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翠莲娘被判处二十年(2/2)
王文渊沉声问。
“民妇知罪。”
翠莲娘的声音很轻,却很清晰。
“癞大是我杀的。”
堂下一片哗然。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听她亲口承认,还是让人震惊。
“为何杀人?”
翠莲娘抬起头,眼中没有泪,只有一片死寂:
“他...…他玷污了我女儿。”
“玷污?”
王文渊皱眉,“可有证据?”
“我女儿可以作证。还有.…..还有那晚,我在屋后,亲耳听见.…..”
她说不下去了,嘴唇剧烈颤抖。
王文渊看向师爷。
师爷低声道:
“大人,已经问过翠莲姑娘,她..….她承认了。但她说她是自愿的..….”
“自愿?”
翠莲娘突然激动起来:
“她是被逼的!那个畜生,他威胁我们,说要是敢不从,就让我们在村里待不下去!
我女儿才十八岁,她懂什么自愿不自愿?!”
她喘着粗气,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大人,您是青天大老爷,您评评理。我们孤儿寡母,无依无靠,他欺负我们,我们找谁说理去?
报官?谁会信?谁会管?我们只能忍...…一直忍.…..”
“可忍到最后,他连我女儿都不放过.…..”
她的声音低了下去,像在喃喃自语:
“那晚在柴房.…..我听见了,可我动不了,我恨我自己,我恨我引狼入室,我恨我保护不了女儿..….”
堂上一片寂静,只有她的啜泣声。
王文渊沉默了。
作为县令,他见过太多这样的案子——弱者被欺凌,走投无路,最后铤而走险。
律法要维护公正,可公正背后,是多少血泪?
“即便如此,杀人便是触犯律法。”
良久,他才开口:
“《大周律》明文规定,杀人者偿命。你可知道?”
“民妇知道。”
翠莲娘擦干眼泪。
“民妇认罪伏法,只求大人...…只求大人放过我女儿。她是无辜的。”
王文渊闭了闭眼。
这个案子该怎么判?
按律,杀人当斩。
可情有可原,罪不至死?
他缓缓道:
“本官再问你,杀人当晚,你可有同谋?你女儿可知情?”
“没有!就我一个人!我女儿什么都不知道!”
翠莲娘急道:
“那晚她早早就睡了,我趁她睡着才出去的。
大人若不信,可以问左邻右舍,那晚我家很安静,没有半点声响。”
王文渊看向李捕头。
李捕头上前回禀:
“大人,勘查现场和走访村民的结果,与犯妇所言基本吻合。
案发时翠莲姑娘确实在家,有邻居作证那晚她家很早就熄了灯。”
“凶器呢?”
“是犯妇家中的菜刀,已经找到,上有血迹,与死者伤口吻合。”
一切证据确凿。
这是一个走投无路的母亲,为了保护女儿,做出的绝望反抗。
王文渊沉吟良久,最终提笔判道:
“犯妇王李氏,因女受辱,愤而杀人,情有可原,但法不容情。
依《大周律》,杀人者当斩。
然念其女受辱在先,且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故从轻发落。
判处服役二十年,发配边关采石场。即刻执行。”
他放下笔,看向堂下:“王李氏,你可服判?”
翠莲娘重重磕了三个头:
“民妇...…服判。谢大人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