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太学与治国(2/2)

除“孝廉”外,太学弟子还可通过“秀才”“明经”等察举科目入仕。“秀才”科侧重于选拔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太学弟子中精通经术且具备实务能力者,可被举为“秀才”,直接授予较高职位。如《汉书·萧望之传》记载,萧望之“好学,治《齐诗》,事同县后仓且十年。以令诣太常受业,复事同学博士白奇,又从夏侯胜问《论语》《礼服》。京师诸儒称述焉”,虽因触怒霍光未被直接授予高位,但最终通过“射策甲科”(即课试高第)为郎,后逐步晋升,其经历体现了太学弟子通过“课试”与“察举”结合入仕的典型路径。“明经”科则是专为精通经学的人才设立的察举科目,与太学的“课试”最为契合。如《汉书·韦贤传》记载,韦贤“兼通《礼》《尚书》,以《诗》教授,号称邹鲁大儒”,征为博士后逐步晋升至丞相,其入仕与晋升均与“明经”密切相关,而太学弟子正是“明经”人才的主要来源。

三、入仕后的“职位匹配”:从“郎官”到“地方长吏”的晋升路径规矩

太学弟子通过“课试”与“察举”入仕后,并非随机分配职位,而是遵循一套与“经术水平”“考核等级”相匹配的“职位匹配规矩”。从中央的“郎官”到地方的“长吏”,不同层级的职位对应着不同等级的太学弟子,这种“按才授官”的规矩,既保证了官僚队伍的专业性,又让太学弟子的晋升路径清晰可预期,进一步巩固了“教育—治国”的联动关系。

太学弟子入仕的“起点职位”多为中央的“郎官”,这是汉代为太学弟子设计的“过渡性职位”,也是其熟悉官僚体系、积累行政经验的重要阶段。“郎官”隶属于郎中令(后改称光禄勋),主要职责是侍从皇帝、守卫宫殿、参与议政等,虽无实际行政权力,但能近距离接触皇权核心,了解中央政策制定的过程,是汉代官僚体系中重要的“储备干部”岗位。太学弟子中“课试高第”者,多被授予“郎官”,如武帝时期“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明确将“高第”弟子与“郎中”职位直接挂钩。东汉时期,“增甲乙之科,员各十人”,甲科弟子多授“郎中”,乙科弟子多授“太子舍人”(太子侍从官),二者虽均为“侍从官”,但“郎中”服务于皇帝,起点更高,未来晋升空间更大。

郎官阶段是太学弟子从“经生”向“官员”转变的关键期,其在郎官任上的表现,将直接影响后续的晋升。汉代对郎官的考核注重“德行”与“实务能力”,太学弟子因具备经学基础,在参与议政、起草文书等工作中往往更具优势。如《汉书·匡衡传》记载,匡衡“父世农夫,至衡好学,家贫,庸作以供资用,尤精力过绝人”,“射策甲科”后初为“平原文学”,后因经学绝伦被荐为“郎中”,逐步晋升为博士、给事中,最终官至丞相。其经历表明,郎官职位为太学弟子提供了接触中央核心权力的机会,而其经学素养则成为晋升的重要资本。

从郎官或地方低级官职起步后,太学弟子的晋升路径呈现出“中央—地方”双向流动的特点,但核心仍围绕“经术水平”与“行政政绩”展开。在中央,精通经学的太学弟子可晋升为“博士”“大夫”“尚书”等职,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博士”作为太学的核心教职,同时也是中央的学术顾问,多由经学造诣深厚的太学弟子或儒生担任;“大夫”负责议论朝政,为皇帝提供决策咨询;“尚书”作为皇帝的秘书机构,是中央行政的核心部门,太学弟子中具备文书能力与经术素养者可直接参与中枢决策。如《后汉书·陈蕃传》记载,陈蕃举孝廉入仕,从郎中起步,逐步晋升为议郎、太守,最终成为太尉,其轨迹体现了太学弟子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流动。

在地方,太学弟子多担任“县令”“县长”“郡丞”“太守”等职,将经学义理与地方治理实践相结合。汉代地方行政的核心是“教化”与“治民”,太学弟子因接受过系统的经学教育,熟悉儒家的“仁政”理念,故在地方治理中往往注重推行教化、安抚百姓。如《后汉书·卓茂传》记载,卓茂“元帝时,学于长安,事博士江生,习《诗》《礼》及历算”,后任密县令时“劳心谆谆,视人如子,举善而教,口无恶言,吏人亲爱而不忍欺之”,成为汉代地方官的典范。这种“以经术治地方”的模式,正是太学“教育规矩”在地方治理中的落地体现。

