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编辑(1/2)
在兴明社在京社员的全体努力下,第二年的正月,大明第一本杂志《京师文学》,以及大明第一份报纸《京师日报》,经过多道程序严格审核,成品基本完成,即将出版。
原本按照程光阳的设想,他是想把这两份读物,取名为《大明文学》、《大明日报》的,不过考虑到以国号冠名,很可能会引起朝廷方面的警惕和不满,最终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念头。
为了缩减成本,获得更多资金储备,程光阳在与委员会成员内部商议后,依旧决定与在京的几大书商合作,并且双方还就买断费问题,达成了新的协议。
每月月初,《京师文学》和《京师日报》编撰完成,书商们只需先提供一半买断费,即可获得两种读物的出版发行权,等到当月月末,再视本月收益之多寡,结清另一半买断费。
也就是说,如果兴明社主持编撰的杂志和报纸,出版发行后,市场反响一般,那书商结另一半买断费时,可按比例减少相应数额,反之如果市场反响非常热烈,那就要按比例增加。
“诸位同志,我知道你们中有不少人,因为自己文章的利润大头可能会被书商赚走,心里不太满意,可大家不要忘记一点,我等都是大明官员,是吃朝廷俸禄的,并不是真正的商人。”
《京师文学》和《京师日报》正式出版之前,程光阳将在京的八十几名社员,全部召集起来开会,广泛听取众人的意见。
在听说不少社员,对社团将出版业务外包给书商之事,心生不满后,程光阳立刻给大伙做起了思想工作。
“大明是不允许官员直接经商的,这个大家都应该明白,所以很多事,我等不能亲自出面,只能交给那些商人去做,如此他们有赚头,我们也有赚头,这是两全其美的事,何乐而不为?”
其实严格来说,程光阳通过结社的方式,让社员们写文章,然后将社员文章编订成集,拿去跟书商交易,这种行为与商人也没有区别。
但他的鸡贼之处,就在于他并没有把赚来的钱全部归为己有,而是一半用来给社员发稿费,另一半当做社团的公开经费。
本质上,他所做的一切,其实还是为了办社团,而不单纯是为自己个人积累财富。
将来就算有政敌拿此事攻击他,他也完全能找到辩驳的借口。
听罢程光阳的话,大部分社员都是没有表达意见,只有委员会社员杨维垣,提出了一个问题。
“社长同志,按照您方才所言,《京师文学》和《京师日报》,每个月都要按时发行,甚至《京师日报》,每隔三天就要发行一次,我辈都是朝廷官员,将来大部分时间,可能都要用在处理公事之上,很少能再抽时间发表文章,这件事应该如何处理呢?”
程光阳沉思片刻,缓缓道:“关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解决方案,首先,咱们兴明社应该扩招,尤其是要增加举人和生员的数量,将来无论是发表文章,或者拜访新闻,都要靠这些人充当主力。”
众社员听了这话,窃窃私语了一阵。
阮大铖大着胆子举了举手,起身发言道:“社长同志,要是社团的这些工作,都让那些举人和秀才干了,那咱们这些有官身的老社员,还能为社团做些什么呢?”
“是啊,事都让别人做了,那社团要咱们还有什么用?”
其实不止阮大铖,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要是大家伙都不写文章了,那社团赚再多的钱,不也没自己的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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