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2)

不多时,黄隆便抵达人族聚居地。

沿途所见尽是焦土,草木枯槁,往昔生机盎然的景象已成死地。

黄隆心中恼怒,没料到设局竟引出十只金乌。

虽然他轻易就能呼风唤雨,但这片土地不仅水分蒸干,连生机都被焚尽。

除非动用时间大神通从长河中摄取生机,否则难以挽回。

所幸虽见土地荒芜,却未见人族尸骸。

各类妖兽 遍布,唯独不见人族伤亡。

这奇异景象促使黄隆加快脚步。

他感知到人族正在逐步迁移,并非仓皇逃命,而是从容不迫地转移驻地。

黄隆心中毫无顾虑,在这片死寂之地悠然踱步,所见景象却令他愈发震撼。

初生牛犊果然无畏,如此大规模屠戮生灵,将一方沃土化作焦土,那十只金乌背负的业力怕是难以估量。

呵,妖族摊上这十位太子,岂有不亡之理?

黄隆暗自嗤笑,料想那十只金乌此刻已闯入巫族地界,好戏即将开场。

人族栖息地被毁未尝不是幸事。

不周山脚下虽有盘古气运庇佑,福泽深厚,可待到巫妖决战时,这座天柱必将崩塌。

届时山崩地裂,孱弱的人族如何存活?

思绪及此,黄隆忽忆起四海龙族中那只撑天玄龟。

不周山倾塌之日,便是其殒命之时,念及此处不免唏嘘。

然天命难违,纵是黄隆也未能参透这方天地的运行法则。

后世龟族得享长寿,想必正是承了玄龟的遗泽。

待不周山倒,玄龟四肢将化作擎天柱,这等补天功德浩瀚如海,更惠及子孙获长生之机。

正思忖间,人族部落已映入眼帘。

圣师!

圣师!

燧人氏快步相迎:天上突现十只巨禽,烈焰焚天,将我族栖居之地尽数摧毁。

幸得它们匆匆掠过未加害,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黄隆淡然一笑:无妨。

此乃妖皇之子,自太阳真火中孕育而生,周身炽热非常。

然私自下界酿此大祸,业力缠身命不久矣。”

不周山非久居之地,迁徙正宜。

尔等可往东方去。”

为燧人氏解惑后,黄隆径自离去。

巡视确认人族无恙,他腾云而起,面前悬着口沸腾的火锅,大快朵颐间直奔巫族。

巫族地界正上演后世传颂的神话——大羿射日。

虽与夸父素未谋面,却与那位弯弓射日的英雄颇有渊源。

能亲历史诗,岂不快哉?

滚烫的汤汁中,洪荒特产的黄牛肉鲜嫩多汁。

黄隆又取出珍藏的:二十米高的翡翠冬瓜、紫纹金皮的巨型西瓜、磨盘大的灵芝菇、两米长的玉参......最绝的是卡车头般的马铃薯。

这些沾染灵气的奇珍,实则是洪荒版蔬菜。

若能带回现世,定要分予众人——可惜徒留此想。

暖锅蒸腾间,黄隆优哉游哉奔赴巫族。

此行既为解闷,亦欲推动量劫。

身负天道印记,只要不逆大势,些许作为当无妨碍。

实在不行,还能给兄弟们办张往返洪荒的通行证,到时候自由穿梭两界,只要在洪荒待得够久,回到后世连放个屁都能治好九成九的病症......

这就是洪荒世界观的优势所在。

其他小说的主角还在生死边缘挣扎,亲朋好友 得死去活来。

也就孤儿主角稍微好点,至少只苦自己一人。

最惨的是那种后天变孤儿的主角,不仅自己遭罪,全家都跟着陪葬。

黄隆穿越到洪荒的第一天,就已经站在许多小说主角梦寐以求的终点,甚至堪比某些作品第二部的开局。

这一切都源于洪荒世界的超高设定,让黄隆这顿火锅吃得格外有滋有味。

虽说萝卜、土豆、香菇这些名字听着普通,但换个思路想想——

洪荒的土豆放在其他世界叫什么?那可是地心至尊果!

洪荒的萝卜在其他世界怎么称呼?妥妥的亿万年至尊人参!

香菇就更不得了,得尊称一声异香至尊无敌灵芝!

名字虽然浮夸,但药效可是实打实的。

百岁老人弥留之际啃口萝卜,当场就能羽化登仙!

约莫一个时辰后,黄隆终于涮完了这顿火锅。

可惜洪荒虽有好食材,却少了冰镇啤酒的爽快。

黄隆暗下决心,定要在巫妖大战前酿出美酒。

啤酒白酒红酒全都要,这顿火锅彻底勾起了他的馋虫。

以洪荒灵气的霸道程度,随便抓把粮食都能酿出绝世仙酿。

日后腰间挂个酒葫芦,遇事不决闷一口,保管万事顺遂!

打定主意先去巫族看戏,回来就开酿。

将来招待洪荒大能也好有个拿得出手的伴手礼。

酒足饭饱的黄隆不再耽搁,全速赶往大羿部落。

尚未抵达便见河道干涸,两岸植被枯萎,不出半日就会化作死地。

沿途干尸遍野,饶是黄隆修为通天,见此惨状也不免心生悲悯。

无量劫前奏便夺走如此多生灵,难怪洪荒众生闻劫色变。

若非黄隆实力强横,此刻怕也成了路边无人问津的枯骨。

这般景象让黄隆陷入沉思:自己推动巫妖大战究竟是对是错?又将背负怎样的因果?

洪荒最重因果循环。

黄隆能肆意报复妖族,皆因双方早有宿怨——既关乎他自身,更涉及龙族与妖族争夺四海的旧账。

但此番因他推波助澜,十只金乌擅自离巢,提前引爆量劫。

这让黄隆不禁自问:此举当真妥当?

忽而灵台清明,只觉滔天业力如潮水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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