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古县火灾林项目(1/2)
在山西临洮这个地方,有一个人前往古县,目的是为了谈论火烧林的事情。在那里,他见到了一个被称为申源投资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令人惊讶的是,这位董事长总经理不仅掌管着投资公司,还兼任了财政局财审中心的主任一职。
随后,这位董事长总经理领着他去见了一位副县长。在会面中,他们得知目前已经有许多央企和国企都去考察过这个项目。然而,地方政府似乎对这件事情有些不耐烦。
经过一番深入的交谈,他们提出了一个想法,即希望利用山西临朝来担任总承包商。这样一来,可以解决项目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具体来说,临朝公司可以适当地进行垫资,但不能直接进行投资。为了更详细地说明这个方案,他们还撰写了几个具体的方案。
然而,地方政府对于这个提议的回应却让人有些意外。他们表示,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他们完全可以自己先行动起来,推进项目的进展。
2024年6月,古县因雷击而引发的森林火灾,涉及三合镇和南垣乡两个乡镇及古县国有林场部分林地。火灾不仅对全县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而且给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势在必行。
北部区域全部在三合镇曹王岭村及古县国有林场范围内,位于古县县城东北方向,东边与安泽县交界,距离县城直线距离15.4公里,在古县范围的过火恢复面积为7297亩。
南部区域在古县三合镇红林村和南垣乡苏家庄村及古县国有林场范围内,位于县城东南方向,东边与安泽县交界,距离县城直线距离25.5公里,在古县范围的过火恢复面积为8213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林业发展的根本大法,森林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自然因素等导致的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以及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因地制宜实施森林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植被。2016年12月8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管护体系,完善管护制度,划分管护责任区,落实保护措施,建设管护站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等工具,采取聘用管护人员或者专业管护组织等方式进行管护。火灾迹地范围火灾前全部为生态公益林,共中国家二级公益林林地面积 7569.9030 亩,?省级公益林林地面积:7769.2020 亩。对公益林火灾迹地进行生态修复任务责无旁贷。
火灾北部区域林地面积7239.495亩,全部属于太岳山-中条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内,同时也在古县三合牡丹省级森林公园范围内,林区茂密的森林、浓厚的落叶层及发达的根系,是涵养水源的‘绿色海洋’,是孕育全县大小河流的‘天然水库’,作为我省建立京津冀生态屏障、维护‘华北水塔’的战略地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
受灾区域南垣乡范围内,自然风光优美,气候宜人,生态植被茂盛,旅游资源丰富,有祖师顶、苏家寨、淤泥河、罗成墓等自然名胜古迹,火灾前环境十分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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