗玄空真人,编《封神劫全史》以记因果;龙曦仙子化入华夏先民部落,护其避凶兽、防战乱;平心娘娘(后土)重整幽冥,预建六道轮回,待劫后收纳亡魂——此皆为‘护劫者’,以自身道力承天道之责,令封神劫虽烈,却未伤及洪荒根本,更未断人族文脉。”

鸿钧道人语气稍缓,光幕中浮现地球华夏先民:虽逢战乱,却仍有人传耕种之法、授制陶之技,孩童于篝火旁听老者讲“天、地、人”之理。“人族虽弱,却有‘生生不息’之性,此乃其能承洪荒文脉之因。龙宇道尊曾言‘华夏为地球文脉之根’,今观之,此言不虚。”

第三节·劫终之兆

“封神劫终,有三兆为证。”鸿钧抬手,光幕分作三幅:其一,孟津战场之上,劫火自灭,血水化入大地,长出青青嫩草;其二,天庭凌霄宝殿,封神榜发光,其上名录皆已归位,雷部闻仲、星宿部黄天化等神位各就其职;其三,地球华夏部落,周室定鼎,姬发于镐京设坛祭天,天降甘霖,五谷丰登。

“此三兆现,天道感应,劫气尽散。吾于紫霄宫卜算,得‘三界永宁’之卦,遂知封神劫终,可颁此旨。”道人话音落,光幕中三幅画面合一,化作“三界六道”四字,金光万丈,照遍寰宇。

第二章·规则之定:三界六道各守其序

第一节·天界规则:仙神各司其职

“天界为三界之首,掌‘统御’之责,需守七则。”鸿钧道人话音落,光幕上浮现“天界七规”,每一则皆有详解:

1. 司职不可怠:天庭各部神、仙,需依封神榜所定之职行事。雷部需按天道示警行雷布雨,不可随意施旱涝;星宿部需校准星辰轨迹,确保人界、修仙界气候稳定;瘟部需按“灾厄有度”之则,不可滥降瘟疫——凡渎职者,先罚入斩仙台受刑,再贬入幽冥轮回,历三世苦劫。

2. 下凡不可乱:仙、神若无天道示警或天庭旨意,不得随意下凡。若需入人界(含地球),需化为人形,不可显露仙力,更不可干预人族王朝更迭、部落纷争;若入修仙界,需遵守宗门规矩,不可恃强凌弱——凡违此则者,收回仙骨、神位,贬为凡兽。

3. 尊卑不可越:天庭以昊天上帝为尊,瑶池王母为辅,各部正神需听其调度。仙、神等级分明,不可以下犯上:如仙娥不可擅闯凌霄宝殿,散仙不可干预正神司职——凡越尊卑者,罚入天牢,闭门思过百年,期间不得修炼。

4. 恩怨不可牵:封神劫中,阐、截两教弟子或有恩怨,然劫后需一笔勾销。仙、神不可因私怨争斗,更不可借司职报私仇——如雷部不可因私怨对某部落滥降雷霆,星宿部不可因私怨紊乱某区域星辰——凡违此则者,废去修为,贬入人界为奴。

5. 宝物不可私:天庭宝库中,兵器、丹药、法宝皆为护三界之用,仙、神不可私取。若需调用,需经昊天上帝、瑶池王母共同批准,事后需如实归还——凡私取宝物者,除追回宝物外,再罚入烈焰地狱受千年灼烧之苦。

6. 联络不可断:天庭需设“三界联络司”,定期与修仙界、幽冥轮回互通消息。每月初一,需派仙使赴修仙界宗门联盟,通报天界动态;每月十五,需派仙使赴幽冥轮回,核对亡魂入天界之名录——凡断联络者,各部正神共同追责,主责者贬为散仙。

,需依规提供副本,不可拒绝——凡私藏典籍、拒绝提供查阅者,需将典籍送还三界,再罚闭关五百年。

3. 护界不可辞:若遇三界大劫(如域外邪魔大举入侵),起源殿需出手护界,龙宇道尊需以鸿蒙盘镇劫,玄冥圣母需助平心娘娘护轮回,帝俊、太一需率御兽殿异兽护星域——凡遇大劫不出手者,天道将收回起源殿独立之权,令其归入天界管辖。

“龙宇道尊乃起源殿规则之首守者。尔承鸿蒙紫气,修为深不可测,由尔掌起源殿,护三界序,天道安心。若尔失责,吾将亲至起源殿,废尔道果。”鸿钧道人看向起源殿方向,语气严肃——起源殿乃三界最后一道屏障,其守序与否,关乎三界存亡。

第三章·违则之罚:天道昭昭不欺

“凡违上述规则者,无论仙、神、人、妖、鬼、兽,皆有罚,且罚分三等,依过之轻重而定。”光幕上浮现“违则三罚”,每一等皆有具体惩戒之法:

第一节·轻罚:劝诫警示

“过轻则轻罚,旨在劝诫,令其知错就改。”轻罚之例有三:

1. 仙、神之轻罚:若仙、神因疏忽渎职(如星宿部校准星辰稍晚)、无意下凡(如仙娥因好奇入凡界,未显露修为),先由天庭各部正神劝诫,再罚其闭门思过十日,期间不得食用灵果、修炼仙法——令其反思己过,日后不再犯。

2. 修仙者之轻罚:若修仙者因好奇入地球凡界(未干预先民生活)、弟子间小争小斗(未伤及无辜),先由宗门长老劝诫,再罚其面壁思过一月,期间不得领取宗门丹药、使用宗门法宝——令其明晓规则,日后守序。

