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新领居(1/2)

“这警察局什么时候改成猪肉铺了?”清朗温润的嗓音打断了这场“施法”。

站在警局门口的女人因为跑过来的缘故,微微有些喘。

她身上的白衬衫包裹在奶棕灰中长款风衣里,愈发干净透亮。袖口随意地挽起,露出纤细的手腕,一条细细的银链子若隐若现。深蓝色的高腰牛仔裤裹着修长的腿,裤脚微微堆在脚踝,衬得整个人慵懒又利落。

没有多余的装饰,却莫名让人觉得,她连呼吸都带着不经意的精致。

“啊不对,猪肉是可以食用的,也算有用,而你,”宋清安藏在镜片后的眼睛微微眯了眯,语气也算不得和善,用手掌很快地指了下李夫人,“毫无用处。”

“你!”被骂的李夫人手指直冲宋清安,试图用肢体语言来吓唬对方。

显然,宋清安不吃她这一套。

她径直走向披着大衣的林予松,安抚性地摸了摸他的脸,吐出来的话让在场人不由打了一个冷颤。

“人的食指有远节、中节、近节指骨三部分,如果你想,我不介意帮你分开它们。”

在看清来人的一瞬间,林予松抿了抿唇,有些惊讶,但更多的是愧疚。

又耽误小姨上班了。

而旁边的凌晨则是悄悄“”嘶”了一声,心跳有了更为明显的起伏。

六岁的凌晨第一次见宋清安时,她十八岁,在世界级赛事中崭露锋芒,有些数不尽的风华正茂。

十六岁的凌晨再见宋清安时,她二十八岁,风尘仆仆却也难掩风华地赶到警局为别人撑腰。

原来真的会有人,被岁月格外优待。

十年过去了,她的容貌没有什么变化,依旧美得惊心动魄。

褪去了少年时分的青涩与稚嫩,此刻的她,周身萦绕的,是经岁月沉淀而酝酿出的从容与内敛。

只是,她好像不记得自己呢……

不过,没关系,毕竟来日方长。

趁着宋清安向警察询问事情来龙去脉的间隙,季逸卿悄悄嘀咕道:“我靠,这个姐姐好漂亮啊!”

眼里,是非常正直的赞赏。

头上,是凌晨毫不犹豫的巴掌。

“季逸卿,管好你的眼!”声音好像是从后槽牙里挤出来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好吧我闭眼。”刚想反驳的季逸卿注意到凌晨眼神投向的方向,识相地闭了嘴。

骂不赢,打不得,看个美女还抢不过,他这个哥当的也是够憋屈的。

没有理会这边的闹剧,宋清安问清楚情况以后没有犹豫,在对方轻蔑的视线下一点一点将桌上的《自愿调解协议》撕成碎纸,而后弓身轻轻的扔到了桌下的垃圾桶里。

其他的妇人看了都有些震惊。

十万块的赔偿费,说撕就撕了。

他们这次好像踢到钢板了。

“我现在给你二十万,你过来,我找人揍你一顿,多出来的钱就当给你看看脑子。”女声温润,说出来的话却不带一丝温度。

“诶,你这人怎么……”李想的母亲反应过来她在说自己傻,气又不打一处来。

不过宋清安可不会给她这个机会,伸手打断了她的话。

“接下来我会委托律师来找你们洽谈,你猜猜你儿子会蹲多少年?”

“不用猜了,以目前的证据来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诸位是跑不了了。”正说话时,身穿灰色西装的男人步履从容地走进了警局,身后跟着两名检察官。

他朝宋清安微微一笑,将手头的资料全部递给了警察。

“当儿子的打架斗殴,当老子的挪用公款,李家怕不是忘了华国两个字是怎么写的了吧?”字句铿锵,不容置疑。

年迈一点的警察在看到沈常的那瞬间,就知道李家这次是真的要完了。

沈常,京城顶尖律师,胜诉率高达98%,近几年活动中心却渐渐转移到了临川。

这么说吧,比钱,沈常背后的沈家作为京城望族基本能砸死李家。

比权,那根本也不叫个事儿。

比专业法律知识,沈常秒死他们。

眼看大势已去,李想等人直接被警察带到了审讯室。

不过完了的不止这群人,还有俩“闯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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