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国家的审判(1/2)
彩云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上午八点三十分。
庄严的国徽高悬于审判台正上方,在精心设计的法庭灯光下熠熠生辉。可容纳三百人的旁听席早已座无虚席,分为四个区域:左侧前排是十三名遇难船员的家属代表,每个人胸前都别着一朵白花;中间区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界人士及国内媒体记者;右侧是外交使团区,来自十七个国家的外交官和国际组织观察员正襟危坐;最后两排则是经过严格筛选的公众代表。
审判区布局严谨:审判台后坐着三名法官——审判长周明哲居于正中,两侧分别是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李卫东和彩云省高院资深法官赵丽华。公诉席上,周涛检察官带领四名公诉人团队已经就位,面前整齐码放着近百卷证据材料。辩护席上,塔昆的律师团队依旧阵容豪华:英国御用大律师卡特莱特坐在中间,左侧是他的中国籍助理张旻律师,右侧是另一位擅长涉外案件的资深律师。
被告席上,塔昆穿着看守所统一的蓝色马甲,双手戴着手铐。与在缅甸庭审时的阴鸷不同,此刻他面色苍白,眼神略显空洞。两名法警一左一右站立,神情肃穆。
法庭后方,杨洛和专案组核心成员坐在特别观察区。他们不参与庭审程序,但随时准备为公诉团队提供支持。陆振华、陈默、龙鑫、敖钦等人都在场,每个人面前都放着实时庭审记录平板。
上午九点整。
“现在开庭!”审判长周明哲敲响法槌,声音洪亮而沉稳,“中华人民共和国彩云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塔昆·索温涉嫌故意杀人、劫持船只、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十九项罪名一案。”
法庭内鸦雀无声,只有书记员快速录入的键盘声。
审判长继续宣布合议庭组成、公诉机关、辩护人等信息,然后进行权利告知程序。翻译人员用缅语向塔昆重复了各项权利,塔昆面无表情地点头表示理解。
“被告人塔昆·索温,”审判长目光如炬,“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是否听清楚了?”
塔昆沉默了几秒,用缅语回答:“听清楚了。”
“你是否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
“不承认。”塔昆的声音很轻,但通过法庭扩音系统清晰可闻,“我是无辜的。所有指控都是诬陷。”
旁听席上,遇难船员家属区传来压抑的啜泣声。一位中年妇女紧紧抱着怀中年轻船员的遗像,指节发白。
审判长神色不变:“既然被告人不认罪,现在进入法庭调查阶段。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周涛站起身。他今天穿着笔挺的检察官制服,胸前的检徽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审判长、审判员,”周涛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彩云省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塔昆·索温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如下——”
他用了整整四十五分钟,完整宣读了长达六千字的起诉书。每一条罪名,都对应着具体的犯罪事实;每一个犯罪情节,都有相应的证据索引。当念到“2023年7月24日晚,被告人塔昆·索温指挥武装人员,在湄公河泰国段水域,劫持中国籍货船‘澜湾6号’‘澜湾8号’,枪杀十三名中国船员”时,旁听席上的抽泣声更加明显。
起诉书宣读完毕,审判长看向辩护席:“辩护人对起诉书是否有异议?”
卡特莱特缓缓起身。这位银发律师今天换了一套深灰色西装,金丝眼镜后的眼神依然锐利。
“审判长,辩护人对起诉书的合法性提出异议。”他用英语说道,同声传译系统立即工作,“本案的管辖权存在根本性问题。我的当事人是缅甸公民,所谓犯罪行为发生在泰国水域,中国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周涛立即回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本案涉嫌故意杀人等重罪,中国拥有管辖权。同时,根据《中缅引渡条约》,缅方已经同意引渡,这本身就确认了中国的管辖权。”
“引渡不等于管辖权自动转移。”卡特莱特反驳,“引渡只是程序合作,不能改变犯罪地的法律事实。”
审判长周明哲适时介入:“关于管辖权问题,合议庭已经进行过专门评议。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国际条约,中国对此案拥有合法管辖权。辩护人的异议,法庭记录在案,但不影响庭审继续。现在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第一轮举证,公诉方出示现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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