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双线并行 风起微澜(2/2)

“孙同志,刘干事。”林晚点点头,“关于这幅‘喜鹊登梅’,我母亲刚才说了,是她多年前的创作。我们虽然没有像贵厂那样‘系统归档’,但街坊邻居、老顾客很多都见过,可以作证。而且,喜鹊登梅是流传很广的传统吉祥图案,不同的艺人绣出来各有特色。贵厂资料库里的‘丙-27号’,是基于哪位民间艺人的原作?原作时间是否确实早于我母亲的创作时间?这些,恐怕都需要确凿证据才能下结论。”

她顿了顿,语气转冷:“另外,我不太明白,‘商业化使用’需要取得贵厂‘同意’的依据是什么?是国家的哪条法律,还是哪个部门的规定?如果贵厂认为我们的作品侵犯了你们的权益,应该通过正式的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请仲裁。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上门口头指责,影响我们正常经营。”

孙科长和刘干事对视一眼,没想到这个年轻女孩如此犀利,直接点破了他们话语中的漏洞和缺乏法律依据的实质。他们确实没有确凿证据,所谓的“归档”和“版权登记”更多是内部管理文件,并无法律强制效力,只是想吓唬不懂行的人。

孙科长脸色有些难看:“我们这是先来沟通,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

“沟通欢迎。”林晚截住他的话,“但沟通的前提是事实和依据。既然贵厂提出了质疑,那就请提供详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材料。我们‘晚秀坊’合法经营,愿意配合任何合法的调查。如果拿不出证据,仅凭‘相似度极高’这种主观判断就来质疑,这本身是否也是一种对他人商业信誉的损害?”

刘干事试图缓和气氛:“林晚同学,你别激动。我们厂也是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我们也重视。”林晚毫不退让,“所以我们才会对每一幅新作品进行简单的图样和创作过程记录。如果贵厂确实有证据,我们愿意在法律框架下解决问题。如果没有,那么请二位不要再进行这种可能造成误解和不良影响的‘沟通’。我们店铺虽小,但名誉不容随意玷污。”

话说到这个份上,孙科长和刘干事再待下去也无益,反而可能被抓住更多话柄。两人悻悻地收起图纸,留下一句“我们会向厂里汇报”,便离开了。

人一走,王秀英腿一软,坐在椅子上,眼圈红了:“他们……他们怎么能这么欺负人!那花样明明就是我自己想的!”

“妈,别怕。”林晚蹲下身,握住母亲冰凉的手,“他们这次换了法子,想用‘规矩’和‘大道理’来压我们。但咱们占着理,就不怕。他们越是这么折腾,越说明他们急了,没什么真本事,只能靠这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

她心里清楚,这次交锋,表面上是她顶回去了。但对方连续出招,假记者摸底不成,又换成“版权”施压,说明胡美凤那边是铁了心要打“晚秀坊”的主意,而且手段在升级。

夜里,林晚在空间里将白天的冲突反复模拟分析。对方提到了“资料库”、“归档”、“版权登记”,虽然可能是虚张声势,但也提醒了林晚,未来如果要发展,尤其是在与省研究所这类单位合作时,自身作品的“原创性证明”和“知识产权意识”必须跟上。她需要开始更系统、更规范地建立“晚秀坊”的作品档案。

同时,她也意识到,胡美凤所在的市工艺美术厂,或许在正规的行政或法律途径上并不能真正奈何“晚秀坊”,所以才频频使用这些边缘手段。他们的目的,很可能不是真的要打官司或赔钱,而是制造麻烦、施加心理压力、搅乱“晚秀坊”的发展步伐,最终迫使她们接受“合作”(实为控制或吞并)。

“不能总是被动接招。”林晚在意识中自语。她开始推演,如何利用自己目前积累的资源——省赛荣誉、学校支持、街道和文化馆的关系、潜在的省研究所联系——来构筑更坚固的防线,甚至,在合适的时机,进行有限度的、巧妙的反击。

比如,能否将“晚秀坊”作为“县里扶持的妇女创业和传统工艺传承典型”的形象塑造得更牢固?能否通过学校或沈怀谦老师等渠道,将“晚秀坊”的故事和作品,以正面报道或介绍的形式,传递到更高级别、更正规的媒体或文化单位?当“晚秀坊”的价值和声誉被更广泛的“官方”或“权威”认可时,那些来自市里某个厂子的、上不得台面的小动作,其破坏力自然就会削弱。

双线并进,一条向外开拓机遇与认可,一条向内夯实根基与防御。风已起于微澜,她需要让自己的小船变得更坚固,帆桅更高,才能迎着风浪,驶向更远的海域,而不是在近岸的漩涡中被打翻。

窗外,秋风掠过石榴树的枯枝,发出簌簌轻响,仿佛也在应和着她心中渐起的波澜与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