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匕首(1/2)
派出所民警从杨明身上找到了一把长32厘米的匕首,这件事情很惊动了学校领导,毕竟考试刚刚结束就发生这么惨烈的案件,这是这所初中从来就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派出所民警看着两把凶器,这两个人身上都有刀,李涛几个人跑回家也没有用,因为现场见到的人很多,很快民警就这几个人全部都带到了派出所。
经过审理学校领导,还有胡小军的家长才了解到,李涛本来在考试的时候没有抄到答案,心里非常生气就跟自己的好哥们杨明说了。
这小子也是一个抽烟喝酒打游戏的人,早就对胡小军不满意了,一直找不到什么合适的借口,这次打算勒索对方。
腰里平时就带着一把刀,还今天还没来得及拿刀威胁,没想到胡小军就直接动手了。
这几个孩子本身就没有社会经验,尤其是李涛面对警察就比较害怕,立马就老老实的说实话了。
心里还在害怕,没想到胡小军下手这么狠,距离眼睛大概也就几毫米,而且还把鼻子割破了,脸上下了一道18厘米的长疤。
现场的几个孩子都害怕了,但是派出所民警对这个事实进行认定的时候,首先可以认定为拦路抢劫。
当受害人面对拦路抢劫的时候,并且当时就看到对方腰里有一把刀,对于这个情况,派出所民警决定开个会研究一下,这个胡小军算正当防卫,还是算防卫过当。
拦路抢劫在当时是非常危险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非常谨慎,因为这涉及到了未成年人。
胡小军当时只有14周岁,杨明已经16周岁了,这小子调皮捣蛋晚上学。但是人家受伤非常严重,人家家里是开工厂的,虽然工厂并不太大,但是和附近的这些当官的都比较熟。
当天晚上家长就拎着礼物来到了乡政府,直接送了一份厚礼给乡长,乡长本来就可以跟派出所所长沟通,毕竟你们公安局虽然是执法单位,但是这是在我们的地盘上。
跟派出所进行沟通之后,最终想出来了一个好办法,这件事情的事实非常清楚,如果真的扩散开的话是非常的不好。
如果真的给胡小军弄一个正当防卫,收了人家的钱又说不过去,最好的结果就是防卫过当。
按照现在的法律解释,这绝对是正当防卫防,因为国家法律规定,面对抢劫这样严重的犯罪行为,受害人可以采取适当的反击措施。
拿着刀去抢劫了,而且是在学校门口,如此恶劣的行为,在杨明父母的动之下,最终变成了两个孩子打闹。
杨明的父母考虑的非常清楚,如果这件事情真的闹大了,纸里包不住火,自己的儿子持刀抢劫,被人家给反杀了,就算真的弄出来了,胡小军才14周岁,根本就不用负刑事责任。
自己的儿子16周岁,恐怕人生就会留下点,这以后再想干点什么都比较困难了,虽然这么大的伤口,但是还是可以花钱去整容的。
最终经过律师的研究,再加上自己家里花钱送礼,派出所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做出了胡小军防卫过当,然后在派出所的调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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