从西汉后期至东汉,随着太学规模的扩大,弟子入仕群体也从“少数精英”扩展为“官僚队伍的重要来源”。据《汉书·儒林传》记载,“及石渠论议,五经异说,自元成后,学者滋盛,弟子万数,成就者皆至卿相”;《后汉书·儒林列传》亦载,本初元年(公元146年)梁太后下诏“大将军下至六百石,悉遣子就学”,此后“游学增盛,至三万余生”。这组数据印证了太学“晋升规矩”的实际落地效果——从武帝时期的“博士弟子员五十人”,到西汉末年的“弟子万数”,再到东汉的“三万余生”,太学已从最初的“精英教育机构”转变为“规模化的官僚培养基地”,其输出的弟子不仅“成就者至卿相”,更广泛分布于中央与地方各级官职中,成为维系帝国行政运转的核心力量,“养士—选士—用士”的闭环由此真正形成。

四、“经术致用”:太学弟子入仕规矩的核心逻辑与历史影响

汉代太学弟子的“入仕规矩”,其核心逻辑是“经术致用”——以经学教育培养符合中央集权需求的官僚,再通过制度化的晋升路径,将这些官僚输送到帝国的各级行政体系中,最终实现“教育服务于治国”的目标。这套规矩并非孤立的“选官制度”,而是与太学的教育内容、汉代的政治理念深度融合的整体设计,其历史影响不仅限于汉代,更为后世“科举取士”制度奠定了基础。

从政治层面看,太学弟子入仕规矩的核心作用是“强化中央集权”。在汉代初期,地方豪强、军功贵族势力强大,中央对地方的掌控能力有限。而太学的设立及弟子入仕规矩的构建,打破了地方势力对人才选拔的垄断——通过中央直接选拔和地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将全国范围内的优秀儒生吸纳到太学,再通过“课试”与“察举”将其培养为官僚,这些官僚因接受的是中央正统的经学教育,其政治立场更倾向于中央,而非地方豪强。同时,太学弟子入仕后,多从中央郎官起步,熟悉中央政策,再被派往地方任职,成为中央政策在地方的“执行者”,这就从人才层面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削弱了地方势力的影响。如武帝时期推行“推恩令”,削弱诸侯王势力,而太学弟子入仕的规矩则从人才选拔上配合了这一政策——通过选拔非豪强出身的儒生为官,减少地方豪强对官僚队伍的渗透,确保中央政策的顺利推行。

从教育层面看,这套入仕规矩确立了“经学为核心”的教育导向,使太学成为汉代经学传承的核心阵地。太学的教育内容以五经(《诗》《书》《礼》《易》《春秋》)为主,而弟子入仕的“课试”与“察举”均以经学为主要考核标准,这就使得“学习经学”成为太学弟子的唯一目标,也吸引了全国范围内的儒生投身经学研究。同时,太学博士多为经学大师,其传授的“师法”“家法”成为太学弟子学习的核心内容,而“课试”中对“家法”的考核(如东汉左雄改革中“诸生试家法”),进一步巩固了经学传承的规范性,避免了经学义理的混乱。这种“教育—考核—入仕”的联动,使得经学在汉代成为“显学”,也让太学成为经学传承的“正统中心”,为后世儒家经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从制度层面看,太学弟子入仕规矩为后世“科举取士”制度提供了重要借鉴,其突破性在于以“教育成就”替代“出身背景”,推动汉代选官体系从“军功\/赀选”向“儒生化”转型。秦至汉初,选官多以“军功”“赀选”(财产达标者入仕)为主,官员往往缺乏经学素养与行政伦理,如《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记载张释之“以赀为骑郎,事孝文帝,十岁不得调,无所知名”,仅凭财富入仕却难以胜任职责;而太学弟子入仕以“经术+考核”为核心,打破了“血缘”“财富”对仕途的垄断——如匡衡“父世农夫”,却因经学绝伦官至丞相;韦贤出身邹鲁儒生家庭,凭借对《诗》《礼》的精通成为汉代第一位以丞相致仕的儒者。这种“以才取士”的导向,与科举制度“考试取士、将教育与官僚体系绑定”的核心逻辑一脉相承,汉代太学的“入仕规矩”由此成为中国古代“科举取士”制度的雏形。

综上,汉代太学弟子的“入仕规矩”是一套集“身份认定、考核晋升、职位匹配”于一体的完整体系,其核心是“经术致用”,旨在通过教育培养符合中央集权需求的官僚,实现“教育服务于治国”的目标。这套规矩不仅在汉代强化了中央集权、传承了儒家经学,更成为后世中国古代官僚选拔制度的重要源头,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政治与教育的发展轨迹,是汉代“教育规矩”在“社会落地”层面的典型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