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舔狗(1/2)

张大志心里疑惑,到底还是叫人去办了。

拿到笔和纸,李晓玲没有废话,当即就起身,在公社的办公桌上,刷刷地写下了一行字。

“我是被冤枉的。陈耀宗、李晓娟被我撞破了奸情和偷盗的事情,他们为了灭口,就丧心病狂地将我推进了河里。”

1978年的农村,还有不少文盲,但还是有识字的人。

识字的人,把李晓玲写在纸上的字读了出来,

这刚读完,就再次引来围观村民的热议。

李晓玲没有给这些村民发挥的时间,又让大队长把在河边捡到的,所谓她写的“自首信”拿出来对比。

她用手指着上面的字体,看向围观的众人,一字一顿,“河边上捡到的纸条,不是我写的。”

转过头,又看向张大志,“大队长,我现在要求陈耀宗、李晓娟来和我对峙。我要他们,向我赔礼道歉,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晓玲的话音一落,有人发出了冷笑。

“傻妞,你以为,我们都和你一样是傻子?我看你是记恨陈耀宗没答应和你在一起,而诬陷他了吧。毕竟,村子里的人,谁不知道,你是陈耀宗的跟屁虫啊?哈哈!”

那人话刚说完,村民们哄堂大笑。

李晓玲微微眯起眼睛,脑海里有了模糊的记忆。

好吧,原主的确是陈耀宗的舔狗。

陈耀宗是下乡的知青,兼高干子弟。

这人嘛,长得浓眉大眼,高大英俊,非常符合这个年代的审美。

村子里甭管是未婚、结婚了的女人,都十分中意陈耀宗。

原主虽然傻乎乎,但是却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一看到陈耀宗就面红耳赤。

甚至,隔三差五地往陈耀宗跟前凑。

不干农活的时候,那是陈耀宗去哪里,她就跟着去哪里。

时间一久,村子里的人都发现了这个秘密。

有一次,原主和陈耀宗,正好相遇在村子的路口,有村民就恶作剧,把原主推到了陈耀宗的怀中。

原主一看到陈耀宗,就红着脸表白。

“耀宗,我好中意你啊。”

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村民,立即起哄。

“耀宗,傻妞中意你,赶紧娶回家吧!”

陈耀宗是个心气高的,怎么可能娶一个农村傻丫头?

他当场被气得脸色发青。

“哼,就算全天下的女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娶你的。你死了这份心吧!”

原主傻归傻,却也听出了话的好歹,当场红了眼眶,呜呜哭泣。

陈耀宗嫌弃地推开她,扬长而去。

那几个好事的村民,看到原主哭泣,不仅不安慰她,还往她心口捅刀子。

“傻妞,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人做梦!”

“傻不拉几的,就应该配村里的老鳏夫!”

“话都说不利索,竟然还敢去勾引知青,真是不要脸!”

李晓玲越是知道原主的过去,眼中的眸光,越是冰冷。

等着吧,她会让那些曾经看不起、欺负原主的人,在自己面前伏低做小!

压制住心中的怒火,李晓玲望向方才笑话自己的那个村民。

“郑志成,你和陈耀宗是朋友,那麻烦你转告给他,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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