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关于张仲景对方药的计量所用的东汉官制(上)(2/2)
另一种为“晋秤”。晋秤的记录始见于唐·苏敬的《新修本草》。晋秤虽然被称为“晋秤”,但它并非晋朝的官秤,《晋书·历律志》没有提到这种秤。按照苏敬的说法,这种所谓的晋秤在东汉末年就出现了。晋秤的量值是多少?一种观点认为它的量值是东汉官秤的二分之一,但是这种观点缺乏足够的文献和文物支持,这种观点的出现是由于持这种观点的人错读了苏敬的那段话。另一种观点认为它的量值是东汉官秤的2倍,也就是所谓的“复秤”。由于它的量值2倍于东汉官秤,所以它也不会是经方使用的权衡。历代医家对于经方1两的量值为13.8g尚且不能接受,怎么会转而认为经方1两的量值为27.6g?魏晋时期的度量衡制,史籍记载很少,未见有新的规定。从《晋书·历律志》看,魏晋时期使用的仍然是新莽度量衡制。不过,孙思邈说“吴有单秤、复秤”,应该不是空穴来风,大概在三国、魏晋时期出现过1种2倍于汉秤的秤两。但是,由于这种2倍于汉秤的秤两并不见于《晋书·历律志》等史籍,所以它并非官定制度。
医药家无力在官制以外创建另外一种秤两
虽然医药是一个重要的领域,医药家是一个不小的群体,医药家分布在全国各地,但是,在国家颁布的权衡标准以外,当时的医药家根本没有能力另外实行一套独立的计量标准,他们只能按照国家颁布的权衡制度去进行方药的计量。即使在已经建立起全国性的医师行业协会和药师行业协会的今天,医药家们若要在构建颁布的权衡标准以外另外实行一套标准也是困难的。
方剂是有剂量的,方剂自它诞生之日起就有剂量。现有文献资料表明,方剂在先秦时期就出现了。到了西汉,方剂得到较多的发展,方剂的数量更多,已经为医家在临床广泛应用。1973年12月,在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一批帛、简书,其中有不少是医学和养生方面的着作,包括《足臂十一脉灸经》《阴阳十一脉灸经》《脉法》《阴阳脉死候》《五十二病方》《却谷食气》《导引图》《养生方》《杂疗方》《胎产书》《十问》《合阴阳》《杂禁方》《天下至道谈》等。另外,在现今已知的汉代书简中,内容涉及医药学的还有《治百病方》和《居延汉简》等。
《五十二病方》是现知我国最早的医学方书,是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西汉文物,全书涉及病名100多个,方剂280余首,药物240多种,其中不少方剂含有剂量方面的内容。
《治百病方》是1972年在甘肃武威旱滩坡一座墓葬中发现的,经研究鉴定,墓主人可能是一位年长的医生,其时代当是东汉早期。《治百病方》共有92枚手写的医药简牍,最开始被命名为《武威汉代医简》,由于简牍中有“治百病方”的字样,于是后来被改名为《治百病方》。《治百病方》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内、外、妇、儿、五官各科的疾病,记录了近100种药物,36首方剂,如“治风寒逐风方”“治久咳逆上气汤方”“治金创止痛方”“治妇人膏药方”“治目痛方”“公孙君方”“建威耿将军方”“东海白水侯所奏男子有七疾七伤方”等。简文对药物的炮制、剂型以及用药方法、服药时间等都有详细的记载。
《居延汉简》是20世纪中外学者在我国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的居延地区和甘肃省嘉峪关以东的金塔县破城子发现的汉代简牍。《居延汉简》收录英籍考古学家a·斯坦因在中国盗掘的敦煌汉简、罗布泊汉晋简牍及少量纸片、帛书等,共计588枚(件),其中有不少医药方面的内容。
《五十二病方》《治百病方》《居延汉简》等汉简、帛书反映了医学在西汉和东汉早期的基本面貌。从这些帛、简可以看出,该时期的方剂处于相对早期的阶段,方药计量方法比较粗糙,官定度量衡标准有一些使用,但使用不多,容量单位的升、合、斗有一些应用,长度单位的尺、寸也用于方药计量,而重量单位的斤、两只有很少的使用,铢的单位没有出现。
西汉甚至东汉早期的方药计量具有粗糙、约略的特点,较多地使用的是一些诸如撮、束、把、握、垒、挺、枚、果等估量、拟量单位和自然个数。如:“芫花一撮”、“萆薢、牛膝各五束”、“续断根一把”、“黄芩五挺”、“乌喙十果”、“茯苓大者一枚”等。该时期的方药计量多用容量单位,如刀圭、方寸匕、杯等单位就较为常用。该时期的医药家必定会直接采用政府颁布和推行的度量衡制度。创造一套新的制度很难,而推行一套新的制度更难。此外,该时期的政府颁布和推行的度量衡标准完全能够满足医药之用,合、升、斗、铢、两、斤等单位一应俱全,容量最小单位“合”的量值为20ml、重量最小单位“铢”的量值为0.65g,可以满足方药的精小计量,无任何应用上的不便。所以,医药家根本没有必要在官定的度量衡制度以外另搞一套标准,或者只是另外搞一套权衡标准。而且,他们也没有能力那样去做,更没有能力向全国全行业推行。任何医药家离开政府的力量都做不到。
汉代的方书很多。《汉书·艺文志》记载有经方十一家。张仲景《伤寒杂病论·自序》里有“勤求古训,博采众方”的话,这也说明当时的方剂和方书已经不少。中央政府可以政令天下,所以当中央政府要改革度量衡制的时候,它可以发布政令,通过全国各级地方政府通令全国,天下响应。医家可没有这么大的力量。那个时候的医生没有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没有向全国全行业发布改革度量衡制的渠道。医家只能沿用前代和前辈医家长期使用的权衡。任何一位医生、一位药师、一个地区,他们都不可能特立独行,采用一个不同于官定权衡的计量制度,他们不具备改变医药用秤的能力,他们只能沿用古秤,遵循官制。
“铢”这个重量单位在汉代医简中没有出现,这种现象也是值得思考的。可能是“铢”的量值太小,其量值仅约0.6g,当时的医药计量不甚精密,对于多为树皮草根的药物,医药家使用斤、两、升、合计量即可,或者就用枚、颗、寸、尺、本、束、三指撮、方寸匕、刀圭等单位计量,不需要用到“铢”这么小这么精确的计量单位。后来随着方剂的发展,散剂应用的增多,医药计量更为精确,铢的单位才逐渐出现在医药计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