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常平仓的“制度精算”(1/1)

——从“平粜”到“全域调控”的国家智慧

唐代常平仓的运作,藏着一套“用制度算准粮价脉搏”的精密逻辑。武德七年(624年),太府寺在长安西市立“常平署”时,没人料到这个承接汉代旧制的机构,会在百年间演变成“能感知全国粮价波动”的调控中枢——贞观年间它能把关中粮价稳定在“斗米五十钱”上下,开元年间更能通过“跨州调粮”让江南灾年粮价不超“斗米八十钱”。这背后不是简单的“低买高卖”,而是将魏晋南北朝的“区域经验”淬炼成“全国算法”:用“均田制的土地账”算产能,用“驿道的文书网”算供需,用“法典的刚性条”算边界,最终让常平仓从“地方粮仓”变成“国家经济的平衡器”。

一、“算准产能”:均田制下的“粮食账本”

汉代常平仓常犯“算错家底”的错——宣帝时大司农耿寿昌在边郡设仓,却没算清“关中丰年与边郡歉年的时差”,导致“边仓粮满时关中已缺粮”。唐代要破这个局,先拿均田制的“土地账”当基础。《旧唐书·食货志》记“凡授田者,丁男百亩,岁收粟五十石(中等田亩产)”,这不是模糊的估算:敦煌文书p.3841《武周大足元年沙州均田簿》里,连“某户受田七十九亩(含沙质田二十亩),岁定产粟三十三石”都写得明明白白——沙质田亩产仅三斗,比沃土低一半,算产能时得单独折算。

常平仓的“收粮基数”就跟着这账本走。贞观十三年(639年)户部定“常平法”:“州县按授田数算‘常平仓定额’,每百亩授田储粮二石”。陕西富平出土的贞观“常平仓储粮账”木简,把对应关系列得细:“县授田一万二千亩,定储粮二百四十石;今岁丰年,增储四十石(按亩产超五十石的部分加储)”。这比汉代“不管授田多少,按户收粮”科学多了——富平某乡“授田三千亩,亩产六十二石(丰年)”,常平仓就按“超产十二石\/百亩”加收,最后收了七十二石,恰好是“定额六十石+增储十二石”。木简背面刻“‘沙苑监(养马场)授田五百亩,免储’”,更见精细:马场田种苜蓿喂马,不产粮,直接剔除出账本。

算“区域产能差”更显智慧。永徽二年(651年)唐高宗派“括田使”巡江南,带回的“产能图”让朝堂惊了:“苏州太湖沿岸田,亩产粟七十石;睦州山区田,亩产仅三十石”。户部当即调“常平仓储粮标准”:苏州每百亩授田储粮三石(丰年多收),睦州减至一石五斗(歉年需外调)。这招救过急——开元十四年(破局:开元年间全国设“驿馆一千六百三十九所”,文书“日行五百里”,比汉代快一倍。敦煌文书s.1344《开元二十一年西州(新疆)粮价牒》,是西州刺史发给户部的“旬报”:“七月上旬斗米四十五钱,中旬四十九钱,下旬五十二钱”——每十天报一次价,比汉代“每月一报”及时太多。

“粮价预警线”就跟着这情报动。《唐六典》定“粟价低于五十钱则收,高于八十钱则粜”,但这不是死数:西州牒后附“注”:“西州远,粮价基数高,六十钱以下收,九十钱以上粜”。新疆出土的开元“西州常平粜粮账”印证了这点:“七月下旬斗米五十二钱,收粮;八月上旬斗米八十七钱,未粜(未超九十钱);中旬九十一钱,开仓粜十石”。有次驿使遇沙暴晚到两天,西州刺史没等文书,直接按“本地粮商囤粮”的迹象开仓,事后户部不仅没罚,还把“地方可临机调预警线”写进了《常平法》。

算“运输时差”更见功夫。天宝四载(、法典的“权力笼”,把常平仓打造成了“会思考的粮仓”——它不只是装粮的地方,更是国家用制度感知民生、平衡供需的神经末梢。这或许比“存了多少粮”更重要:真正的备荒,从来不是“堆粮”,而是“算准人心与土地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