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好消息,有系统,坏消息,没使用说明。(1/2)
陈默猫在碎石堆后面,眼睁睁看着巴蒂塔斯老爷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一动不动。
跟上去?跟个锤子!
先不说这巴老爷吃人不吐骨头的人设,单说沟通问题——古罗马!官方语拉丁文!
这玩意儿在陈默那个年代,基本就活在历史课本犄角旮旯里,或者梵蒂冈教皇老爷的祷词里。
日常交流?不存在的!
他陈默,一个英语六级都考得磕磕绊绊的游戏主播,指望听懂两千年前的拉丁语?梦里啥都有!
他现在只敢祈祷,看在硬盘里那堆“学习资料”的份上,让这破世界完全照搬《斯巴达克斯》电视剧吧!至少里面的人说的是英语!
陈默回想了一下剧里的台词,虽然是古英语语法和莎士比亚式修辞, 但总比天书一样的拉丁文强啊!
当然,语言障碍只是开胃小菜。
最要命的是他这张脸! 黑头发黄皮肤,搁在这片地中海风情浓郁的卡普亚郊外,那简直是黑夜里的萤火虫,秃子头上的虱子——显眼包中的显眼包!
被巴蒂塔斯发现的下场?百分之99%的可能是奴隶,剩下的1%是当场删档重开。
而且,就凭他现在这“走五分钟喘十分钟,跑两步就眼前发黑”的“主播亚健康”体质,送去挖矿?估计矿没挖开,自己先躺平了。送去当角斗士?怕不是上场就变成人肉背景板,对手经验值+1。
最大的可能是观赏性的花瓶奴隶。
陈默脑子里闪过剧里那些奴隶主们“生冷不忌”的做派,打了个巨大的冷颤。
“不行不行!妖魔鬼怪快走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 陈默开始疯狂念经。
(查资料说那个时候有黄皮肤黑发的奴隶,22年的时候英国考古学家在伦敦发现两具公元2-4世纪的中国人骸骨,推测为罗马时期的移民或奴隶。但未明确标注为古罗马奴隶,所以本文默认没有。)
等巴蒂塔斯那队人马彻底消失在热浪扭曲的地平线,陈默才敢从石头后面探出半个脑袋。此地不宜久留!他当机立断,换了个方向,瞄准不远处那座光秃秃的山头。
“看了那么多荒野求生视频,我觉得我现在强的一匹。”
陈默这么给自己打气着,完全不考虑自己的知识储备量和体力问题,主打一个盲目乐观。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陈默这“新晋荒野之王”还没走出二里地,前方尘土飞扬,又杀出一队人马!
仔细一看,一辆破破烂烂的木板车上,挨挨挤挤捆着十几个眼神麻木的人,大部分是女性,仅有几个男性,还是小孩。
好家伙,是奴隶车队。
“卧槽!又来?!” 陈默一个懒驴打滚就往旁边一块大石头后面藏。
可惜,在这片鸟不拉屎、连根像样的草都没有的荒地上,他这身现代t恤牛仔裤,简直是自带聚光灯效果。(电视剧里面,整个卡普亚基本上没啥绿植。)
“看那边!石头后面!” 驾车的家伙眼尖得像装了雷达,扯着破锣嗓子嚷嚷起来,“躲着个人!去瞅瞅是不是逃奴!
话音未落,几个拿刀的家伙“噌噌噌”就冲了过来,动作麻利得不像话。
“完了!芭比q了!” 陈默心知躲不过去,认命地双手高举,像个被点名的倒霉蛋,哆哆嗦嗦从石头后面挪了出来,脸上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哈…哈喽?how are you?”
奴隶车队停了下来,那几个士兵围上来,像看什么稀罕物件似的上下打量他。那眼神,炽热得能在他身上烧出俩窟窿。
“啧啧,” 一个满脸横肉的士兵用短剑挑起陈默的下巴,嘴里叽里咕噜,“看啊!漂亮的小子!”
发音古怪,但陈默耳朵尖,居然捕捉到几个熟悉的单词——“boy”? “beautiful”
????
【淦!这是在夸我好看?】
另一个士兵也凑过来,贪婪地扫视着陈默的脸和身板,搓着下巴:“看起来像是新品种,如果能找到他们的族群就好了,可以卖个好价钱!绑起来!”
【新品种?!好价钱?!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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