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四国协商(2/2)

第一,情报共享的范围和保密要求。泰方要求所有情报必须“脱密”后共享,缅方则担心情报泄露会引发国内政治问题。经过磋商,最终同意建立分级情报共享机制:基础情报四国共享,核心情报根据“需要知道”原则有限共享。

第二,行动协调的时间节点。中方希望尽快行动,防止嫌疑人逃窜或销毁证据;缅方强调需要“内部协调时间”;泰方则提出要“等待内部审查结果”。最终妥协方案是:一周内完成所有前期准备,包括法律文件、行动授权、人员部署等。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对塔昆的最终处置。中方坚持要求将塔昆引渡到中国受审,因为中国是主要受害国;缅方表示塔昆是缅甸公民,应在缅甸受审;泰方则提出如果塔昆在泰国被捕,泰国拥有属地管辖权。这个问题一时陷入僵局。

观察室里,杨洛通过加密耳机对李副部长说:“引渡问题可以先搁置,当务之急是抓捕。只要抓到人,后续的法律程序可以慢慢谈。”

李副部长会意,在会议上提出:“考虑到各国法律差异,我们建议对塔昆的处置问题,待抓捕成功后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当前的首要任务是防止其逃脱,将其控制归案。这点各国应该可以达成共识。”

这个务实的提议打破了僵局。三国代表经过短暂内部商议,均表示同意。

下午三点,会议进入最后阶段——起草联合声明。

外交部的法律专家、公安部的侦查专家、各国的随行顾问,围坐在会议室侧面的工作台前,逐字逐句推敲声明文本。每一条措辞都反复斟酌,既要体现合作的决心,又要照顾各方的敏感点。

“必须明确谴责这起针对平民的暴力犯罪。”

“需要强调合作是在尊重各国主权和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的。”

“要体现湄公河沿岸国共同维护航道安全的承诺。”

“对后续合作机制要有具体表述,不能只是原则性声明。”

争论、妥协、修改、再争论。窗外天色渐暗,会议室里灯火通明。

最终,在晚上七点,《中缅老泰四国警方关于合作侦办“7·26”案件及加强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的联合声明》定稿。声明主要内容包括:

一、四国一致谴责“7·26”暴力犯罪,对遇难者表示深切哀悼;

二、四国同意成立联合调查组,共享情报,协作侦查;

三、四国将在各自管辖范围内依法对涉案人员采取必要措施;

四、四国将建立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长效机制;

五、四国呼吁国际社会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签字仪式简单而庄重。四国代表团团长依次在四份文本上签字——每份文本都用四国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摄像机闪光灯此起彼伏,记录下这一时刻。

会议结束后,杨洛走出观察室,在走廊里与李副部长会合。

“总算达成原则性一致。”李副部长揉了揉眉心,难掩疲惫,“但这只是开始。真正的考验在行动阶段。”

杨洛点头:“只要框架搭起来,后面的工作就好推进。专案组会做好一切准备。”

这时,陆振华匆匆走来,手里拿着卫星电话:“杨局,孙伟从缅甸前线紧急报告:岩吞在联合审讯中供出了塔昆在勐腊县的具体藏身地点——一处名为‘翡翠山庄’的私人庄园,位于勐腊县东南部山区,距离老虎山营地八公里。岩吞说,庄园有地下安全屋,有二十名武装警卫,还有一条秘密通道通往老挝方向。”

杨洛眼神一凛:“情报核实了吗?”

“正在核实。孙伟已经协调缅方,准备派侦查小组前往外围侦察。”陆振华顿了顿,“另外,岩吞还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塔昆计划三天后经秘密通道前往老挝,然后从老挝飞往迪拜。他在迪拜有准备好的安全屋和新的身份。”

“三天……”杨洛快速思考,“也就是说,我们的收网行动必须在七十二小时内启动。”

他看向李副部长:“首长,我需要立即返回指挥部,部署收网行动。”

“去吧。”李副部长郑重地说,“记住,行动必须合法合规,必须与各国充分协调。这是四国合作的第一仗,只能成功。”

“明白。”

夜色中,杨洛乘车驶向公安部大楼。车窗外,北京的长安街华灯璀璨,车流如织。而在他脑海中,已经开始勾勒一幅跨越四国边境的收网行动图。

时间,只剩下七十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