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挤牙膏(1/2)
下午五点三十分,太市纪委会议室的长条实木桌旁,八位市纪委常委已悉数落座。胡正坐在靠墙的椅子上,中山装的下摆被冷汗浸得发皱,方才在程前办公室的慌乱还未完全褪去。
“胡正,把事情经过再跟常委们说一遍,要原原本本,不准漏任何细节。” 程前指尖敲了敲桌面,声音平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作为市纪委书记,他需确保所有常委掌握完整信。
1997 年的纪检系统虽未完全实行 “一案双报告”,但重大案件的处理必须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这是不可逾越的程序红线,容不得半点含糊。
胡正咽了口唾沫,抬手抹了把额角的汗,从头叙述:“上周接到匿名举报,称晋宁县财政局局长任正浠在电缆产业园改制和生态农业项目中收受好处,违规审批补贴。后联系到举报人丁熙桐,对方愿实名作证,我想着项目是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怕延误时机,就没走提级手续,也没通知晋宁县委和县纪委,直接把两人请到培训中心核实。今早四点,丁熙桐称闷得慌要散步,我安排室里刚入职的李正坤陪同,结果在后山失足坠崖,市公安局初步认定是意外。任正浠目前还在培训中心待查……”
他语气尽量平淡,可攥紧裤缝的手指还是暴露了心虚。
“胡正同志,你这‘没走手续’可是踩了大红线啊!” 邓莉率先开口,语气里满是 “痛心疾首”,“作为分管纪检监察一室的领导,我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平时反复强调‘线索初核必报备、跨级调查必审批’,没想到胡正同志竟置程序于不顾,既未向我汇报,也未按条例履行手续,这不仅是对案件的不负责,更是对市纪委公信力的损害!”
这番自我检讨看似诚恳,实则句句在划清界限 ——“反复强调” 说明自己尽到了监管义务,“未向我汇报” 则把责任完全推给胡正个人。在官场问责逻辑中,“分管领导不知情” 是减轻责任的关键,邓莉深谙此道。
她话锋一转,目光陡然凌厉地扫向胡正:“你身为一室主任,在纪检系统干了十年,连‘县管干部调查需书面通知地方党委’的基本规矩都忘了?现在丁熙桐死了,任正浠被关着,晋宁那边已经有了‘市纪委滥用职权’的谣言,你让市纪委怎么向市委交代?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严肃处理是应该的,但得先把情况查清楚。” 分管办公室及综合协调工作的副书记凌志飞放下搪瓷杯,语气带着纪检干部特有的审慎。
他看向胡正,问题精准戳中要害:“胡正,你刚才说丁熙桐有‘具体证据’,除了口供,还有其他实物佐证吗?比如你提到的‘收受好处’,有没有相关的资金流向、物品记录?”
在纪检办案中,“口供为王” 早已是过去式,没有实物证据支撑的言词证据,根本经不起推敲。凌志飞的提问,既是专业素养的体现,也是对胡正 “含糊其辞” 的隐性质疑。
胡正的脸瞬间涨红,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桌角:“有…… 有三块金砖,丁熙桐说他亲手送给任正浠的,我们在任正浠父母的餐馆冰柜暗格里找到了,还有五沓现金……”
“金砖?” 程前的眉头猛地拧紧,指节在桌面上重重一磕,“刚刚在我办公室,你怎么没提?私人持有金砖需到人民银行备案,丁熙桐一个乡镇干部,哪来的三块金砖?你核实过金砖的来源吗?”
1997 年国内黄金管制尚未放开,私人持有金砖属敏感事项,胡正刻意隐瞒,让程前的疑虑更重。
胡正支支吾吾:“我....我还没来得及去核实。”程前听了,眉头皱了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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