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暗刃与明策(2/2)

就在边境摩擦升级、周平内心挣扎之际,荀恽闭门数日,将他抵达逐鹿后的所见、所闻、所思,尤其是亲身经历的高层争论与观察到的制度运行细节,结合其家学渊源与对旧制度的深刻理解,写成了一份长达万言的《危局下制度韧性与应对刍议》,以客卿身份,郑重提交给了典制馆与执政委员会。

策论没有空谈理想,亦未简单附和任何一方观点,而是从“势”、“术”、“法”、“人”四个层面进行了冷峻分析。

“势”篇,他分析了曹魏在街亭获胜后的骄躁心态与内部权力微妙变化,指出其北疆施压既是试探,也可能蕴含因骄傲而轻进的战略失误风险。认为“玄鼎”当前之“势”,在于内聚未散,新制初成,民心可用。不宜主动寻求战略决战,但需展现出“不可侮”的强硬姿态,迫使曹魏将更多资源消耗在漫长的边境对峙上,加剧其内部“武功”与“民力”的矛盾。

“术”篇,他具体论述了应对当前局面的策略。军事上,赞同“以威慑求稳定”,但建议威慑需更有层次和针对性:对曹演部,可示强;但对曹魏其他防线,可适当示弱或保持静默,制造其内部判断混乱。经济与渗透上,提出“精准投放,以利导势”。即不再泛泛对比,而是集中资源,针对曹魏因备战而赋税最重、民生最苦的几个特定区域(如靠近前线的郡县、屡遭征发的矿冶区),进行小规模、高效率的物资援助和理念宣传,制造“星星之火”,待其蔓延。

“法”篇,这是策论核心。他深入剖析了当前关于“效率与公平”、“集体与权威”的争论。认为二者并非绝对对立。“制度之韧性,非在于其永不变化,而在于其变化之规则与修复之能力。”他建议,可在《传承法》框架内,设立“临时特别授权”机制。此机制启动需满足严苛条件(如外敌大规模入侵、内部重大灾害、关键战略任务期限),授权对象非个人,而是由执政委员会临时指定的、成员固定的“特别执行小组”,授权范围、时限、目标需明确立法规定,且行使过程需有监察司同步监督,事后必须接受委员会与功勋院的联合审查。如此,既在危机时提升效率,又将可能的集权装入法治的笼子。对于生产协作,他建议推广在部分工坊已初见成效的“项目主导制”,以具体任务为核心组建临时团队,赋予其内部资源调配和贡献评价的较大自主权,但项目结束即解散,评价结果纳入常规考核体系。

“人”篇,他强调,再好的制度,亦需人来执行。当前外压之下,正是锤炼官吏、甄别忠奸的时机。建议加强各级官吏,尤其是边境和要害部门官员的定期轮训与应急推演,并建立更通畅的下情上达与申诉通道,及时疏导内部因压力产生的不满,防止被外力利用。对于人才,主张“兼容并蓄,量才为用”,既要用好理想坚定的年轻干吏,也要善用熟悉旧制利弊、经验丰富的“客卿”及新附人员,取其务实之长,补制度初创之经验不足。

策论逻辑严密,既有高度,又具操作性,且字里行间流露出对“玄鼎”道路的深刻理解与真诚期许。尤其关于“制度韧性”与“法治框架下授权”的论述,为僵持的争论提供了新的思路。

荀恽的策论被迅速送至张明远及各位执政案头。徐庶阅后,慨然叹道:“荀长倩,真国士之器!其论深得‘执两用中’之妙,于我心有戚戚焉。”潘濬亦赞赏其关于“法”与“术”的阐述,认为极具参考价值。

张明远仔细研读后,于执政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以此策论为引,一锤定音:

“荀客卿之议,深谋远虑,切中肯綮。我等争论,可休矣!”

他综合各方意见与荀恽建议,做出系列决断:

“一、边境策略,依荀议‘层次威慑’执行。秃发叱木部对曹演方向保持高压,但其他地段驻军转入守势。另,挑选精锐,组建数支‘快速反制分队’,专司打击越境滋扰之‘马贼’,务必擒杀其头目,将尸首或俘虏连同证据,公开送还曹军营前!我要让曹演偷鸡不成蚀把米!”

“二、内部调整,依《传承法》精神,由典制馆牵头,起草《特别状态授权法案》与《重大项目协作优化方案》草案,核心原则便是荀议所言——‘授权有法,行权受监,事后必审’。此草案须经执政委员会及贤良阁充分讨论,方可试行。”

“三、经济渗透,转向‘精准投放’。由民政司、监察司选定三至五个曹魏民生最困顿的边郡,制定周密计划,务求‘雪中送炭’,将‘玄鼎’之名与‘民生疾苦’紧密关联,植入其民心。”

“四、人才与吏治,加强轮训与监察。尤其关注边境及涉及曹魏事务的官吏思想动态。”

至于“灰隼”与周平之事,张明远在听取了刘圭的秘密汇报后,眼中寒光一闪:“此獠竟敢将手伸向我典制馆!‘蛛网’继续严密监控,务必掌握其全部联络网络与上线。周平……令监察司暗中接触,陈明利害,观其后效。若其悬崖勒马,或可一用;若其执迷不悟……依法严惩,并以此为鉴,警示众人!”

明策已定,暗刃待拔。边境的硝烟、失意者的抉择、潜伏者的命运,都将在这一系列新的决策下,走向未知而关键的下一幕。荀恽的一纸策论,如同一道穿透迷雾的闪电,虽未平息所有风雨,却为“玄鼎”这艘航船,在惊涛骇浪中,指明了当下最可行的航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