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新商规(1/2)

晋商覆灭的余波渐渐平息,悬挂的头颅终有取下的一日,抄没的资财也已入库。

但吴宸轩深知,铲除几个具体的家族并非终点,唯有建立一套清晰、严厉且具有持续威慑力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晋商之祸”的重演。

武英殿内,灯火通明。

吴宸轩、方光琛以及新任的商税司主事(原户部清吏司郎中,以铁面无私着称)等人,正在对最后一份文书进行审定。

这不是普通的政令,而是一部即将颁布天下的法典——《大明昭武商旅律》。

其中,最为核心、笔墨最重、处罚最严厉的,便是《通禁篇》。

方光琛亲自执笔,字斟句酌。

条款清晰,界限分明,没有任何模糊空间:

“凡大明商民、船户、役夫等,无论官私,严禁以任何形式,与境外满清余孽非法武装势力、罗刹国东境总督府及其所辖武装力量、乃至一切受其实际控制之部落、据点,进行交易。”

“禁绝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粮食、盐茶、布匹、铁器、铜料、硫磺、硝石、火器(含零部件及图纸)、马匹、船舶、药品…” 清单列得极其详尽,几乎囊括了所有军事和重要战略物资。

“违者,无论交易数额多寡,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包括被胁迫),一经查实,主犯视同通敌叛国,依《英烈祠铁律》,凌迟,诛九族!从犯皆斩!家产尽没!知情不报者同罪!”

条款冰冷彻骨,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

商税司主事看着那“凌迟”、“诛九族”的字眼,手心都不禁冒汗。

吴宸轩仔细审阅着每一条款,目光锐利。

他提起朱笔,在律法正文之前,那空白的序言部分,略一沉吟,然后挥笔写下一段话。

他的字迹铁画银钩,力透纸背,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决绝:

“贸易者,互通有无,利国利民。然利之所在,义不可废!华夏土地,养育华夏子民,非滋养蠹虫硕鼠之所!凡身居此土,食此粟米,饮此河水者,其心其利,当系于华夏!资敌以粮,即为饿我父老;资敌以铁,即为戮我同袍!此等行径,与禽兽何异?与叛国何别?”

“故立此律,以昭天下:华夏土地上,容不得吃里扒外之徒!此铁律高悬,犹如雷霆,勿谓言之不预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