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调查结论(1/2)
省自然资源厅核查组在龙湖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深入调查。他们不仅仔细审核了龙湖区提供的全部资料,还随机抽取了几家通过“标准地”模式拿地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真实的感受和评价。
调查的结果,与匿名举报信中的指控大相径庭。
企业主们普遍反映,“标准地”模式让他们在投资前就对地块情况、投资要求和后续监管有了清晰预期,避免了以往“毛地”出让中常见的隐性成本和审批不确定性,大大增强了投资信心,加快了项目落地速度。对于地价,他们都表示是通过公开市场竞争获得的,符合市场规律,并未感到异常。
核查组内部经过反复讨论和论证,最终形成了一份客观严谨的调查报告。报告充分肯定了龙湖区“标准地”改革的积极探索和实践,认为其:
一、符合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大政方针;
二、有效提升了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和政府服务效能;
三、通过“事前定标准、过程强监管、事后严履约”,建立了更加规范、透明的土地管理秩序,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四、实践成效显着,企业满意度高,促进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报告明确指出,匿名举报信中关于“人为压低地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指控与事实不符,属于诬告。调查期间未发现龙湖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领导干部在“标准地”改革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这份沉甸甸的调查报告,按程序呈报给了省长曹云川。
在省长宽大的办公桌上,这份结论明确的报告显得格外醒目。曹云川仔细翻阅着,脸色略显阴沉。他本想借此敲打一下林万骁,甚至找到其把柄,却没料到核查结论如此正面,反而坐实了林万骁的改革政绩。这让他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憋闷感。
然而,面对白纸黑字的调查结论,尤其是报告中提及的该项改革符合中央精神,他无法公然否定。沉吟良久,他最终在报告上圈阅,示意已知悉,未再作其他批示。
这意味着,省里对龙湖“标准地”改革的调查,正式以“查无实据、改革有效”的结论画上了句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