3. 凡民、亡魂之轻罚:若华夏先民因无知亵渎神灵(如孩童无意辱骂先祖)、亡魂因留恋人间短暂滞留(未作乱),先由部落长老、鬼差劝诫,再罚其为部落、幽冥做杂役(如先民需多耕种粮食,亡魂需助孟婆煮汤)——令其知敬畏、明秩序,日后不再犯。

轻罚之核心,在“警示而非惩戒”,天道存仁,凡初犯、过轻者,皆予改过之机,不夺其根本道途、生计之资。

第二节·中罚:夺利贬责

“过中则中罚,旨在惩前毖后,令其不敢再犯。”中罚之例分三界各层,皆有明确惩戒尺度:

天界仙神之中罚

1. 渎职中罚:若雷部因懈怠未按时行雨,致某区域旱情初现,或星宿部因疏忽令星辰轨迹微偏,致人界节气紊乱——主责仙官需被收回半成仙力,贬入天庭粮库服役三年,期间不得参与任何仙会、修炼资源减半;若涉及正神,则暂夺神位,降为散仙,待服役期满、补过完毕(如雷部仙官需亲至旱区布雨救灾),方可复职。

2. 乱下凡中罚:若仙神未得旨意下凡,显露仙力惊扰凡民(如令华夏先民见腾云之景,心生恐慌),或轻微干预部落纷争(如暗中助某部落胜另一部落)——需被收回三成仙力,贬入幽冥轮回司为鬼差助手,服役五百年,期间不得返回天界,且需每日记录“凡民疾苦”,悟“不扰凡”之理。

3. 私斗中罚:若仙神因私怨争斗,损毁天庭殿宇(如凌霄宝殿偏殿梁柱),或波及无辜仙娥、天兵——需共同赔偿修复之资(以仙力、法宝抵扣),主责者废去半成修为,贬入天界边境守关十年,次责者闭门思过百年,期间不得与人交往。

人界修者、凡民之中罚

1. 修仙界中罚:若宗门乱传低阶禁术(如摄魂术,未伤及人命),或弟子入地球凡界教授先民简单炼器之法(干扰文明自然衍化)——宗门需上缴半数灵材库存至鸿蒙宗,作为“扰乱人界秩序”之补偿;涉事弟子废去两成修为,贬为宗门外门弟子,五年内不得修习高阶功法,且需赴地球凡界边缘,暗中护持先民避妖兽,以补其过。

2. 地球凡民中罚:若华夏部落因贪婪掠夺邻部粮食(未引发屠族),或部落首领施暴政(如苛待老弱,未致民变)——掠夺之部落需双倍归还粮食,且派青壮协助邻部耕种一年;施暴政之首领需被部落联盟废去职位,降为普通先民,三年内不得参与部落决策,且需每日劳作,亲身体会“民生之艰”。

幽冥亡魂之中罚

1. 亡魂乱序中罚:若亡魂因执念拒绝入轮回(滞留人间,未作祟),或在幽冥中与其他亡魂争斗(未伤及鬼差)——需被鬼差押至忘川河岸边服役十年,每日打捞河中游荡的残魂碎片,助其入轮回;期间不得饮用孟婆汤之外的任何灵液,且需每日听“轮回规则”讲解,直至愿遵序入道。

中罚之核心,在“夺其珍视之物、贬其所处之位”,令仙神失仙力、修者失修为、凡民失权位,以此铭记过错,不敢再越规则雷池。

第三节·重罚:废道灭魂

“过重则重罚,旨在以儆效尤,护三界秩序根基。凡犯以下过错者,天道不容,严惩不贷。”重罚之例皆涉三界根本,惩戒极为严厉:

天界仙神之重罚

1. 渎职重罚:若雷部故意滥降雷霆,致某区域生灵死伤过半;或星宿部故意紊乱星辰,致人界四季颠倒、颗粒无收——主责正神废去全部修为,打入斩仙台斩去仙骨,魂贬入十八层地狱之“烈焰狱”,受千年灼烧之苦,刑满后入畜生道,历十世披毛戴角之劫;涉事仙官一律贬入幽冥,永为孤魂,不得入轮回。

2. 叛界重罚:若仙神勾结域外邪魔,泄露三界通道弱点,或协助邪魔入侵天界(如打开三十三重天护界阵缺口)——无论修为高低、神位大小,一律押至紫霄宫前,由鸿钧道人亲施“灭魂术”,魂飞魄散,永绝道途,且其名从封神榜、仙籍中永久抹去,不得留存任何痕迹。

3. 私夺宝物重罚:若仙神私取天庭宝库中核心宝物(如镇界神珠、上古神器),且用于私斗或赠予邪魔——除追回宝物外,废去全身修为,斩去四肢,打入“寒冰狱”受万年冰冻之苦,刑满后魂入饿鬼道,永受饥寒,不得进食。

人界修者、凡民之重罚

1. 修仙界重罚:若宗门大规模传授高阶禁术(如灭族咒),致修仙界内乱、死伤无数;或联合邪魔入侵地球凡界,屠戮华夏先民——宗门即刻解散,所有弟子废去修为,贬为凡民,主责宗主、长老押至起源殿前,由龙宇道尊施“封印术”,永封于地底深处,不见天日;宗门领地收回,化为荒芜,警示后世。

2. 地球凡民重罚:若华夏部落屠灭邻部(全族尽亡,无一生还),或部落联盟首领勾结妖兽,残害万民——屠族部落全族贬为“边地之民”,永居贫瘠之地,不得耕种沃土,且每代需出青壮,赴地球星域圈边缘守关,直至天道消弭其罪;施暴首领及其核心追随者,死后魂入“刀山狱”,受无尽刀割之苦,永不得入六道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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