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烽火连营(2/2)

林昭望着她调转马头的背影,又看向正在绑火药包的流民们。

系统玉牌突然震动,他低头,看见改革进度条缓缓爬上了15%。

山风卷着烟火味扑进鼻腔,他听见自己心跳如鼓,像在擂一面战鼓——这鼓点,要让整个大炎都听见。

当楚月率轻骑冲下山坡时,林昭正蹲在岩石后,指挥流民将最后几个火药包绑在箭杆上。

阿秀的手被麻绳勒出红印,却还在念叨:少东家,这箭射出去,能烧穿玄鸟卫的铁甲不?林昭摸出火折子,在她面前晃了晃:能烧穿的,不是铁甲。他望着峡谷里越烧越旺的火龙,眼底映着跳动的火光,是他们的胆。当硫磺箭带着嗤嗤作响的火星划破晨雾时,林昭正蹲在岩石后面调整最后一支箭的绑绳。

阿秀的手指被麻绳勒得发白,却仍然把浸了硫磺的破布往箭簇上缠:“少东家,这箭能烧穿马皮吗?”他望着箭杆上跳动的幽蓝色火苗,突然想起社区消防演练时老队长说的“火攻要找最痛的地方”——马臀的皮很薄,烧起来比铁甲更能让敌人阵脚大乱。

“瞄准马臀!”他扯着嗓子大喊,声音被山风撕成了碎片。

二十支硫磺箭几乎同时离弦,在空中划出金线般的轨迹,精准地扎进了玄鸟卫骑兵的马臀。

第一匹马发出尖厉的嘶鸣声,前蹄猛地扬起,将骑士甩进了火墙;接着是第二匹、第三匹……三十骑铁甲瞬间乱作一团,战马直立起来互相冲撞,铁蹄踏碎了玄鸟旗上的蛇纹。

“好!”楚月的轻骑正从东山坡俯冲而下,她手中的火铳发烫,绣着云纹的袖口被火星燎出了焦痕。

但这声喝彩刚出口,变故突然发生——右侧密林中“咻”地射出三支淬毒的乌木镖,带着破空的哨音直取林昭的咽喉。

林昭后颈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系统玉牌在腰间烫得几乎要烙穿布衫,机械音突然尖啸:“【危机预警】敌方暗卫刺杀,距离3米,毒性等级b!”他本能地拽住楚月的手腕,两人在碎石滩上滚作一团。

楚月的佩刀“当啷”一声磕在岩壁上,刀鞘裂开了一道缝,露出了半截寒光——那是她父亲战死前塞给她的断剑。

“看那断崖下的铁链!”林昭的手肘撞在岩石上,痛得倒抽冷气,但仍然指着二十步外的悬崖。

那里垂着三根锈迹斑斑的铁链,被晨雾遮得若隐若现。

他想起昨夜系统解锁的战术地图里,这处标着“可利用地形”,当时还纳闷铁链是从哪里来的——此刻玄鸟卫骑兵正被火攻逼向崖边,战马惊乱之间,几匹已经踩上了铁链前的碎石。

楚月瞬间明白了。

她翻身跃起,抽出断剑斩断身边流民的麻绳,大喊:“绑马腿!”阿秀颤抖的手突然稳了下来,她抄起麻绳冲向最近的惊马,被铁蹄擦过小腿也不躲避,硬是把绳子套在了马踝上。

其他流民也跟着扑上去,就像社区里抢收稻子的农妇——林昭教过他们,网格管理的精髓是“人人都是网格员”,此刻每个流民都成了拆阵的关键。

赵怀远的青铜兽面盔在混乱中晃动。

他的铁枪挑着王二牛的人头,此刻却被惊马撞得踉跄,兽面盔下传出粗重的喘息声:“放火箭!烧了那些流民——”话还没说完,楚月的轻骑已经杀到了近前,火铳的轰鸣声混合着断剑的清啸声,直接挑飞了他手中的人头。

王二牛圆睁的左眼在地上滚了两滚,最终被马蹄碾碎。

暮色降临时,硝烟像一块灰布笼罩着峡谷。

林昭蹲在焦土上数敌人的尸体,每数到第十具就用炭笔在岩壁上划一道。

系统玉牌震动,机械音终于响起:“【改革进度+5%】当前进度20%。【新技能解锁】外交协调术(可提升与其他势力谈判成功率,民心值≥50%时生效)。”他摸了摸腰间的玉牌,想起社区调解会上王大妈说的“谈事要先摸对方的痛处”,嘴角扯出一个血痂未愈的笑容。

“少东家!”张疤脸的粗嗓门突然响起。

这个刚从尸堆里扒出三柄钢刀的前山贼,此刻正踮着脚望向东方,刀疤在暮色里像一条活过来的蜈蚣:“东边有火光!马队……打着义军的旗号,但旗子上的字……”他突然卡住了,手指颤抖着指向山道尽头。

林昭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

山雾散了一些,一面绣着“楚”字的红旗正从弯道后飘出来。

旗角被风掀起,露出下面半截染血的白边——那是丧旗的样式。

他的太阳穴突突地跳起来,想起楚月说过,她爹楚万雄的义军上月在滁州被围,最后传信说“要学陈胜吴广,砍断贵族的根”。

楚月不知何时站到了他身边。

她的断剑还滴着血,发梢沾着焦黑的硫磺粉,却突然攥紧了林昭的衣袖。

林昭能感觉到她指尖的温度,比岩壁上的血还烫:“那是……我爹的亲兵旗。”她的声音轻得像叹息,却让林昭后颈的汗毛再次竖了起来——楚万雄若死,这面旗应该是报丧;可若没死……

山道上的马蹄声越来越近。

张疤脸抄起刚捡的钢刀,刀疤因紧张拧成一团:“要动手吗?”林昭望着那面“楚”字旗,系统玉牌突然发烫,机械音低吟:“【关键事件触发】与楚家军接触。选项生成中……”他摸了摸怀里妹妹的平安符,又看了眼楚月发白的嘴唇,突然笑了:“把火把点起来。我们……该谈谈了。”

山风卷着焦味掠过众人。

林昭望着越来越近的马队,听见自己的心跳如擂鼓——这面“楚”字旗,到底是友是敌?

而此刻在百里外的滁州城,一个浑身是血的校尉正将染血的军报拍在石案上:“三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