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法律颁布(2/2)

“他……他家的羊啃了我家草场。我说了几句,他就用船桨打我!”巴特尔汉语生硬,比划着。

“李四,可是如此?”

李四啐了一口:“那草场本是我家祖坟旁的地!胡人占了三年,倒成他的了!”

“可有地契?”

“兵荒马乱早丢了!但乡老都知!”

拓跋宏不置可否,命传唤三位乡老。两位汉人,一位鲜卑人。

汉人乡老言之凿凿,确认为李家祖地。鲜卑乡老却道:“柔然部三年前迁来时,此地确无主。按我族规矩,无主之地,先占先得。”

旁听百姓开始骚动。胡汉双方怒目相视。

拓跋宏静听完毕,忽问:“巴特尔,你占此地时,可曾见坟茔?”

巴特尔愣了愣,低声道:“有……有四五座荒坟。但我以为是无主孤坟,清明无人祭扫……”

“李四,你祖坟三年未祭?”

李四涨红了脸:“鲜卑人占着,我怎么祭?”

拓跋宏闭目片刻,睁眼时已有决断。

他先命人展露郡府存档的旧地契抄本——确为李四祖产,但注明“永业田三十亩”,而争议草场仅五亩,且地契所载四至模糊。

“此案有三错。”拓跋宏声音洪亮,“一错,李四不报官确权,私自动武伤人。二错,巴特尔占地未查来历,有失谨慎。三错,郡府未及时清理无主之地,埋下祸根。”

他起身,走到堂前石碑旁,手指“侵犯人身”条款:

“李四故意伤人致骨折,属‘轻伤偏重’。依律判:徒刑一年三个月;赔偿巴特尔医药费、误工费共计白银二十两;另罚银五两,充入郡学,供胡汉子弟共读。”

又指“田土纠纷”条款:

“争议草场,地契不明。依‘无主之地,垦者得耕’惯例,判归巴特尔使用。但需满足三条件:一、每年清明,准李四家族入内祭扫;二、若官府日后查出明确归属,应依新证改判;三、巴特尔每年需缴纳该地产出十分之一,作为‘用地补偿’,由李四与郡府各得一半。”

最后,他看向双方:

“此判,可服?”

李四呆了呆,忽然嚎啕:“大人……我服!至少……至少能祭祖了……”

巴特尔抚胸躬身,用柔然礼:“郡守公道。赔偿银……我只要医药费,误工费不要。羊啃草,我也有错。”

拓跋宏面色稍霁:“误工费乃律法所定,你当收下。但你可自愿捐出部分,设‘胡汉和解金’,助调解类似纠纷。可愿?”

“愿意!愿意!”

惊堂木落定。

衙役将判决全文誊抄三份,一份贴于衙前,一份交原告,一份快马报刑部备案。围观人群久久不散,胡汉百姓混杂一处,指着判决文书议论纷纷。

“真按那鼎上刻的判了……”

“汉人赔胡人钱,胡人让汉人祭祖……这世道,新鲜!”

“有法可依,总好过凭谁拳头硬。”

人群中,一位鲜卑老者对身旁汉人老友叹道:“老哥,往后咱俩喝酒吵架,也得先翻翻律法了。”

汉人老友笑骂:“翻个屁!你不欠我酒钱,我不占你草场,法还能找上门?”

两人相视大笑,寒风中,各自归家。

第六幕:蒙学里的普法课

腊月二十,北辰蒙学,岁末最后一课。

学堂里烧着炭盆,三十多个孩童挤坐一堂,小脸冻得通红,眼睛却亮晶晶地望着讲台上的“特别先生”——刑部新设的“普法曹”女官,沈素衣。

沈素衣年方二十二,北辰学院首届律科女学生。她今日未穿官服,只着浅蓝棉袍,发髻简单,像位邻家阿姐。

“孩子们,今日不讲条文,咱们演一出戏。”她笑盈盈道,“谁愿演偷吃糖饼的小贼?”

