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专利暗战(2/2)
“相似不等于侵权。”苏晚晚语气坚定,“科学研究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进行的,但我们的技术在核心创新点上有了质的突破。就像同样是汽车,燃油车和电动车都有四个轮子,但核心技术和工作原理完全不同,不能说电动车侵犯了燃油车的专利。我们欢迎任何第三方机构对我们的技术进行鉴定,用事实说话。”
新闻发布会后,欧洲媒体对这场专利诉讼的报道风向逐渐转变。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开始质疑阿斯通公司的诉讼动机,认为他们是在利用专利壁垒打压新兴竞争对手。
与此同时,法务团队和技术团队也取得了重大突破。李工发现,阿斯通公司的一项专利存在明显的技术缺陷,在实际应用中无法实现他们声称的效果,属于“专利泡沫”。而另一项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按照欧洲专利法的规定,权利要求书不明确的专利不应得到保护。
“这些发现足以推翻他们的部分诉讼请求。”陈律师兴奋地说,“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专利无效宣告,同时提交我们的技术证据,证明我们的清白。”
就在案件即将开庭时,秦小豪收到了阿斯通公司ceo的邮件,提出和解。邮件中表示,阿斯通愿意撤回诉讼,但要求星辰新能源向他们支付一笔“技术许可费”,并与他们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共享部分技术成果。
“这是想让我们妥协,变相承认侵权。”秦小豪将邮件递给苏晚晚,“绝不可能。”
苏晚晚看完邮件,点头同意:“我们的目标不是和解,而是要通过这场官司,彻底打破欧洲的专利壁垒,让更多人看到中国企业的自主创新实力。”
庭审当天,柏林法院座无虚席。阿斯通公司的律师滔滔不绝地阐述着他们的专利权利,展示着所谓的“侵权证据”。而陈律师则冷静地一一反驳,通过技术对比图、实验数据、专利文件等大量证据,证明星辰新能源的技术是自主研发的,与阿斯通的专利不存在侵权关系。
李工作为技术证人出庭,详细解释了两种技术的差异:“阿斯通的转换涂层技术需要复杂的多层沉积工艺,成本高,且容易脱落;而我们的单分子层自组装技术,工艺简单,成本低,且稳定性更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技术方案,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
经过三天的庭审,法院最终做出判决:阿斯通公司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并认定星辰新能源的技术为自主研发,不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判决结果公布的那一刻,秦小豪和苏晚晚相视一笑,眼中满是疲惫却又坚定的光芒。这场专利暗战,他们赢了。
消息传回国内,星辰新能源的员工们欢呼雀跃。张教授激动地给秦小豪打电话:“小豪,好样的!你们不仅为公司赢得了荣誉,更为中国新能源企业在国际上争了气!”
欧洲市场的反应更是热烈。德国能源集团的埃里克第一时间打来电话,语气愧疚:“秦总,恭喜你们赢得官司。之前是我们太谨慎了,我们愿意继续和星辰新能源合作,并且可以扩大合作规模。”
法国和意大利的合作方也纷纷表示,将加快推进与星辰新能源的项目合作。安娜主席更是在慕尼黑环保协会的官网上发表声明,称星辰新能源的胜诉是“技术创新对专利壁垒的胜利”,再次推荐星辰新能源的技术和方案。
秦小豪站在办公室的窗前,看着楼下涌动的人潮,心中感慨万千。这场专利诉讼,虽然让他们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也让星辰新能源在欧洲市场站稳了脚跟,赢得了更多的尊重和信任。
“接下来,我们可以加快推进法国和意大利的项目了。”苏晚晚走到他身边,微笑着说。
秦小豪点头,目光望向远方:“不仅是欧洲,我们还要把技术带到更多的地方。只要我们坚持自主创新,坚守初心,就没有什么能阻挡我们前进的脚步。”
夕阳透过窗户,洒在两人身上,温暖而明亮。星辰新能源的故事,在经历了专利暗战的洗礼后,正朝着更加广阔的未来迈进。那些闪耀在欧洲大地上的光伏板,不仅照亮了人们的生活,更照亮了中国企业自主创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