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江千寻做错了什么(1/2)
关于【知言不尽】及其爆出的那些耸人听闻的黑料,媒体最终结论是:
【知言不尽】作为知名公众号,在巨大的利益和诱惑面前,丧失了作为公共媒体最基本的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线,为了流量和私利,丧心病狂制造了多起毫无根据的谣言,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包括江家二小姐江千寻在内,到前些天那些诟谇谣诼,均系伪造。
其妖言惑众、欺名盗世之行为,严重妨害了社会公序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现判决如下:
合伙人xxx等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连普通员工都背负了三年牢狱之灾。
并所有人员终身不得再从事与传媒相关的任何职业。
自此,这个从前身到现在加起来在江城呼风唤雨了二十多载的知名媒体,彻底消失在公众的视线中......
没错!
所有的锅,都让【知言不尽】一家背了。
这是这场博弈对外最后的结局。
【知言不尽】冤吗?
并不!
因为这个世界,从来不是非黑即白,也从来没有绝对的公平。
就凭它倚靠大量似是而非的消息赚取巨额暴利以及作为公众媒体却甘愿沦为私人喉舌,就令人不耻!
无形的中伤,往往才更恶毒!
在【知言不尽】判决书下来的当天,一篇名为:
“江千寻做错了什么?”
作者署名秦绪的文章逐渐风靡江城。
文章由q文化官微首发,秦绪v第一个转发。
然后转发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箭般传延开来......
如果说江城第一公子曾仕铭是无数少男少女心中的偶像,那么温文谦和却又神秘低调的秦绪秦公子,则是大多数江城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
他在文中言及:
关于江千寻的事,真假先不论。
退一万步讲,哪怕是真的,她就错了吗?
曾江两家订婚之时,她17岁。
如果双方家长不同意,她一个未成年,可以逼迫两家长辈为她操办那样一个订婚仪式?
但所有的指责,全部由她一个人承担。
她做错了什么?
后来曾江分手,曾叶喜结连理,江千寻不曾说过任何人一句不是,但大家骂的还是她。
再后来与曾文亮的绯闻,一看就是别有用心的人在故意炒作,后果还是由江千寻一人承担。
到了郁练,从头到尾,从公开求婚到当场悔婚,都是郁二公子一个人自导自演的独角戏,最终挨骂的依然是江千寻。
甚至于那张都算不上证据的模糊照片,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江千寻真跟某个男人如何了,请问她又碍着谁的事了?
诸位要把她赶出江城?!
由始至终,她是杀人放火了?
还是大逆不道了?
亦或是损害你们某个人的切身利益了?
江城之大、之广、之辽阔、之浩瀚,却连一个小姑娘都容不下么?
请问:
江千寻到底做错了什么?
从头到尾全篇没有半句辩解,只有连声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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