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铁窗之外(1/2)
市第一看守所的单独关押监室,比那个非标囚室多了几分“人气”,却也更加冰冷和制度化。四壁光滑,上方是带铁丝网的窗户和高悬的摄像头。作息时间严格,放风、吃饭、学习(读看守所规定的报纸)都有固定时段。同监室没有其他人,这是“特殊关照”下的单独关押,防止串供,也防止意外。
苏清越像一台精密的仪器,迅速适应了新环境,观察着每一个细节:摄像头的位置和可能的角度盲区(几乎没有);看守的换班规律;送饭、送水人员的不同;甚至每天报纸的内容(都是经过筛选的官方正面报道)。
她最关心的,是律师会见。
提出委托申请的第三天上午,看守通知她:“苏清越,律师会见。”
心脏不受控制地加快了跳动。她迅速整理了一下身上统一的号服,捋了捋头发,尽管知道这毫无意义。在两名女看守的押送下,她穿过长长的、回荡着脚步声的走廊,来到律师会见室。
会见室被一道厚重的玻璃隔成两边,有电话听筒连接。玻璃这边是她的位置,固定在地上的塑料椅;那边是律师的座位。房间里有监控和录音设备,按照规定,谈话内容不能涉及案件细节(至少明面上如此),但比起之前完全隔绝的状态,这已是天壤之别。
玻璃对面,坐着一个五十多岁、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穿着深色西装、面容严肃中带着疲惫的男人。正是她指定的律师,陈佩文。
陈佩文看到苏清越,微微点了点头,眼神锐利而专注,没有任何多余的寒暄或情绪流露。他拿起听筒。
苏清越也拿起自己这边的听筒。
“苏清越同志,我是陈佩文,接受你的委托,担任你涉嫌职务犯罪一案的辩护人。” 陈佩文的声音通过听筒传来,平稳,专业,带着一种久经沙场的沉稳,“根据法律规定,我有权了解案情,为你提供法律帮助。现在,请你简要陈述你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以及你希望我重点调查的方向。注意你的言辞。”
最后一句是提醒,也是在监控下必要的开场白。
苏清越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用最清晰、最简洁、同时又能避开敏感词的方式表达:“陈律师,我完全无罪。对我的所有指控,均属捏造诬陷。指控的核心证据存在重大疑问。”
她略微停顿,观察着陈佩文的反应。陈佩文认真听着,手指在面前的记事本上无意识地轻点,这是他在高度专注时的习惯动作。
“第一,关于所谓受贿现金。” 苏清越字斟句酌,“我从未收受过任何贿赂。现金本身可能存在问题,比如来源。我请求您,重点调查该笔现金的详细情况,特别是其流转轨迹和原始出处。我认为,追查其最初的提取或获取环节,或许能发现真相。”
她特意加重了“流转轨迹”、“原始出处”、“提取环节”这几个词,目光紧紧盯着陈佩文。她不能直接说出“工行江a支行”和“连号新钞”,但希望陈佩文能听懂暗示,主动去调查现金来源。
陈佩文的眉毛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他在本子上快速记了几个字,然后抬眼:“明白。我会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你所说的现金‘问题’,具体指哪方面?是认为现金本身是伪造,还是其他?”
他在引导她说得更明确一点,但也在试探监控的底线。
“我认为,现金作为物证,其整体状态和关联信息可能更能说明问题。比如,它是崭新的,还是旧的?是零散的,还是规整的?” 苏清越继续暗示,“这些细节,或许能反映出它被放入我办公室之前的经历。”
“崭新的”、“规整的”——指向连号新钞的可能性。
陈佩文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记下一笔。“好,对物证本身状况的质疑,我会纳入调查。第二点呢?”
“第二,关于指纹和电脑操作记录。” 苏清越继续道,“指纹鉴定报告我未见原件,对鉴定程序和结论有异议。电脑记录的真实性,我高度怀疑存在技术伪造或人为植入的可能。我请求委托独立、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对相关电子证据进行重新鉴定,特别是对操作日志的底层生成机制和可能的篡改痕迹进行 forensic 分析。”
她使用了“forensic”这个相对专业的英文词,相信陈佩文能理解是指司法鉴定中的电子证据勘查。
“技术性很强。需要找到合适的鉴定机构,并争取办案机关同意。” 陈佩文沉吟道,“我会提出正式申请。第三,关于你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前期阶段,也就是在非正式场所的那段时间,你有什么要说明的吗?比如,程序是否合法?有无受到不公正对待?”
这个问题很关键,直指赵卫国他们前期“规”她的程序瑕疵。如果那段时间的程序严重违法,获取的“口供”或“情况说明”就可能被排除。
“我被带至一个非正规场所,完全与外界隔绝,无法与家属和单位联系。期间,办案人员曾出示与事实不符的材料要求我签字,我拒绝了。” 苏清越陈述事实,没有渲染情绪,“我认为,前期调查程序存在不符合规定之处,可能影响相关证据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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