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禁香之令 长宁困局(2/2)
“香监是香监,礼门上还有脸面。”
第二日,开始讲故事。内司讲书说起旧朝“礼不下庶人”的典故,落在今日,成了“规矩不必立得人人见笑”。
第三日,礼部笔吏添字:“当众停宴,恐损国体。”
这几句,被人顺手写到宣政院外的白榜上,风一吹,传得比香还快。
夜阑火起:“她们骂到脸上来了!”
江枝看完白榜,竟笑了:“好。她们终于想起脸。既然要脸,我就把脸也做成章程。”
当天,香监门口又立一块牌:“面议之例”——
凡黄补、红禁,先面议后落签;
面议三人局:香监执事、当事宫、宣政院书吏;
面议可记“缓签”,缓期不过三日;
三日后仍未补正者,公开落签。
牌一竖,当众难堪的火,立刻小了一半。许多宫里人松了口:“还能面议,就不是只会贴脸。”
夜阑忍不住侧目:“主上,这是……收刀?”
江枝把笔搁下:“刀回鞘,不是收刀。让她们敢来谈,我才好当面按下去。”
果不其然,“熏衣局”第四日冷了半炷香。贵妃看在眼里,指尖掐紧:“她把理占完了,连脸也拿走一半。”
云裳试探:“娘娘,要不要……再翻一次命案的旧账?”
贵妃摇头:“命案是刀,刀要准。这回,她盯得紧,用不得。”
她顿了顿:“从人上动。”
第三天夜里,香监库旁的小巷里,夜阑亲眼逮住一个往例外袋里塞纸的人。
人很快招了:长宁宫的二等内侍,平日与香监外库的搬运头有私交,嘴里只会说一句话:“有人给银,让我多放半撮。”
“半撮,是贵妃的口头禅。”夜阑冷笑。
江枝不动声色:“半撮,可以是贵妃,也可以是别人学贵妃。把这人押去宣政院慢审,别急着报长宁宫。城门口也放风:香监不追上线,等人自己送上来。”
两日后,果然有人送上来——不是长宁宫,是礼部账房里一个抄写小吏,私下跑来告密:指使内侍的,是礼部某司官,收了外采商贾的短钱。
江枝轻轻摩挲杯沿:“好一只胆大的小老鼠。贵妃想借礼部口舌,礼部却想借贵妃的影子。”
她提笔在“神榜”边缘添一条:“抄写不实、指使越端者,记名待核。” 仍旧不宣,只记。
“记”有时比“宣”更毒。被写上“待核”的人,三月内睡不稳。
御前小朝,皇帝看完宣政院送来的三色银签与“面议之例”,只说了两句:
“香在案上,脸也在案上。”
“三月内,止一切‘口传修订’。”
第二句,等于把贵妃的“嘴”也封了半边。长宁宫真正成了困局:库封、钱管、嘴禁、人疑。
夜阑送完文书回来,还在气:“她们在白榜上说‘香监新规伤脸’,我真想把那块白榜点了。”
江枝瞥她:“点了就没得看了。留着,省得我费力去找谁没脸。”
“主上——”
“记住,”江枝慢条斯理,“我给她们脸,是为了更好地打她们的脸。不然打下去,手也疼。”
夜阑噎住,随即笑翻:“记下了。”
夜更深,长宁宫一盏灯一直未灭。贵妃把手伸到灯火上,停在烫与不烫之间。
“娘娘,熏衣局散了。”云裳轻声,“礼部那边的人也不敢再说‘口传’的话了。”
贵妃收回手,笑容重新稳住:“困,不是死。她以为困住我,其实也困住了她自己——凡她接下的规矩,一条都不能坏。等她有一日坏了,我就拿她自己的规矩,砸她。”
她合上灯罩,声线低得像夜里的风:“去备一份外采沉香的新路——朝北,不走旧商。钱,我自有。”
窗外,一阵细雨打在瓦脊上,像敲击在一面紧绷的鼓膜上。鼓声不响,却在宫城每条暗巷里回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