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3章 他*的刁民!(1/2)
(二合一)
这把北地郡郡守看笑了。
秦国是档案齐全、记载全面,但也不至于把当时候还只是一个小富户的人的罪证都留下来,还留十几年,还只是一个县衙。
哪怕是郡里,在纸张应用之前,所记载的刑事事件档案也只是一些大案,最远的也不过十七年前。
更远的,恐怕只有咸阳有。
可现在,县衙不仅找到了那些罪证,还往前翻了十九年……
怕不是看着当今大王继位只有十九年吧?
再往前翻,那恐怕就有说先王坏话的嫌疑了,这才只翻了十九年?
十九年前,莫说那个小富户是否继承了家业或者发家,哪怕是他所在的家族那个当官的官员,他怕是都还没进仕途吧?
他倒不是不相信这些罪证的真实性,因为这明显就是奔着那个官员整个家族、且是对着土地问题来的;而这些方面,贵族或者官员们是什么德行他很清楚,因为他自家也是其中的一员,只是程度没其他人那么严重。
他考虑的是,自己该怎么站。
很显然,大王去年说的话不是开玩笑的,他是真的打算在这个问题上‘试一试’。
而涉及土地这种根本问题,那些心里有鬼的官员们会怎么办,谁也说不好。
自己身为郡守,对大王来说,是北地郡的第一手下;对底下的人来说,自己是他们的头头;对其他同僚来说,自己是他们中第一个面临这种风暴的人。
他的选择,至关重要。
他陷入了最深沉的犹豫。
因为他知道,自己的选择很可能会影响到全国的政治格局、大王的后续行动、甚至可能是秦国的发展和华夏历史。
但他也知道,自己可能没这么重要,因为此刻肯定有玄衣卫把情报送往咸阳了。
若是等大王的命令来了,自己再做出选择也没意义了。
在他犹豫之时。
郡城某座宅院里。
这里是那个涉事的副局长的家,而此刻,他正让家人收拾着东西。
“爹,您不走吗?”
长子看着一脸阴沉的老爹问道。
副局长摇了摇头:“不管结果如何,我都走不了,趁着现在事情还没定性、还只是举报阶段,你们赶紧走,去投奔你舅舅。”
长子有些气愤。
“爹,那些人也真是的,不就以前占了他们点田吗?又不是没给赔偿,还是合法买来的呢,都这么多年了,他们居然还挑事!”
“不怪他们!”副局长有些烦躁。
不管这件事是百姓引起的也好、佃农引起的也好,哪怕只是一个奴籍的人最先挑事的,可能被当地县衙如此摆在台面上,这就不是百姓的事了。
任何大事,百姓想单独挑起来都是很难的。
更多的时候,是上面有人希望他们挑起来。
只是正义的立场在哪边的问题而已。
而这次,正义很明显没在他这边……
看到家人都收拾行囊离开了,副局长这才稍微松了口气。
他开始去拜访那些与自己交好的官员。
不是为了帮自己,而是为了能照顾一下自己的家人。
不管大王这次决心有多大,最先出事的自己是一定跑不掉的,他只希望这些同僚能看在同为官员的份上,在之后照顾一下自己的家人、让他们不至于成为底层百姓。
在他眼中,底层百姓的日子那不是人过的。
时间来到了半夜。
一道急促的哨声在郡衙门内响起。
郡守穿着一身铠甲站在大门口,身后是手持刀枪全副武装的衙役。
“郡守,城门已关闭,信函已发出。”一个衙役汇报道。
“老爷,已经派快马去追了,保证拿到人。”这是他家的管家说的。
郡守看着夜空。
今夜星光很是亮眼。
可哪怕这些星光再漂亮,占据了再多的天幕,也只是看上去好看而已,论亮度,它们甚至不如月光的一成。
满天星光,满地官僚贵族。
皓月唯一,天下之主也只有一个。
他想了半天,终于做出了决定。
“围住所有涉案人员住所,命令刑局联合各县府衙一起深入调查,此案由本郡守亲自督办!”
……
“还算有点自知之明。”
咸阳宫里。
尚且穿着睡衣的嬴政在寝宫里听到李缘的汇报,赞赏的点了点头。
“等案件传递过来后,让韩非亲自去。”
“让张苍去吧。”李缘说:“韩非虽然是刑部部长,但如果真有人想铤而走险,这个身份恐怕吓不住他们,虽然安全不是问题咯。”
嬴政想了想,点了点头。
虽然张苍论官职还不如韩非,只是刑部副部长;可他最大的身份却不是这个。
你不给韩非面子,你固然会死、家人也会受到牵连,但都是按照律法来的,顶多判重一点;但要是不给张苍面子,万一把李缘惹毛了,他可不管法律。
“所以,有时候我会想,当个不守程序不守规则的暴君还是有好处的。”嬴政说。
同样的事,如果是发生在朱元璋时期,你看这些官员是什么样子。
李缘嘿嘿一笑:“不是有我吗?”
第二天。
北地郡的情报就到了。
一刻钟前到的刑部。
一刻钟后,张苍就带着人出发了,还带了两百国师府的护卫。
这已经不是去办事了,这是恐吓……
在北地郡的事把咸阳百官都给震惊了一把时,另一件事爆发了。
一个小女孩走到王宫南门前,敲响了好几年没有动静的鸣冤鼓。
在她敲鼓时,国师府的少小姐就在不远处看着。
嬴政和李缘去军事学院了。
于是太子扶苏从午睡中慌忙起身。
扶苏看了远处的颜花一眼,心里有些无语。
不是,你要干什么能不能先跟我打个招呼?
他走到小女孩面前,亲自扶起了她,并且当众问起她有何冤屈。
随着小女孩的讲述,周围的百姓们义愤填膺。
三年前,一个商人以种植经济作物为由,租种了她家的土地,说是要搞什么种植园,还拿着朝廷的许可证明。
她和爷爷相依为命,可她还小,爷爷又没什么知识,也不懂。
可她们愿意相信朝廷。
于是她们同意了。
然而半年后,当初说好的半年两百钱租金,那个商人只发了二十钱。
爷爷去找对方理论,人家拿出当初按手印的合同,指着最后的几行小字。
【租户自愿将九成钱财暂时交予商行保管,租约到期后一并结清。】
可租约有五年。
爷爷气不过,直接去县衙找到了农局在那个县的机构,质问怎么回事。
然而门口的小吏连门都没让她们进,只是告诉他朝廷只保证交易合法性,但钱财分配情况属于民间借贷型的自由谈判,不在保护范围之内,而且你们既然签了,那来找他们也没用。
爷爷当场就被气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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