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天方夜谭!(2/2)
“结果这些不识抬举的家伙居然不信我!”
“那还客气啥?”
“我上去一人几拳招呼过去,立马全服了!”
“转头就跪着求我,能不能借一亿周转一下。”
韩宾听得直摇头,忍不住竖起大拇指:
“熊哲啊,我还真小瞧你了,你简直是高利贷界的奇才!”
朴熊哲咧嘴一笑:
“谢谢大哥夸奖!”
韩宾差点呛住——我这是夸你吗?
你这哪是放贷?
你这是拿拳头逼人签借条啊!
可转念一想,这是韩国的地盘,规矩和港岛不一样,他也懒得较真。
“反正黑帮也不差钱,干脆做笔狠的,捞一票快钱也行。”
没想到朴熊哲一脸认真地摇头:
“大哥,您可能误会了……”
韩宾一愣:“怎么说?”
朴熊哲低声解释:
“那些极道组织,真挺穷的。”
“平时也就是打打架,收点保护费糊口。”
“咱们借钱给他们,得做好长期收不回来的准备……”
啥?!
韩宾眼睛猛地睁大:
“你说啥?!”
“混黑社会还有穷鬼?”
“那你图个啥?”
朴熊哲小心翼翼地说:
“大哥,您没在我们这儿混过,不知道情况。”
“有正经工作的人谁去干这个?”
“进工厂打工不比这强?”
“这些人天天吃一顿饿一顿,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真正上班拿工资的才是体面人。”
韩宾彻底无语。
他可是洪兴十二董事之一!
洪兴集团成立前,江湖上谁不知道“宾尼虎”三个字?
当年港岛道上,提起韩宾哪个不抖三抖?
现在倒好,被一个愣头青说“您没混过社团”,这话听着像夸人还是损人?
他一时竟不知如何接话。
“韩国的极道……混到这地步?”
他还是不信。
朴熊哲反问:
“大哥,混黑道的不都这样么?”
“要不是走投无路,谁拿命去拼?”
韩宾冷笑一声:
“拼命是为了啥?”
“不就是为了赚钱?”
“可你们拼命赚的钱,还不如人家坐办公室的多?”
“那不如老老实实找个班上!”
“命就这么不值钱?真是给道上兄弟丢脸!”
朴熊哲一怔,愣在原地。
……好像说得挺有道理?
要是卖命还不如打工挣钱,那干嘛还要出来混?
但又觉得哪儿怪怪的……
他迟疑地问:
“大哥,在港岛,混社团真的能发财?”
韩宾斜他一眼:
“发财谈不上,但‘财路’肯定是有的!”
“要是没油水,谁他妈天天刀口舔血?”
“你们这儿的帮派,简直是把道上的脸都丢尽了。”
“要是让港岛那帮老同行知道了,非笑掉大牙不可。”
朴熊哲小心翼翼追问:
“那……在港岛,一般能赚多少?”
韩宾吐了口烟,轻描淡写:
“最差的,一个月怎么也有几亿韩元进账吧。”
嘶——
朴熊哲倒吸一口冷气:
“这……这也太……”
韩宾瞥他一眼:
“我们那是拿命换的钱。”
“今天活着,明天还不知道在不在。”
“不多挣点,对得起自己吗?”
“港岛最大的势力,一个月赚的数字,说出来能吓死你。”
朴熊哲咽了口唾沫,好奇追问:
“大哥,那……他们到底能赚多少?”
韩宾淡淡一笑:
“几十万亿韩元。”
朴熊哲嘴巴张得老大,简直能塞进一颗咸鸭蛋。
过了好久才缓过神,结结巴巴道:
“大哥……不至于吧?”
韩宾冷冷看他:
“我骗你有好处?”
“实话告诉你,我当年待的那个社团,月入利润——你能吓得说不出话。”
朴熊哲心头一震,愣住了。
“大哥,您也是道上混的?”
韩宾嘴角微扬,冷意掠过眼底:
“看不出来?”
刹那间,一股凌厉气势扑面而来!
韩宾绝非寻常人物。
早在洪兴集团尚未成立之时,
他已是洪兴十二堂主之一,名震江湖。
外号“宾尼虎”,谁人不知?
待到洪兴正式组建,他更不是普通董事——
而是代替占米出任董事会秘书,掌实权于手。
洪兴上下十万人马,
除楚凡、陈涛涛之外,真正能镇得住场的,便是他!
这等气场,岂是寻常帮派小头目可比?
朴熊哲顿时心生敬畏,低头俯首。
韩宾指尖轻叩桌面,声音不疾不徐:
“熊哲,这些小帮会,手里有产业吗?”
朴熊哲一怔:
“大哥指的是……不动产这类资产?”
韩宾颔首:
“正是。”
朴熊哲立刻答道:
“有的!”
“不过也得分哪个层级。”
“但凡有点规模的,基本都有自家据点。”
“差别只在于,据点是简陋还是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