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京华(2/2)
幸好他在京师认识的朋友中,不乏许多豪门富户,听闻他缺少用度后,纷纷慷慨解囊,只短短几天时间,就资助了他将近二千两白银,全是白送的——
这其中尤以周延儒给的最多,一个人就拿出了五百两。
周延儒出身于宜兴周氏,也叫阳羡周氏,这个家族自魏晋时期就是当地名门,一直到明朝也未曾衰败,底蕴本就极深。
周延儒又格外成器,年初之时,接连在会试、殿试中双双夺魁,蝉联万历四十一年的会元和状元,被皇帝封为翰林院修撰。
消息传回宜兴,周氏族人无不欢欣鼓舞,纷纷给周延儒的父亲周天瑞捐献资财,以供周延儒在京花销。
可以说周延儒是完全不缺钱的,而且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相处,他和程光阳已渐渐成了至交,为朋友花钱甘之如饴。
除了不好男风以外,程光阳在其他方面,几乎样样都合周延儒的胃口。
周延儒喜好吟诗作赋,在京城结有诗社,每次举办诗会,邀请程光阳参加,程光阳随口一占,就能吟出佳作,令在场之人绝倒。
特别是那首绝句《咏史》,“高阁垂裳调鼎时,可怜天下有微词。覆舟水是苍生泪,不到横流君不知。”,当时一经写就,便四处流传,直接让程光阳誉满京师,得了个“咏史举人”的名号。
这也多亏万历皇帝长期摆烂,明朝的政治环境相对宽松,要搁在文字狱兴盛的大清,程光阳敢写这种暗讽朝政东西,弄不好得杀头;
除了诗词歌赋之外,周延儒还喜欢勾栏听曲、调丝弄弦,程光阳虽不通音律,但却每次都能哼出些悦耳动听的歌谣,同样让周延儒耳目一新。
周延儒最喜欢程光阳哼唱的《明月天涯》,节奏明快、旋律激昂,歌词部分尽管稍显直白,但仍是让周延儒欣赏不已。
“唯此间江湖年少,偏爱纵横天下,恩仇趁年华轻剑快马……”
周延儒感觉这段话说得简直就是自己,少年成名、鲜衣怒马,自从听到程光阳唱出这首歌后,他便一句一句,跟程光阳学唱,随后天天将这几句歌词挂在嘴边;
其实吟诗和唱歌,都不是程光阳最拿手的,他最拿手的还得是“搬”小说。
先前在泉州老家时,因为心血来潮,程光阳就已经开始凭借记忆,着手将后世的一些玄幻小说,经过文字加工后,照搬到大明朝来。
程光阳照搬的第一本小说,自然是后世热度极高的《斗破苍穹》,照搬的过程中,人物和剧情他基本都尊重原着,没有做过多更改。
由于之前忙着为科举作准备,对于这件事,程光阳只能是时断时续,写几天停几天。
不过自从会试落第之后,他的时间已经充裕了不少,当即便开始腾出手来,执行自己的搬运计划,随后用了整整一年时间,勉强写完前两百章,从萧炎的三年之约,写到决战纳兰嫣然,然后被云岚宗追杀。
“玉绳兄,愚弟入京一载,闲来无事,拟成半部小说,伏乞玉绳兄钧鉴,看看我写得如何?”
为了搞清楚明朝人是否能接受这种类型的小说,程光阳首先还是找到周延儒,将自己草就而成的书稿,交给对方评阅,因为他知道对方平素便喜欢读杂书。
结果大大超出了程光阳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