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在大宋搞“共享经济”?(2/2)

“再在这里搞块稻田,邀请共享菜园的主顾们,参加“春耕节”“秋收节”“瓜果采摘节”,设计一些稻田里抓鱼、赶鸭子、插秧的农事体验活动,还可以让他们体验造纸、印刷活动。”

毕简听完,激动得直搓手:“东家,您这脑袋瓜子是怎么长的?这主意太妙了!既能赚钱,又能让那些大人物跟咱们田庄扯上关系,以后谁还敢打咱们的主意?”

苏遁笑了笑:“不,还有最大的好处,你没看到。”

“我们的田庄不大,大部分地方还都建了作坊,这个“共享菜园”最多能接待一二十个主顾。”

“其他人也想体验怎么办?我们就跟附近村民合作,给他们提供技术指导、活动策划和引入客源。”

“帮助他们建设共享菜园、共享鱼塘、共享鸡鸭鹅猪养殖,开“土家菜馆”“特色民宿”,把附近村庄全部纳入“农家乐”经济体,与我们利益捆绑。”

苏遁嘴角一勾,掷地有声:

“到那时,谁要是敢砸我们的作坊,就是砸村民的饭碗!不用等我们反击,获利的村民都会把他们打出狗脑子!”

毕简听得目瞪口呆,半晌才竖起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这个小东家,真是永远有新的点子!

苏遁微微一笑:“回头我会写个详细的策划书,写好了让高俅给你送来。”

毕简连连点头:“好好好,听了东家的这番话,我可算是吃了颗定心丸!”

“东家您放心,书画局开张这事,我一定办得妥妥地!”

“嗯,那天我会想办法过来观礼。”苏遁敲了敲桌子:“毕二叔,把高俅叫进来吧,他应该看完铺子了。”

毕简忙起身应是,出门招呼了等待在外的高俅进了内室。

苏遁笑问:“铺子看完了吧?有什么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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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这句话总结就是,行业协会入了,邻居、城管、消防的关系都搞定了。

宋朝繁荣的商品经济,诞生了“社会”一词。“社”是小撮人组建的兴趣社团,如某诗社、某画社、蹴鞠社、弓箭社;“会”是整个行业的行会,类似现代某行业协会,开店首先要加入相应行当的行会,交了会费,才算取得开店资格证。

行会职责有维护行业秩序,限制和排除竞争(反垄断),统一商品价格、应付官府科配,减轻摊派负担等。

《梦梁录》记录南宋临安府各米铺批发大米就由行头统一制定批发价:“城内外诸铺户,每户专凭行头于米市做价,径发米到各铺出粜。”

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开封府肉行行首徐中正提出“乞出免行役钱,更不以肉供诸处”,希望肉行向官府缴纳现钱,不再直接供应肉品,官府经研究批准了肉行的请求,减轻了商户负担。

2在汴京城内,每三百步的距离就有一个“望火楼”,在这个“望火楼”上,专门有人在楼上张望火情。楼下设有“消防站”,内屯百余人的消防队伍和各类救火物品,包括“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叉,大索,铁猫儿之类”(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防火》)。

每当出现火情,专门报火警的快马“望火马”迅速来报,军厢主、三衙军队、开封府潜火队迅速出动救火,而且火情初起的时候,居民也可以参与扑火,进行自救。

3在此解释一下,作者设置“共享菜园”并非不切实际、异想天开。

宋朝京城周围的土地,只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皇庄,不用多说。

二,勋贵田庄。只有皇族宗室、开国功勋才能获得的分封的“庄子”,可以就给后代(比如王诜)。

三、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地主、自耕农)祖辈传下来的,比如后文提到的刘寺村的刘氏宗族。

外地来京城当官的,你想在京城买田庄,有可能买到,但机会非常少。

因为只能从本地地主、自耕农手中买,还不能强买强卖,天子脚下,你弄一个民愤出来试试?

别说地了,房子也买不起。北宋陈曦《东府纪》载:“国朝以来,尚袭唐故,大臣多不建里第,而僦(租)居民间”。

唐宋京城很多宰相都租房子住,更别提普通小官了。比如白居易的“京城大,居不易。”

历史中,苏轼、苏辙、苏门四学士黄庭坚、秦观、张耒、晁补之这些人在京城当了好几年官,都没有房子,更没有土地。

宋朝的官员,官职比较高的,一般会在汴京附近的州县买地,苏辙是在许昌买的地,范镇也在许昌买地建房,苏东坡伯父在雍丘买的地。

主角设想的“共享田庄”,本质上和现代“共享菜园”一样,定位客户是“中产”,不是有私家庄园的富豪,也不是本地自己耕种的农民,是外来的、在京城工作生活但没房没地的“中产”官僚、文人、士子。

别的不说,京城还有好三千太学生呢,他们没事去城郊玩个农家乐,怎么就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