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我想拍电影(2/2)

“还不错,好歹在家稍微有点样子了,不像以前邋里邋遢的。”

闫鹤林从小就是懂得把自己收拾地立立整整的,可屋子里却乱糟糟的。

而闫鹤廷则是不善于收拾自己,却屋子里特别干净整齐。

人家双生子都是相像地好似一个人,而闫鹤林和闫鹤廷则啥都是大反个儿。

“娘,我总会长大成熟,总会懂事的。”

闫鹤林让苏佩兰坐在上座,苏佩兰将鱼宝抱在怀里,顺手从茶几上挑了两个看着品相不错的橘子抛给闫鹤林。

“放在炉台上烤着,一会儿给鱼宝吃。”

苏佩兰叮嘱到闫鹤林:“你记得,这天冷了,带鱼宝出去玩,可不能给鱼宝吃凉的。”

“鱼宝又是小姑娘,这方面更得注意。这水果吃之前都得给鱼宝烤一烤。”

闫鹤林连连点头:“娘,我记住了。”

之前他带弟弟都是活着就行,可鱼宝这个小宝贝疙瘩,那可得细心再细心。

苏佩兰见闫鹤林态度挺不错,脸色又舒缓了不少。

“说吧,咋好了?”

别看前些日子苏佩兰说以后再也不管闫鹤林了,可毕竟是自己怀胎十月生下的,哪能真不管。

这种不管了的气话她说了至少有上百次,可过段时间还是照样该咋念叨还咋念叨。

没办法,这当娘的都没出息。

闫鹤林搓搓手:“娘,我想到我想干啥了。”

苏佩兰瞪大眼睛,音调因激动而拔高了几分:“小四,你有想干的事啦?啥事,跟娘说说。”

闫鹤林一脸坚定:“娘,我想拍电影。”

苏佩兰:“……”

平城有剧院,苏佩兰去看过电影,她知道是什么东西。

可拍电影?

苏佩兰问到闫鹤林:“是你去拍别人,还是让别人来拍你?”

闫鹤林挺起胸膛:“当然是我拍别人。”

他从小就喜欢写点稀奇古怪的小故事。

留洋那几年,他接触到了西方的戏剧文化,特别感兴趣。

他还参与过学校话剧团的创作跟演出。

回国后,他爹希望他能进军队,他娘希望他能参与商号管理。

他试探过说他想发展戏剧,却被说不务正业,还被他爹给打了一顿。

那之后他也就不敢再提这件事,他知道家风传统,认为戏剧电影这些东西都是上不得台面的。

但他没有放弃,他一直在偷偷给申城报社投稿,着名的侦探小说《林十四探案集》就是他写的。

最近把林十四的故事拍出来这个念头,疯狂地在他的脑海中往出冒。

加上鱼宝给了他很大的信心。

他一定会做好的,会成为鱼宝真正的好哥哥。

他会成为大导演,等以后还会让鱼宝也登上大荧幕。

苏佩兰神情复杂。

说实话,拍电影这件事在她的想法中也不算是正事。

不过总比成天去吃喝玩乐强。