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三十两银子呢,谁管?(1/2)

一群犯人被那狱卒如数家珍的道出了自己犯下的事情,总算是不好意思再叫冤了,挨个等待着今天的午饭。

当然,这也是他们唯一的一顿饭。

“老规矩,别在老子打粥的时候瞎动弹,谁要是吓到老子,今天就别想喝第二碗粥了,等着挨饿吧!”

老狱卒一边说着,一边示意身后的年轻狱卒挨个给一群犯人发碗,就放在牢房门口。

至于犯人们的吃食,自然就只有粥了。

不过有关这一点,那些个老油条倒是没有叫屈。

一来是牢房的粥熬得不算稀,不说立住筷子吧,至少不会饿的那么快。

二来则是,这清平县牢房里的粥,允许他们一顿喝两碗,还给他们配了咸菜呢,当真是算良心的了。

换做其他县城,哪怕是隔壁的富源县,那大牢里的犯人一天也只能喝一碗粥,反正本就是犯人了,谁还会管他们吃的如何?

只要饿不死就行。

这群犯人里面有在富源县蹲过大牢的,小偷小摸的罪行,也蹲不了多久,可是回忆起富源县大牢里的那段经历,却是让他们骨子里感到恐惧。

于是他们这一次犯罪就是在清平县了。

当然,这不是说那位许县令在鼓励他们犯罪。

恰恰相反——

“上次我在富源县偷了五两银子,那县令大人才只判了我三个月,二十板子,咱这位县太爷哪儿哪儿都好,就是刑罚太重了!”

那个喜欢偷钱的犯人领了自己的粥,一边端起来用筷子往嘴里扒拉着咸菜,一边喝着粥感叹道:

“就二两银子啊!那王麻子的婆娘也不是我想偷看她洗澡,谁知道她大晚上不睡觉还要洗澡的?”

“县令大人倒好,判了我五十大板,还把我关了大半年,到现在也没说要放我出去的事儿,我都快忘记这一身偷钱的本事了!”

他这番话,无疑引起了旁边几个犯人的同感,只听那个打伤了人的壮汉不忿的喝着粥嘀咕道:

“可不是嘛!我听人说富源县那边有家伙把人给打伤了,打断整整五根肋骨呢,只被判了八十大板,收监半年!”

“轮到我了,县令大人直接判了我一百大板,差点儿没把我给活活打死!”

听见这人的抱怨,另一个罪犯不乐意了,哼哼道:

“你俩可就闭嘴吧,从古至今,除了那些达官贵人的坟墓,你们谁还听说过,有当官的会去管那些小门小户的祖坟?”

“我不就是盗了几个普通人家的祖坟而已,县令大人打了我八十板子不说,还判了我收监两年,等我出去的时候,不知道道上的人还认不认我了!”

……

所以,清平县的大牢虽然吃的比其他县的大牢要好一些,可这些罪犯是再也不想招惹那位县令大人了。

实在是在这里犯了事儿,那位县令大人不止打得凶,判的还久啊!

而他们之所以走上了作奸犯科的道路,除了自己又懒又穷之外,最重要的还是想轻松捞钱。

再拿那些轻松得来的钱,去好好地潇洒,享受!

可这一关就是一年两年的,钱还都被没收充公了,他们犯事儿是为了啥?

就为了在大牢里面天天喝粥吗?

还特娘的得喝两碗!

偏偏他们还不敢说自己不想喝第二碗了,毕竟比起这寡淡的咸菜粥,还是饿肚子的感觉更难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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