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2章 佰bǎi,数词“百”的大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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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bǎi,数词“百”的大写。
关于“佰”字作为数词“百”的大写形式,其核心功能是防止账目篡改,广泛用于金融、票据等严肃文书场景。以下结合典故与现实意义展开分析:
一、历史典故中的“佰”
1. 《史记·平准书》与货币单位
典故:
西汉武帝发行“白鹿皮币”,王侯朝贡需以皮币衬垫玉璧,一币定价四十万钱。司马迁载:“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为皮币,直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虽未直书“佰”,但汉代“百”为钱币计量基础,如“百金”即百万钱,后世票据大写“佰”源于此类经济记录对数字精确性的要求。
背景:
汉武帝整顿财政,皮币制度强化中央集权,要求账目数字不可涂改,为大写数字的萌芽提供土壤。唐代《敦煌文书》已见“佰”字用于契约,宋明后正式成为法定大写。
2. 《水浒传》中的财富计量
典故:
第十五回“吴学究说三阮撞筹”中,阮小七感叹:“若能见用我等时,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若能勾受用得一日,便死了开眉展眼。”后吴用取银两时写道:“取出三十两花银,送与阮小七,唤酒保沽一瓮酒,切一盘牛肉……”。明代白银流通,小说中“三十两”必写作“叁拾两”, “百两”即“壹佰两”,凸显市井交易中对大写的依赖。
背景:
明清小说反映民间契约习惯,《水浒传》成书于大写数字规范期,书中银钱往来暗含“佰”字使用场景,体现防止篡改的民间智慧。
3. 《礼记·祭义》与礼仪规制
典故:
“天子巡守,诸侯待于境,天子先见百年者。” 郑玄注:“百年者,老成人也。” 此处“百”虽非财务概念,但历代注疏中“百”与“佰”互通,如清代《礼仪疏》强调“祭器数量,书作壹佰,防胥吏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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