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天方夜谭!(2/2)

“结果这些不识抬举的家伙居然不信我!”

“那还客气啥?”

“我上去一人几拳招呼过去,立马全服了!”

“转头就跪着求我,能不能借一亿周转一下。”

韩宾听得直摇头,忍不住竖起大拇指:

“熊哲啊,我还真小瞧你了,你简直是高利贷界的奇才!”

朴熊哲咧嘴一笑:

“谢谢大哥夸奖!”

韩宾差点呛住——我这是夸你吗?

你这哪是放贷?

你这是拿拳头逼人签借条啊!

可转念一想,这是韩国的地盘,规矩和港岛不一样,他也懒得较真。

“反正黑帮也不差钱,干脆做笔狠的,捞一票快钱也行。”

没想到朴熊哲一脸认真地摇头:

“大哥,您可能误会了……”

韩宾一愣:“怎么说?”

朴熊哲低声解释:

“那些极道组织,真挺穷的。”

“平时也就是打打架,收点保护费糊口。”

“咱们借钱给他们,得做好长期收不回来的准备……”

啥?!

韩宾眼睛猛地睁大:

“你说啥?!”

“混黑社会还有穷鬼?”

“那你图个啥?”

朴熊哲小心翼翼地说:

“大哥,您没在我们这儿混过,不知道情况。”

“有正经工作的人谁去干这个?”

“进工厂打工不比这强?”

“这些人天天吃一顿饿一顿,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真正上班拿工资的才是体面人。”

韩宾彻底无语。

他可是洪兴十二董事之一!

洪兴集团成立前,江湖上谁不知道“宾尼虎”三个字?

当年港岛道上,提起韩宾哪个不抖三抖?

现在倒好,被一个愣头青说“您没混过社团”,这话听着像夸人还是损人?

他一时竟不知如何接话。

“韩国的极道……混到这地步?”

他还是不信。

朴熊哲反问:

“大哥,混黑道的不都这样么?”

“要不是走投无路,谁拿命去拼?”

韩宾冷笑一声:

“拼命是为了啥?”

“不就是为了赚钱?”

“可你们拼命赚的钱,还不如人家坐办公室的多?”

“那不如老老实实找个班上!”

“命就这么不值钱?真是给道上兄弟丢脸!”

朴熊哲一怔,愣在原地。

……好像说得挺有道理?

要是卖命还不如打工挣钱,那干嘛还要出来混?

但又觉得哪儿怪怪的……

他迟疑地问:

“大哥,在港岛,混社团真的能发财?”

韩宾斜他一眼:

“发财谈不上,但‘财路’肯定是有的!”

“要是没油水,谁他妈天天刀口舔血?”

“你们这儿的帮派,简直是把道上的脸都丢尽了。”

“要是让港岛那帮老同行知道了,非笑掉大牙不可。”

朴熊哲小心翼翼追问:

“那……在港岛,一般能赚多少?”

韩宾吐了口烟,轻描淡写:

“最差的,一个月怎么也有几亿韩元进账吧。”

嘶——

朴熊哲倒吸一口冷气:

“这……这也太……”

韩宾瞥他一眼:

“我们那是拿命换的钱。”

“今天活着,明天还不知道在不在。”

“不多挣点,对得起自己吗?”

“港岛最大的势力,一个月赚的数字,说出来能吓死你。”

朴熊哲咽了口唾沫,好奇追问:

“大哥,那……他们到底能赚多少?”

韩宾淡淡一笑:

“几十万亿韩元。”

朴熊哲嘴巴张得老大,简直能塞进一颗咸鸭蛋。

过了好久才缓过神,结结巴巴道:

“大哥……不至于吧?”

韩宾冷冷看他:

“我骗你有好处?”

“实话告诉你,我当年待的那个社团,月入利润——你能吓得说不出话。”

朴熊哲心头一震,愣住了。

“大哥,您也是道上混的?”

韩宾嘴角微扬,冷意掠过眼底:

“看不出来?”

刹那间,一股凌厉气势扑面而来!

韩宾绝非寻常人物。

早在洪兴集团尚未成立之时,

他已是洪兴十二堂主之一,名震江湖。

外号“宾尼虎”,谁人不知?

待到洪兴正式组建,他更不是普通董事——

而是代替占米出任董事会秘书,掌实权于手。

洪兴上下十万人马,

除楚凡、陈涛涛之外,真正能镇得住场的,便是他!

这等气场,岂是寻常帮派小头目可比?

朴熊哲顿时心生敬畏,低头俯首。

韩宾指尖轻叩桌面,声音不疾不徐:

“熊哲,这些小帮会,手里有产业吗?”

朴熊哲一怔:

“大哥指的是……不动产这类资产?”

韩宾颔首:

“正是。”

朴熊哲立刻答道:

“有的!”

“不过也得分哪个层级。”

“但凡有点规模的,基本都有自家据点。”

“差别只在于,据点是简陋还是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