小手唰地举起一片。沈素衣选了最淘气的虎子,又选文静的丫丫演“苦主”,自己演“法官”。

“堂下何人喧哗?”

丫丫怯生生:“大人……我娘给我的糖饼,被虎子偷吃了。”

虎子挺着肚子:“我饿嘛!再说,就半个饼!”

沈素衣故作严肃:“虎子,依《北境律》,偷盗他人食物,价值不足一文者,该如何?”

孩子们齐声背诵蒙学歌谣:“偷小物,要归还;道个歉,罚劳作!”

“好。”沈素衣点头,“虎子,你明日需帮丫丫捡一捆柴,作为赔偿。可服?”

虎子挠头:“服……可我捡柴,丫丫得给我讲个故事。公平!”

丫丫抿嘴笑:“好。”

一出戏罢,沈素衣展开一幅彩绘挂图,上面画着九口巨鼎,鼎身有简笔画。

“这是咱北境新铸的法典鼎。你们看,这口鼎上刻的是什么?”

“天平!”孩子们喊。

“对,天平象征公平。这边轻了,那边重了,都不行。”沈素衣指着画上一端下沉的天平,“如果有人欺负你,就像这边放了重石头。怎么办?”

“报官!官府会把石头拿掉!”

“聪明。那如果冤枉了人呢?”

“就……就道歉!赔不是!”

沈素衣欣慰地笑。她拿出今日的“法宝”——一副特制骨牌。每张牌上画着一种行为:打人、偷窃、救人、拾金不昧、说谎、分享……

孩子们分组玩“守法接龙”:打人牌要接“报官”牌,偷窃牌接“归还”牌,救人牌接“奖赏”牌。玩到热烈处,一个瘦小的孩子突然举手:

“先生……如果有人偷我家粮食,但我爹说,那人也是饿急了,不要告官……这算不算不守法?”

满堂安静。

沈素衣蹲下身,平视那孩子:“你爹心善,这是美德。律法也说,‘情节轻微,被害人原谅,可免罚’。但孩子,你要记住:原谅是你的权利,不是义务。如果你觉得该告官,就告;若选择原谅,也好。重要的是——这是你的选择,不是你不得不做的事。”

孩子似懂非懂,但重重地点头。

下课前,每个孩子得到一小袋“守法糖”——糖纸印着“法”字,包着饴糖。沈素衣说:“吃了这糖,要记得:法律不是用来怕的,是用来让每个人过得更好的规矩。”

孩童们雀跃着散去。沈素衣收拾教具时,窗外飘起细雪。她想起三年前,自己还是冀州逃难来的孤女,亲眼见乱兵劫掠,无人敢管。那时她想:若有朝一日,这世上有一套人人都得守的规矩,该多好。

如今,规矩正一点一点,在这片土地上生长。

第七幕:北辰广场的典礼

永业元年正月初一,北辰城,万象更新。

晨光微露时,中心广场已人山人海。九口青铜巨鼎分三排肃立,鼎身蒙着红绸,在曦光中如蛰伏的巨兽。

辰时正,钟鼓齐鸣。萧北辰率文武百官,自正阳门而出。他今日服十二章玄冕,佩镇国剑,步伐沉稳步上九级高台。

祭天,告地,奠酒,诵读祭文。

祭文是诸葛明亲撰,由苏文高声朗诵。没有骈四俪六,只有朴实话语:

“……法生于民,用于民。今铸鼎刻律,公示天下。自此,君王不能以喜怒废法,官吏不能以权势曲法,豪强不能以财富玩法,匹夫亦得以法护身……”

念罢,萧北辰走至台前。万民屏息。

“自今日起,《北境律》即为北境最高之法!”

他拔出镇国剑,剑锋映日生辉。

“此剑,可斩敌酋,可定疆土。但在这九鼎之前——”他将剑缓缓归鞘,“孤与庶民同律!凡北境之民,无论胡汉、贵贱、贫富,皆受此律保护,亦须遵从此律!”

