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我给你送钱,你却想要我的命(1/2)
有了史二柱的配合,陈枫和搞走私的商人们的谈判极为顺利。其实商人嘛,不外乎求财而已,既然有稳妥的发财之道,谁还会去冒这会掉脑袋的风险呢。乎
搞定了收保护费和放高利贷的混混,走私的商人,陈枫就停了手。对于妓院赌场和烟馆,陈枫没有动。这三样,你取缔了一时,你取缔不了一世。就是在后世,科技那么发达了,也没能把他们给取缔了,明面上是没有了,但不过是换了个方式,转为更隐秘的方式进行罢了。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取缔他们,和当下的大环境他不是符啊。你若将他们取缔了,那可就要被怀疑你的政治立场了。
再者说了,这三样,皆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和收保费放高利贷那强迫的性质,可是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的。你要是自己想找死,那别人也不能拉着你。不过我不动你,但你必须得交税,按照营业额的多寡,给我交税。
有前面收保护费和放高利贷那血淋淋的例子在,尽管经营这三样的老板背后都有不小的关系网,但也没人敢去触陈枫的这个霉头。你关系再硬,能硬得过小鬼子?让小鬼子宪兵把你抓进宪兵队,不但挨上一顿毒打不说,还得拿钱赎人。你不拿钱也行,小鬼子宪兵就用你练刺刀,练完后,将人拉到城外的乱葬岗一扔了事。不然你以为咱们区长兼警察分局局长大人这活阎王的名号是怎么来的。
经此一番整治,南市区竟然是一幅政通人和之象。没了收保护费的,商贩们可以放心大胆地做生意。没有了放高利贷的,急需用钱的,可以到区政府借钱,利息十分公道。这是陈枫特地在区政府设立的一个机构,就是为了解决急需用钱的商人和民众的,其所需的资金,就是抄没的那些收保护费、放高利贷的赃款。
如此一来,陈枫在南市区的声评,那就是严重的两极分化。那些被狠狠地收拾过的,如收保护费的,放高利贷的,因不遵守规定被从警察局除名的,那是对陈枫恨得是牙痒痒的,恨不得啖其肉,喝其血,寝其皮。陈枫那活阎王的绰号,就是这些人给起的。
而从中受益的,特别是那些急需用钱的商人和民众,在区政府借到钱的,那是对陈枫交口称赞,那叫一个感恩戴德啊。而等到警局发过薪水,对陈枫交口称赞的,感恩戴德的,又增加了一批人,那就是在警局留任的原来的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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