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反腐公审(1/2)
在所有人的期待下,时间来到了七月十四,大礼堂内座无虚席,气氛严肃中透着热切。主审官许柳忠端坐台上,张承、南木、董平作为公诉方分列两侧。季达会同二十几位各方选举的代表则以陪审团身份,坐在侧前方旁听席,季达全程面色平静,未发一言。
庭审开始。许柳忠声音沉稳,条理清晰,依次质询望海集、东海县两处集市的贪腐案犯。南木、董平则出示大量物证、账册及证人证言,人证物证环环相扣,形成完整证据链。涉案官吏在铁证面前,大多面如土色,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根据新颁布的《检察律例》,望海集、东海县两案主犯,因贪污数额巨大,影响恶劣,被判处终身监禁,加罚苦役二十年;从犯视情节判处五至十五年不等徒刑,并没收犯案人员所有非法所得。
最后压轴审理的,是备受瞩目的郯城新城贪腐案。当王芦被带上堂时,他虽衣衫还算整齐,但脸色灰败,眼神闪烁。庭审中,他起初还试图狡辩,将责任推给行贿商人,声称只是“人情往来”。但在杜衡提供的精确成本核算、以及检察司秘密取得的其与同伙分赃的暗账面前,其贪污公款高达近五十万两的罪行暴露无遗。更令人发指的是,检察司还查出其曾威胁商户、打压异己,甚至在东窗事发后试图携带赃款潜逃,毫无悔意。
许柳忠当庭宣判:“案犯王芦,身为郯城官员,利用职权,大肆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且归案后拒不配合,无悔罪表现,甚至意图杀人灭口,贿赂执法人员。依《检察律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余涉案官吏七十余人,依律判处…” 宣判声如同惊雷,在大礼堂内回荡。
那些明知下属贪腐却未加制止、甚至间接获益的失职官员,也受到了相应的渎职处罚,或被撤职,或被降级。
当所有判决宣读完毕,整个礼堂先是一片死寂,随即爆发出雷鸣般的、经久不息的掌声!这掌声,是对公正的渴望,是对法治的拥护,更是对季达铁腕反腐决心的支持!
季达此时才缓缓起身,走到台前。他目光扫过台下激动的人群,声音不高,却清晰传入每个人耳中:“法者,国之重器!今日之刑,非为杀人,乃为救人!救郯城之法度,救我等之初心!贪腐之害,甚于饥馑,猛于刀兵!自今日始,凡我治下,贪墨者,无论亲疏,无论功过,严惩不贷,绝无姑息!”
他顿了顿,语气转为坚定:“然,法亦需有情。即日起,总参会同各司,将重新核定诸位俸禄、职级,完善薪给、赏功、抚恤章程。我季明远在此立誓,必使诸位之付出,得应有之回报!必使我治下之民,劳有所得,功有所赏!”
这番话,再次引来震天的欢呼。恩威并施,法治与仁政并举,让所有人看到了一个清明而有希望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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