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抉择与代价(1/2)
杜衡那份沾着边塞风尘与困惑的报告,被快马送入逐鹿城典制馆时,正值午后。不到一个时辰,这份措辞恳切、如实记录云中屯区困境的文书副本,便已摆在了执政委员会各位成员的案头。暮春的阳光透过窗棂,却驱不散堂内随之而起的凝重与争论的灼热。
“杜衡所遇,绝非孤例!”陈方率先发难,年轻的脸上因激动而泛起红光,“这正是我们之前所担忧的——妥协必将导致旧势力反扑!条例草案给予地方旧势力太多空间,他们岂会甘心放弃特权?必须立刻修订,授权‘教导吏’与地方驻军,对敢于阻挠新政的豪强、马贼,予以坚决镇压,没收其全部田产,以儆效尤!同时,应派遣更多人手,加强宣讲,让新法理念直达每一个农户、每一个牧人!唯有雷霆手段,方能扫清障碍,树立新秩序!”
他的发言立刻得到了部分年轻官员的附和,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急于求成的焦躁。
“陈参事此言,看似痛快,实为莽撞!”一位在幽州边境任职多年、刚刚调回典制馆的中年官员陆明出言反驳,“云中之地,胡汉杂处,情况复杂,非内地可比。豪强势大,根深蒂固,且与郡县旧吏、甚至边军某些退隐将校有千丝万缕联系。若一味强硬镇压,恐激起大规模反抗,甚至引来外部势力(指曹魏或鲜卑)干预。届时烽烟四起,新政未立,边陲先乱,我等岂非成了罪人?”
潘濬抚须沉吟:“陆明所言,确是老成之见。治理新附,尤其是边地,确需审慎。然陈方之忧亦不无道理,若对旧势力步步退让,则新政形同虚设,‘玄鼎’之路何以拓展?”他看向徐庶,“元直,你在荆州时,曾助刘皇叔处理新野等地事务,可有高见?”
徐庶缓缓道:“昔日在荆州,立足未稳,确需笼络地方豪杰,以为羽翼。然‘玄鼎’今日之势与当年不同,我之路更与旧制迥异。笼络或可换一时安稳,却可能埋下长远祸根,使旧弊借壳还魂。然全面压制,亦如陆明所言,风险巨大。”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众人:“关键在于‘度’与‘序’。杜衡之失,或许在于试图同时推开所有新政,触动了太多人的利益,且未能有效区分对待。对于真心归附、愿意合作的旧有头面人物,是否可以给予一定出路?例如,承认其部分合法田产,吸纳其子弟入学堂、参军,将其纳入新秩序框架内,化阻力为助力?对于顽固抗拒、甚至勾结外敌者,则必须联合军方,予以坚决打击,但打击需精准,证据需确凿,以律法为武器,而非单纯军事剿灭。而对于广大普通民户、牧民,则需要更有耐心、更细致的工作,让他们看到新政带来的实际好处,而非仅仅听到口号。”
荀恽认真倾听着,这时补充道:“徐公所言甚是。杜衡报告中也提到,一些农户最初是愿意尝试新农具的,但受豪强威胁而退缩。这说明民心有基础,但缺乏保护和引导。在下以为,除了‘教导吏’,或可考虑组建由可靠本地人、退伍老兵组成的‘护农队’、‘护商队’,在推广新政、保护合作者方面提供支持,同时也是一种基层武力的存在,对不法之徒形成威慑。”
争论持续。李顺听得头大,嘟囔道:“这也不行,那也不对,忒麻烦!要俺说,就该调兵过去,先把那几个挑头的豪强寨子平了,剩下的自然老实!”
张明远始终没有打断争论,直到各方观点充分表达,堂内暂时安静下来,他才开口,声音平稳却带着决定性的力量:
“诸君之论,皆有其理。杜衡之困,暴露了条例草案之不足,也昭示了开拓新途之艰难。然艰难并非退缩之由,教训当为修正之鉴。”
他站起身,走到悬挂的巨幅地图前,指向云中及周边区域:
“对于新附地区,尤其是边地、民情复杂之地,不能一概而论,需分类施策,循序渐进,底线清晰,手腕灵活。”
他具体阐述:
“第一,修订条例。增加‘分类治理’条款。依据归附方式(自愿、战取)、地缘位置(边境、腹地)、民情成分(胡汉比例、豪强强弱)等,将新附地区分为‘甲’、‘乙’、‘丙’三类,施政重点与节奏各有不同。云中这类边地、豪强盘踞之地,可暂列为‘乙类’。
第二,‘乙类’地区策略调整。甲,对地方势力,采取‘拉打结合,分化瓦解’。立即由监察司、军方联合,对云中等地豪强进行秘密调查,区分可争取者与顽固者。对可争取者,可派员秘密接触,明确告知‘玄鼎’底线(废除人身依附、依法纳税、不得阻挠新政),承诺保障其合法财产与安全,并给予其家族子弟入学、入仕之平等机会。对查明之顽固首恶及马贼头目,由边军制定周密计划,择机进行快速、精准的清除行动,务必公开其罪行,以律法名义行事。
第三,基层建设。采纳荀恽之议,试点组建‘护民队’,人员从本地可靠农户、退伍军士及后续派遣人员中选拔,归当地行政长官及驻军双重指导,负责维护治安、保护新政推行、传递信息。
第四,加大对‘教导吏’的支持。增派熟悉边情、通晓胡语的吏员,携带更多实际物资(如优质粮种、廉价布匹、常用药物),以实惠争取普通民心。同时,在云中等‘乙类’区,可暂缓推行过于复杂的集体生产模式,重点先落实均田(分配官田荒地)、减赋、基础律法保护。
第五,授予杜衡等前线官吏在‘乙类’地区一定限度的临机处置权,但要求其重大决定需及时上报,并详细说明理由。”
这一番裁决,综合了各方意见,既坚持了根本原则(废除特权、推行新法),又充分考虑了现实复杂性,给出了更具操作性的路径。尤其是“分类施策”和“拉打结合”的思路,显得更为老练和务实。
陈方等人虽然觉得不够彻底,但也意识到全面强推确实风险巨大,勉强接受了这一调整方向。陆明等务实派则感到方案考虑周详,易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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