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摄政设局 册律断香(1/2)

大昭四十年,秋政将启,御前悄然传出一道**“断香议令”**:

【主香江枝,虽才具称职,然香案频改、触权多处,恐乱章法。】

【即日起,御前将重修《内廷香律册》,香监所属权责,需依旧制重新划定,暂由摄政亲裁。】

此诏一出,宫中一震。

谁都知道,“断香议令”的真正含义是——

摄政王出手了。

十余年来,内廷香监之权逐步膨胀,而贵妃与礼监在其中悄然生根。江枝虽凭一己之力压下贵妃三署、护稳香主之位,但终究逃不过朝纲之主的目光。

萧御临不许香监继续坐大。

也不许江枝将权柄,牢牢握在香案之间。

……

主香司内,掌事宫女将诏书捧入时,江枝正伏案批阅香品更替文表。

听完内容,她神色不变,只淡淡放下笔。

“终于到了这一局。”

她本就知道,贵妃虽退,摄政不会久观。

这封“重修香律册”的诏令,看似合理、不过是制度调整,但真正危险之处在于——

修册时,摄政可暂行“代署香案”之权。

这就意味着:在修册完成前,江枝无法独立调香、议香、审香案;而一旦修册拖延,她的实权,将被一点点分走。

她若顺,权散。

她若逆,便是抗命。

……

“主上,是否奏请拖延此令?”

掌记低声劝道,“可循规回请宗司联审,暂避主责。”

江枝却轻笑摇头:

“摄政王既已落子,怎会给我留缝隙?”

“他这是在试——我江枝,懂不懂什么叫‘权不犯上’。”

她缓缓起身,取出一封自己藏了许久的薄简,展开,落款正是:

【三十七年御前笔录·香监独议权例】

那是先帝晚年一次口诏裁议的草稿,内容为:

“女官得香权,虽可议案,不可裁权;香律册修,不得越主政之掌。”

摄政王就是要拿这句话做刀。

江枝将那封诏副简摊开,叹道:

“先帝给的半壁权,他拿来补刀。”

“真是……恩深义重。”

……

当夜,天玺宫内。

摄政王萧御临独坐御案,一封来自江枝的回帖静静摊于桌上。

他指尖轻轻摩挲那封纸边,一字未动,只盯着帖尾的八个字:

【若香可断,亦可再书。】

他沉默半晌,忽而轻笑,低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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