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狼毫笔(1/2)

骆菀柳走过去,“薛春兰?”

今天的薛春兰还是和往常一样,穿着一身桃粉色的衣裙,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五官清秀的她,在这穷乡僻壤,也算得上标致。

见是骆菀柳,薛春兰快速将手藏到了身后,但眼尖的骆菀柳还是看清了她手里拿着的东西,是一枚鸡蛋。

薛春兰扯着笑和骆菀柳打招呼,“原来是菀柳妹妹啊!你是来给薛书均送吃食吗?”她虽是在笑,眼神却飘忽不定,明显就是心虚。

不就是喜欢薛书均,来给他送鸡蛋吃,她慌个什么劲儿?

知道眼前的女人就是个小绿茶,骆菀柳懒得跟她浪费时间,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薛春兰,继续加油,我看好你噢~”

薛书均那两母子可不是省油的灯,原主以前是怎么被薅羊毛的,这薛春兰又不是不知道,现在指望不上她,自己还开始倒贴上了。

两边都不是啥好人,骆菀柳更不是圣母,就让她们狗咬狗好了,她乐得在一旁看戏。

虽然没听懂骆菀柳的话,但薛春兰还是下意识的开口解释,“菀柳妹妹,你误会了,我和薛书均没什么的......”

骆菀柳忙伸手打断她,“诶,打住!你们俩有没有什么,都和我没关系,我还要回家吃饭,走了。”

望着骆菀柳远去的背影,薛春兰气得在原地跺脚。

都怪骆菀柳这个小贱人,现在家里有啥好东西都不舍拿出来了,害得她没办法在书均哥哥和李婶子面前表现,今天这枚鸡蛋,还是她好不容易偷偷藏起来的。

而且,自从落水后,骆菀柳好像变得越来越漂亮了,并不是她的五官发生了什么改变,而是一种感觉。

不涂脂抹粉的骆菀柳,薛春兰是见过的,虽然漂亮,但跟现在的骆菀柳比起来,好似不是一个人。

现在的骆菀柳,她只要站在那儿,好似就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薛春兰越想越气,凭什么?

都是村里长大的姑娘,她骆菀柳不仅比她长得好看,一家人还无底线的都宠着。

而她薛春兰,爹虽然是里正,是村子里地位最高的人,但家里人都重男轻女,父母养着她,就只是盼着有一天,能将她嫁给一户好人家,换一笔不菲的聘礼。

薛春兰不服,她紧了紧手里的鸡蛋,她不想成为换彩礼的工具人,她要为自己争取一个光明的未来。

薛书均是村里唯一有望考中秀才的人,她一定要拿下他,做秀才娘子,风风光光的过一辈子!

骆二哥吃完饭后和几个学子聚在一起闲聊,他拿出了那只骆菀柳给他买的狼毫笔,“各位同窗,你们看这只笔怎么样?”

其中有识货的学子,一眼就认出,“嚯!这可是上好的狼毫笔,骆同窗,你现在发达了啊!”

一听说是狼毫笔,更多的学子围了过来,都想要一睹这狼毫笔的风采。

薛鸿儒老先生教学有方,慕名而来的学子很多,但大多都是寒门学子,只用得起最便宜的普通毛笔,家境稍微殷实些的,也只用得起羊毫笔,家境再好些的,能买支紫毫笔也够让旁人羡慕了。

平日里吃糠咽菜的骆二哥能拿出一支狼毫笔,着实惊掉了众人的下巴。

“这只狼毫笔笔管为湘妃竹,古雅斑驳,如烟雨朦胧,笔毫锐利如锥,根根毫毛在尖端聚成饱满的嫩芽,实属佳品。”薛鸿儒薛老先生苍老有力的声音在人群外响起。

众人一惊,忙散开拱手行礼,“夫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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