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0章 设立联盟最高法院(2/2)

争论再次爆发。阿根廷代表(临时接替嫌疑代表)看似中立地说:“最高法院的判决如何执行?如果某个国家拒不执行判决,怎么办?”

“这正是关键。” 林舟的声音变得严肃,“最高法院将设立执行局,联动联盟议会和安防力量:拒不执行判决的国家,将被暂停议会投票权;情节严重的,将被冻结联盟资源配额,甚至暂停交通网使用权。同时,执行局有权调动区域安防部队,协助判决执行,确保法律的权威性。”

“这简直是干涉内政!”a 国的临时代表反驳,“如果最高法院的判决不公,我们难道只能被动接受?”

“有申诉机制。” 林舟立刻回应,“设立联盟最高申诉委员会,由 35 国各派一名法律专家组成,对最高法院的判决有异议的,可在 15 日内提交申诉,申诉委员会将进行独立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但在申诉期间,原判决必须执行,避免借申诉拖延时间。”

为了让方案更有说服力,林舟调出了三个具体的纠纷案例:“巴西和南非的稀土截留案,按《统一司法法典》,南非需在 7 日内返还稀土,并赔偿巴西的运输损失;越南轨道事故案,经技术鉴定若确系核心层图纸漏洞,核心层需承担 70% 的赔偿责任,并免费提供技术修复;阿根廷席位篡改案,将由最高法院专门设立的特别法庭审理,内鬼将按‘危害联盟安全罪’定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剥夺所在国家的相关议会席位。”

这些案例都是当前最棘手的矛盾,林舟的方案直接给出了明确的解决路径,让各国代表看到了设立最高法院的实际价值。巴西代表沉吟片刻:“我同意设立最高法院,但法官选举必须全程公开透明,接受议会监督。”

越南代表也点头:“赔偿机制要写入法典,明确具体的赔偿比例和支付期限,不能含糊。”

尼日利亚代表补充:“基础层国家的法律人才有限,希望核心层和协作层能提供法律培训支持,确保我们的法官和申诉委员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

林舟一一答应:“所有要求都将纳入最高法院的设立章程,由议会投票通过后正式实施。现在,我们没有时间再拖延,外星舰队随时可能发动总攻,内鬼还在暗中破坏,只有建立完整的司法体系,才能彻底解决内部矛盾,凝聚 35 国的力量。”

经过两天的激烈讨论,35 国代表最终投票通过了《联盟最高法院设立章程》,并选举出了 15 名大法官。核心层的大法官包括龙国的资深国际法专家、欧盟的司法权威;协作层的大法官涵盖了巴西、南非、澳大利亚等国的法律精英;基础层的大法官则来自尼日利亚、越南、波兰等国,其中一位还是从基层律师做起、熟悉跨国民生纠纷的越南代表。

最高法院的临时办公地点设在地下避难所的核心区域,虽然空间狭小,但设备齐全:全息庭审终端连接着 35 国的法律数据库,加密通讯系统确保庭审过程不被窃听,证据存储中心采用量子加密技术,防止内鬼破坏。四个巡回法庭分别设在 “三纵三横” 交通网的四大枢纽,负责处理区域内的跨国纠纷,让基层的矛盾不用千里迢迢跑到总部就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