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三世七,整劲!(2/2)

为毛呢?

因为在此之前,有的只是“力”,而不是“劲”。

力都只是散的,拳是拳力,脚是脚力,腰是腰力。

这些力都是散乱的,彼此之间就像亲戚,都认识,也亲近,让他们凑一桌打个麻将还行,但说聚在一起搞事情,那保不齐会出什么事情。

这些散如乱麻的力,强行发出来,大多都被内耗掉了。

用张长腿的话说,一百斤的力气,能打出来三十斤就算不错了。

这就需要“整”。

将所有的力,通过“整理”,进行“整合”,从而成为一个“整体”。

这就是整劲。

整力为劲。

可一旦形成整劲,那就完全不同了。

全身的力都成了一家人,在一口锅里搅马勺,不分彼此。

一团乱麻搓成了一根麻绳,一处发力,全身发力。

一百斤的力,打出去就是一百斤。

袁凡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拳头有多重,但随便跑两步,对自己的速度却是有底了。

现在要是让他撒欢跑,后边放几条狼狗助攻,不敢说博尔特,苏炳添应该是可以的。

袁凡拎起提箱,乐滋滋地向车站走去,六十多章了,总算可以跟张长腿比肩了。

嗯,月色真好。

撩人。

***

写到这儿,抱犊崮算是告一段落了。

其实,这只是这本书的序章。

之所以选用这个历史碎片,是因为这个碎片足够戏剧性,足够代表性。

从这一个碎片,就能折射出整个生物链的捕食定律和生存状态。

孙美瑶的事情,是我拜读吴思先生的《血酬定律》之时知道的,当时我还年轻,读得冷汗涔涔。

可惜我的笔力不够,没有写出其中的波谲云诡,没有写出其中的喜怒哀乐。

但我已经尽力了。

才华是个客观的东西,脑子里要是只有水,再怎么晃荡,也出不来地沟油。

这本书的数据并不好,这是应有之意,也在我的预料之中。

题材小众,写法老套,过于写实。

让人看了,“不爽”。

不过,我还是这么写了,原因有两个。

一是我自己的原因,因为我这个人脑子轴,不会“爽”。

一个是历史的原因,因为那个时代,没法“爽”。

说实话,这本书写起来有些吃力,尽管已经很小心了,还是有章节差点没过审。

但特别高兴的是,还有这么多的同道,远迈关山,跑来为我捧场,给我戳活儿。

感激不尽,给您作揖!

厚颜相求一句,书看到这儿,要是您觉得还能看,请您帮忙写个书评,承您的情了!

话不多说了,过门拉完了,下一章开始,走入津门。

正式走入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

集虚斋诗曰:

大梦蝴蝶鼓瓦盆,夜雨潇潇自昏昏。

少年不知书中浅,中岁方晓世事深。

醉了春夏秋冬酒,颠倒东西南北人。

懒顾生前身后事,飞鸿踏雪不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