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军机处议罪定罚,明廷论刑谋权衡(2/2)

温体仁也适时上前一步,接过话头:“陛下,李首辅所言极是。嘉定伯为皇后生父,若处置过重,不仅会伤了皇后之心,也有损陛下‘仁德’之名。依臣之见,此事当‘小惩大诫’——既要正国法,让天下人知道宫闱不可擅闯、国母不可轻辱;又要全帝后情谊,不让皇后在亲眷与夫君之间为难,这才是万全之策。”

崇祯的目光落在温体仁身上,语气终于缓和了些:“哦?那依你之见,该如何‘小惩大诫’?既不轻纵,又不苛责,还能让朝野信服?”

温体仁躬身答道:“陛下,可依我大明律例,令其‘纳银抵罪’。所缴银两归入赃罚库,充作边军军饷或国库开支——此举既符合祖宗之法,又能一举两得:一则惩戒了嘉定伯府,二则补充了国库,更不会伤及帝后情谊,可谓是万全之策。”

他顿了顿,继续解释:“我大明律中早有明文规定,但凡罪者,除谋反、叛逆、弑父等十恶不赦之罪外,皆可依罪轻重纳银抵罪。这‘纳银抵罪’并非凭空捏造,而是有渊源的——远可追溯到唐虞时期的‘金作赎刑’,《尚书·舜典》中有‘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宫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的记载,《管子》也提过‘过罚以金’,彼时多适用于过失犯罪、轻微犯罪或有特殊身份者,带着赎刑的悲悯之意。”

“到了我大明,这一制度愈发完善。”温体仁的声音愈发沉稳,“所谓‘赃罚’,便是收缴犯罪所得的赃物,及对犯罪人科处的财产性刑罚;而‘赃罚收入’,则包括赃罚银、纳纸、罚钱、纳米等多种形式,用途也极为广泛——既可充作六部办公费用、打造军器、修筑城池,也可用于赈济灾区饥民、支付狱政管理开支,甚至皇室的部分用度与官员俸禄,都曾从赃罚收入中支取。尤其是到了近年,国库空虚,中央与地方对赃罚收入的依赖愈发严重,‘罚赎’也成了补充财政的灵活手段。”

他抬手指了指殿外的方向,补充道:“陛下想必知晓,皇城西安门内的西什库大街,始建于正统年间,那里设有十座仓库,合称‘西什库’,分别存储不同物资——甲字库储布匹颜料,乙字库储军器,丁字库储铜铁木料,而其中的‘赃罚库’,便是专门收贮罚没官物与金银钱钞的库房。嘉定伯府若纳银抵罪,这笔银两最终便会归入赃罚库,届时可由户部统筹,尽数拨给边军,解燃眉之急。”

这话并非温体仁信口开河,而是有明一代的制度惯性。明初时,朝廷沿用元法,强制推行大明宝钞,禁止金银交易,律法中也明确规定以钞抵罪;可自正统年后,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宝钞贬值,用银逐渐合法化,“以钞抵罪”也慢慢演变为“以银抵罪”。到了崇祯年间,纳银抵罪早已是朝野默认的惯例,小到官员贪腐,大到勋贵失仪,只要不触及“十恶”,大多能通过缴银赎罪。

只是这制度到了后期,也滋生出不少弊端。地方官吏为中饱私囊,不断扩大“谪罚输赎”的范围,甚至出现“有钱可赎罪,无钱便问斩”的荒唐事——有时候,有没有罪、罪重罪轻,竟成了“银子说了算”。刑事案件按经济案件办,政治案件也按经济案件办,“赎罪银”渐渐成了统治阶层谋财的工具,本应用于军饷或赔偿被害人的罚银,大多流入了权贵的私囊,成了他们奢侈挥霍的资本。就像去年,应天府知府贪墨赋税,本应革职查办,却因缴了三万两赎罪银,只被降职调离,此事至今仍被百姓议论。

崇祯听着温体仁的话,脑中竟莫名闪过后世乾隆朝的“议罪银”制度——那是乾隆四十五年,和珅倡导的制度,让官吏将钱缴入内务府,交了“罚银”的官员犯罪时,可依所缴银两多少从轻发落。而“罚银”专款专用,主要供乾隆下江南、办万寿大典,据说乾隆六次南巡,沿途建了三十座行宫,八十岁万寿大典办得极尽奢华,竟没动用国库一两银子,全靠“议罪银”支撑,内务府甚至还有盈余。虽知此时想起后世之事不合时宜,但这“纳银抵罪”与“议罪银”的本质何其相似?都是以钱抵罪,都是为了充实内帑或国库,只是前者有“祖宗之法”的外衣,后者更直白罢了。

他沉吟片刻,指尖轻轻敲击着御案,目光扫过阶下群臣——李标面露赞同,张显初不再言语,其他大臣也纷纷抬头,等着他的决断。崇祯心中已然有了主意:纳银抵罪,确实是眼下最优解。一来,能让嘉定伯周奎大出血,补充空虚的国库——边军将士早已欠饷数月,这笔钱若能及时拨付,或许能稳住军心;二来,给了皇后台阶,不至于让她在生父与夫君之间为难;三来,也借此事震慑了其他勋贵,让他们知道,即便有皇家亲眷的身份,犯了法也需受罚,断不可恃宠而骄。

“好,便依温卿所言。”崇祯缓缓开口,声音里已没了先前的怒火,只剩冷静的决断,“传朕旨意:嘉定伯夫人犯‘大不敬’‘教子无方’二罪,罚银五万两,限三日内缴入赃罚库;嘉定伯周奎身为一家之主,管束不严,纵容家眷闯宫辱后,罚银十万两,一并缴入国库,专款专用,充作蓟辽边军军饷。若逾期不缴,或有私藏、转移家产之举,便即刻抄没嘉定伯府家产,以抵罚银!”

“陛下圣明!”殿内大臣齐齐躬身行礼,朝服的窸窣声与整齐的应答声交织在一起,终于打破了军机处许久的凝滞。

檀香依旧袅袅,炭火依旧明灭,可殿内的气氛却松弛了不少。只是众臣心中都清楚,这桩看似以“纳银抵罪”圆满了结的家事,背后藏着的,是崇祯对勋贵贪腐的深深不满,是对国库空虚、边军欠饷的无尽焦虑,更是对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的苦苦支撑。那即将入库的十五万两罚银,对于广袤的大明疆域、对于嗷嗷待哺的边军将士、对于遍地烽烟的起义战场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是这末世王朝里,一抹转瞬即逝的微光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