他走到第一口鼎前,亲手拉开红绸。

青铜鼎身露出,阳文深刻的总则篇在阳光下泛着青金色光芒。鼎腹浮雕着獬豸辨奸图,鼎足环绕二十四幅民间生活场景:农夫分田、商人立契、夫妻和离、邻里调解……

百姓们不由自主地向前涌动。识字者仰头默念,不识字者抚摸浮雕。一位盲眼老者在家人的搀扶下,颤抖着手触摸鼎身文字,老泪纵横:“摸到了……真的刻在上面……人人可摸……”

九鼎红绸尽去。第二鼎刑事,第三鼎民事……直至第九鼎律疏。每口鼎旁立有译官,用各族语言讲解。

忽有一布衣汉子挤出人群,跪地高呼:“主公!小人有冤!三年前,我儿被乡绅打死,县令收了钱,判‘互殴致死’!今有新法,可能翻案?”

全场死寂。

萧北辰注视那人良久,缓缓道:“新法不溯既往,此案依当时律法已结,不能重审。”

汉子面色惨白。

“但是——”萧北辰话锋一转,“新法设‘冤错案复审司’。凡对旧案判决有疑者,皆可递状。若确系重大不公,虽不改判,但由官府赔偿,惩处贪赃官吏。你可愿递状?”

汉子重重磕头:“愿!愿!小人只要一个公道名分,不要赔偿!”

“准。”萧北辰转身对大理寺卿道,“此案由你亲审,结果公示。”

人群中爆发出巨大的喧哗。有叫好,有痛哭,有长叹。许多积年旧怨的百姓,眼中重新燃起希望。

正午时分,萧北辰亲手将法典正本安放于法政阁中央的紫檀木案上。阁中四壁,已预留下空位。

“这四壁,将来要挂北境历代法典。”他对身后的苏文、崔琰、诸葛明说,“今日之律,必有不全。望后人继之,改之,善之。终有一日,这世上之法,能真正成为天下人共守的公平之约。”

三人肃然长揖。

典礼将散时,发生一件意外插曲。

一个七八岁的胡人男孩,趁守卫不备,爬到第四口鼎的鼎耳上。守卫大惊,正要呵斥,男孩却指着鼎腹一幅“拾金不昧”的浮雕,用生硬汉语大喊:

“我懂!捡到钱,要还!”

全场一怔,随即爆发出善意的大笑。男孩的父亲慌忙上前抱下孩子,连连告罪。

萧北辰却笑了,招手让那对父子上前。他摸摸男孩的头,解下腰间一枚玉佩:“奖你学律用心。这玉佩可换十两银,但你要答应:若真捡到钱,须依法而行。”

男孩懵懂点头,紧紧攥住玉佩。

夕阳西下时,人群渐散。但九鼎旁,仍络绎不绝有人驻足。有书生抄录,有老人讲解给儿孙,有商人对照契约条款,甚至有民间讼师已开始研究如何“依法辩讼”。

夜色降临时,萧北辰独坐城楼,俯视广场。

左眼星辉流转,他看到:从九鼎之中,升腾起无数淡金色的丝线,细密如网,缓缓笼罩全城,继而延伸向四野八荒。这些丝线并非束缚,而是连接——将千万人的心念,与一个共同的约定相连;将散乱的力量,导向有序的创造;将潜在的冲突,纳入和平的解决。

黑色秩序气运已转为深青,如古木之根,向下扎入北境每一寸土地;又如巨树之冠,向上生长,探向更广阔的天空。

法典既立,北境才真正有了筋骨。

而这筋骨之中,流动的是千万人对“公道”的朴素信仰,对“秩序”的深切渴望,对“明天会更好”的倔强希望。

寒风呼啸,鼎身上的积雪映着月光,如披银甲。

萧北辰轻声自语,仿佛说给这片土地上所有能听见的人:

“法已立于此。路,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