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法律的威严(2/2)

不过咱有一说一,这女的还是挺厉害的一个人,咬着牙在那里待到叔叔和救护车都来了一声不吭,也不哼哼,也不掉眼泪,此子将来必成大器——后面她混得不错的,服务施老板进入了那个圈子,和一些上层的人来往,总比被一些在路边摊吃个饭都要冲别人吹口哨的傻子老汉推瓜强得多——我觉得吧,人活一辈子没有比什么都没见过什么都没想到默默无闻地死掉更悲惨的了,如果给我一个选择,一边是倒欠四百万债见过了一点世面但是得坐十年牢,另一边是有车有房有老婆生了个孩子但是不用说四十万,四万都不敢轻易花,我会选前者——当然,这种从结果倒退起因的事没什么意义,但是以我的性格我还是选前者,无非不就是蹲十年,起码我在外面的时候逍遥过...我猜老侯也是这么想的,但是他做的事我做不出来,所以这玩意也难说,我很可能压根就没有蹲十年的勇气,但是蹲半年一年的勇气我还是有的,这不机会就来了——

这里我要郑重声明,一定要敬畏法律,你承受不起那个代价,别看多少人嘴巴特别硬,如果你没有被电棍滋得大腿焦黑的经历,没有正儿八经挨过什么打,没有尝过失去自由被人像畜牲一样对待的经验,我劝你不要轻易尝试这种痛苦——我说过,挨打的最严重后果是大小便失禁(还不是身上的疼痛,疼痛的话你可以用布洛芬抵挡,但是这世上还没有让你收紧括约肌的药),这个事会击穿一个人的尊严,不亚于龙猫击穿我把自己当回事的尊严——前者让你每次排便的时候都觉得耻辱,后者让你每次审视自己的人生时候都觉得耻辱,这个痛苦真不是一般人可以承担的——我行,是因为我总不能死去,而且将来我总要找到其他方法对抗这种羞辱的——不要把人生活得这么累,物质上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感情上做一个平静淡泊的人,一辈子很快就过去了,别想我一样反复横跳,会累死你的——

北京这一次蹲号子其实非常轻松,也没挨打,也没洗厕所,因为我已经不是以前的卡拉米了——先在派出所睡了一晚上,第二天的时候施老板就过来了,带着他的朋友过来处理事情,我前脚进去看守所他后脚就来了,给我上了账,大概也跟所长打了招呼——我头天进去,叔叔就给我送来一大包吃的,跟当时的牢头说我有心脏病,让他们多照看我一点,值班什么的就不要安排我了——这玩意,搞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我是进来忆苦思甜的,你这搞得我跟度假一样,我又不是什么娘炮子软柿子,咱也可以适当打一打闹一闹的,除了后庭开发和帮别人擦屎其他的事情我都可以来一来,别这么优待我好不好...但是,当然,也没有必要没苦硬吃,浪费了施老板的好意,他们在外面活动都是真金白银花进去的好吧,所以其实相比以前我还是懒了,而且也变老了,每天除了睡觉还是睡觉,除了探监、提审就是睡觉,还是像以前一样,坐在那里睡觉——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么睡其实会越睡越累,反正我基本上但凡坐下就能睡着,眼睛一闭立刻入眠,醒来四下看看没什么新奇事继续睡,基本上在号子里的时候就没正儿八经醒来过——这侧面说明了我在外面的时候的确是活得挺累的,所以进来以后就怎么都睡不好——

这一次我在号子里待了一个多月,这个事分很多层次,七天、三十天,这个阶段就是决定案子走向的关键时刻,七天能出去就说明你这就是行政案件,三十天还没出去那就说明要往刑事案子上靠了,你就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就行——我的话,我只懂那么一点点法,感觉掰折一个人的胳膊这类事属于可轻可重那一类,如果人家非要弄你一个故意伤害什么的就麻烦了,但是如果就是往打架斗殴这个方向靠就问题不大——我们中国的法律一般都是有弹性的,人性执法,事情可小可大,得看你怎么操作——开头的一个多礼拜只有一个不知哪里来的野女人律师进来跟我谈了谈,问了我一些关键问题,比如‘他们有没有过错’、‘谁先动的手’、‘你为什么要掰别人胳膊’这类,我就觉得特别好笑——那个事事儿的劲,就跟我去跑业务的时候遇到的那些公家人冷嘲热讽的劲儿一样,就像非得说那么多废话才能显示出他们这个职业的严肃性一样——杀人不过头点地,至于嘛你,吓唬谁呢,就跟我很怕坐牢似的,你还给那里装上了——但愿大家都没有牢狱之灾,如果实在没办法进去了,也千万别学我,跟人家律师开这种下流的玩笑——

"你能不能帮我手一下,我有日子..."

所以后面那个律师再没来,他们换了一个男的,来了以后其实也没啥新鲜的,还是问那些话,还是走了个过程——最后这个案子属于是和解了,也没有往刑事方面走,只是拘留了我一个月——出来以后我研究了一下,发现拘留一个月这种事其实就非常严重了,属于行政和刑事的交界点,时间再长点你就只能打刑事官司,而这玩意是要有案底的——还是有钱好,有钱的话,这类事你就可以轻松取得受害人谅解,你们俩头商量好了公检法就容易适当地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穷的话就只有蹲号子一条路可以走——我这个事后面弄了个酌定不起诉,但是惩罚还是要的,拘了我一个月,因为我不畏惧法律——如果没有龙猫花钱,施老板跑腿,那这个事最终很可能会走向刑事,到时候就会发生不但得蹲号子,还得赔那个姑娘钱,起码人家的住院费治疗费营养费合理的补偿你是得给的——也就是说,有钱的话你可以花点钱就出来,没钱你很可能就是蹲了号子该花的钱也不能少,这就是一个特别奇怪的地方,法律在穷人和富人面前体现出来的威力是不一样的,这无疑会削弱法律的威严——现实也是这样,只有我这种人才老把法律挂在嘴上,你看老侯、叶总、徐总那些人,他们从来不提这个——搞不好法律就是给穷人定的,而且照我看这个想法有越来越深入人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