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大盛律,有同谋(1/2)

“对!继祖说得对!那个孙富贵就是在胡说八道啊!”

县衙大门处的袁氏同样被吓得不轻,此时听见李继祖那番狡辩的话语,顿时便要冲进县衙大堂为自己的儿子哭诉辩解。

“把她的嘴巴给我堵上!”

李老头急忙抱住了袁氏往前冲的身子,冲着两个儿子使了个眼色,眼神从未有过的严厉。

“唔唔唔!”

李继宗和李继先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想法,急忙掏出身上的汗帕子,将袁氏的嘴巴给塞了个严严实实。

然后两个儿子又跟老爹一起,把袁氏堵在了中间,不让袁氏冒头。

这么大的动静,许修文自然看见了,可是他却没有让袁氏上堂回答的意思。

那女人一看就是要为自己的儿子狡辩,这不是他想听的话。

虽然他讲究公正严明,可这种一看就了然的案子,为罪犯狡辩的人还是少几个比较好。

公正严明,那是针对恶人的。

又不是用来针对苦主的。

许修文想起自己之所以要来到这名副其实的清平县,从一个小小的县令做起,不就是因为受不了当今朝堂的那些规则么?

什么官官相护,什么众口铄金,什么愚民治民……

他要是能够接受这样的规矩,那他就不会出现在这清平县了!

“啪!”

所以,许修文无视了袁氏几人的动作,只是一拍惊堂木,看向竭力为自己狡辩的李继祖,语气冷厉的喝道:

“嫌犯李继祖,苦主,人证俱在,你还有何话可说?还有何罪可辩?”

许修文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当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忽然感受到了一道目光落在自己脸上。

他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见到一个身宽体胖的女子,正将目光看着自己,又转动了一下双眼,看向了大门口一个从进来之后,就独自站在一旁,几乎被人无视的妇人。

嗯?

难道还有那个妇人的事?

许修文心底疑惑,尽管不能当庭询问那个对自己打眼色的女子,可以他的智慧,还是瞬间想到了对策,便对呼吸声都急促起来的李继祖说道:

“你可知,按照【大盛律】,犯奸者如何判决?”

“《大盛律》犯奸条规定:‘凡和奸,杖八十;有夫,杖九十;刁奸杖一百。强女干者,绞;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女干幺力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

这一番话,许修文说的十分平静,语速更是刻意放缓了不少。

似乎,只是为了让李继祖听得清清楚楚一般。

尽管众人,包括陆子衿都不太明白,这一条律令的全部意思。

可李继祖却听到了其中的几个关键词:比如强女干者,绞!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许修文更是好心的解释了起来。

“简而言之,若你与苦主乃是自愿犯奸,那你只需要被杖责八十,若你是用言语引诱苦主,完成犯奸事实,那你就会被杖责一百。”

“倘若你是强行与苦主完成犯奸之事,那你便会被判处绞刑!”

“可若你是想要强行与苦主完成犯奸之事,却最终未成,那你就会被杖责一百,流放三千里……”

“当然,虽然本官不接受法不责众这一说辞,可【大盛律】的确规定,凡罪犯当堂供出同谋,刑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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