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重资产的诱惑(2/2)
这个问题,是**一次标准的、切中要害的“风险质询”**。如果沿着这个问题深入追问,他或许能揭开这个“**完美投资品**”的全部真相。
但管伟的应对,则是一次**教科书式的“反向施压”**。他没有正面回答问题,而是通过**制造“稀缺性”和“紧迫感”**(“等过段时间了,还能轮到咱们了吗?”),并**攻击陈一峰的决策风格**(“怎么比我还婆婆妈妈的?”),成功地**阻断了这次“尽职调查”的深入**。
最终,陈一峰多年积累的“**情感账户**”余额,压倒了瞬间闪现的“**商业理性**”。他选择相信“人”,而不是相信“流程”。他手下兄弟的提醒,代表了**来自市场的“风险警报”**,但他却用“那是我发小”这一句话,**强行关闭了所有的“报警系统”**。
他拿出2200万,不是一次投资,而是一次**豪赌**。他赌的不是这个矿的未来,而是他与管伟过去几十年的交情。
当陈一峰和管伟签下两份合同时,这场投资的**悲剧性结局**,已在“**顶层设计**”层面被彻底锁定。
第一份与原老板的“**资产转让合同**”,法律上天衣无缝。这恰恰是最大的陷阱,因为它用**程序的合规性**,掩盖了**交易的实质性风险**。它确保了陈一峰“买到”了这个资产,却无法保证这个资产是“干净”的。
而第二份他们之间的“**内部合伙协议**”,则是一个**为“系统性崩盘”量身定制的“交易结构”**。
协议规定:管伟全权负责生产(**内部运营**),陈一峰负责外勤(**外部风险管理**)。
这个结构,制造了一个**致命的“信息黑箱”**。陈一峰,作为出资超过一半的“**控股股东**”,却被完全排除在企业的“**核心价值链**”(生产、技术、财务)之外。他只拥有处理“**外部性问题**”的权力,却对企业内部的**运营风险、财务风险、甚至法律风险**,完全失去了**知情权和控制权**。
他以为自己是“老板”,但在这份协议里,他的角色更像是一个**提供资金和暴力保护的“外部承包商”**。
因此,当陈一峰因为“帮不上忙”而选择离开汕尾,返回深圳时,他并不知道,他离开的不是一个正在创造价值的工厂,而是一个**已经将他的2200万资本完全吞噬的“资产黑洞”**。
矿山每一次的爆破轰鸣,都像是在为他倒计时。一场由“**信任**”开启,由“**信息不对称**”主导,并由一个“**结构性缺陷**”的合同所锁定的资本悲剧,正式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